孔子“述、作”之义与文化的继承性(3)
2014-10-02 01:15
导读:式与自然情感(“质素”)互动的关系。文明初起之时,礼文疏略(“始于脱”),人尚处于自 然表现其本能、情志的状态。文明出于自然,同时,又表
式与自然情感(“质素”)互动的关系。文明初起之时,礼文疏略(“始于脱”),人尚处于自
然表现其本能、情志的状态。文明出于自然,同时,又表现为自然的分化。故“成于文”,亦伴
随着礼文、仪节的逐渐繁缛和抽象化,此即情文或质文的分化和偏胜(“情文佚兴”(10))。
当然,文明之最理想的状态是“情文俱尽”,亦即情文的统一和完满实现。由此看来,重古的历
史性意义与反本之重情,其实讲的是一个道理。“反本”是重质、重情;“修古”或“信而好
古”,其意义亦是重质、重情。“可述而多学”,包含着一个文明创制的原则(制礼之
“主”):即以人之自然生命为文明创制和发展之基础和界限。
由此可以看出,孔子之“信而好古”,复古,实不在于对古制之现象上、名物制度之实存性上的
仰慕,而是出于对古今一道的领悟和文化生命连续性的契会。《论语·为政》说:“殷因于夏
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此言古今文化
制度,虽于形态上有所损益,然却有一内在的连续性(“因”)。此一思想,成为以后儒家一个
一贯的历史观,荀子讲“古今一度”,“百王”有一不变之“道贯”(11),亦表达了这个意
思。这个百世相“因”之“道贯”的内容,即前文所论质文或情文之互涵与连续。《史记·孔子
世家》记孔子论三代礼文云:“孔子……观殷夏所损益,曰:后虽百世可知也,以一文一质,周
监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此所记与前引《论语·为政》和《八佾》之义略同,但这里明
确指出,古今文化损益相因之内容即为“文质”之互涵互动,这正标示出了孔子之历史文化观的
本质义涵。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这里要指出的是,史公以文质互涵言孔子之历史文化观,合乎孔子思想,但汉人言三代质文,常
常由其形式化机械比附的积习,讲文质“再而复”、“三而复”、“四而复”,定“文”、
“质”于一代。(12)孔子以质文论三代文化,其义与此绝不相同。《礼记·表记》有一段记孔
子论虞夏殷周四代之制质文的话,即重在就其流弊上论文质合一之重要性。《表记》说:“子
曰:虞夏之道,寡怨于民;殷周之道,不胜其弊。子曰:虞夏之质,殷周之文,至矣。虞夏之文
不胜其质,殷周之质不胜其文。”任何时代之文明,皆为有质有文,然相比较而言,虞夏近古,
其制偏于质;而殷周则偏于文。这就是前引《礼三本》篇所说的情文或质文的偏胜。孔子更进一
步分析了这种文质偏胜的流弊:夏制偏于质,其“民之弊,愚而蠢,乔(骄)而野,朴而不
文”。殷周之制偏于文,殷“民之弊,荡而不静,胜而无耻”;周“民之弊,利而巧,文而不
惭,贼而蔽”。(并见《礼记·表记》)此皆各代末世政教衰微时所见之流弊。要拯此流弊,即
要达于文质的中道或合一。
但是,孔子并非把文质两面等量齐观。实质上,在孔子看来,文明乃是文与质本原合一的生命整
体。在这个意义上,文乃以质为其根据,或者说,文乃是质或自然生命在其精神层面上的开显。
而由于在文化的发展中,“文”的一面表现出一种逐渐繁缛扩大的趋势,故“文”胜之失乃较
“质”胜之失为甚,孔子所谓“虞夏之道,寡怨于民;殷周之道,不胜其弊”,说的就是这个意
思。《论语·先进》亦论到这一点:“子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
之,吾从先进。”朱子《集注》:“先进、后进,犹言前辈、后辈。”“野人”,即《论语·雍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也》篇所说的“质胜文则野”之义。前代疏于仪文而自然情质偏胜,故称“野人”。“吾从先
进”,即表明孔子的一种态度:于文、质的偏胜,宁偏于质而不可失之于过文。这是因为,礼或
文化本出于人的自然生命。“称情而立文”(《礼记·三年问》),是儒家制礼的一个重要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