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神精神的东方视域—现代中国语境中尼采审美(6)
2014-10-03 01:25
导读:如果说,上述这一切,还只是在尼采与其他哲人的对比之中,解释了尼采的思想本质与中国审美主义思潮的关联的话,那么,当我们分析在中国语境中,知
如果说,上述这一切,还只是在尼采与其他哲人的对比之中,解释了尼采的思想本质与中国审美主义思潮的关联的话,那么,当我们分析在中国语境中,知识人对尼采所提倡的“酒神精神”的解说时,这个问题也许会看得更加清楚。
三、酒神精神与现代审美主义的内在纠结在尼采思想构成中与日神精神相对的酒神精神,似乎早已是一个为人们所熟悉的思想或审美范畴。完整翻译《悲剧的诞生》,尽管是本世纪八十年代之后的事情,但是,早在这个世纪的上半叶,就有人对此作过很有意义的论述。问题的复杂之处在于,在尼采那里,酒神精神是与现代文化精神相对存在的,而在中国语境中,这种以古希腊悲剧来指陈的审美精神,实际上又代表了一种现代思想类型:与尼采用审美来反对基督教传统相平行,中国人对酒神精神的肯定与借鉴,乃至对“酒神精灵查拉图斯特拉”(尼采语)的大量涉及,也是与对传统思想的消极因素所作的批判无法分开的。而我们在这里讨论“酒神精神”的中国化阐释历史,其意义还在于,“《悲剧的诞生》是尼采哲学的‘真正诞生地和秘密’,作为其中心思想的酒神精神是理解尼采全部思想的一把钥匙。尼采哲学的主要命题,包括强力意志、超人和重估一切价值,事实上都脱胎于酒神精神:强力意志是酒神精神的形而上学别名,超人的原型是酒神艺术家,而重估一切价值就是用贯串着酒神精神的审美评价取代基督教的伦理评价。”换言之,酒神所代表的审美精神,既是尼采其他一切思想的出发点又是其归属。
请看李石岑20年代初是怎样解说尼采的“酒神精神”的!这些解释也是从尼采对叔本华的继承、批判与发展开始的:
尼采最初受叔本华之影响,于悲剧之发生一书内,以阿婆罗代表个别之原理,以 爵尼索斯表现意志之直觉;前者立于梦幻的认识之上,后者立于生命之直接之酣醉欢 悦之上。然叔本华之意志之自认识,为较高之认识,尼采反此,则视为较高之活动酣 醉欢悦者,人类一切象征的能力达于最高之状态也。欲达人类生活之高潮,不恃言语 与概念, 而恃浑身一切力之解放之自我之象征的表白。叔本华“生活否定”之意志之 直觉,即尼采所视为生活之高潮也;故没却意识的自我,而突入生活之涡卷中,于此 乃以纯粹之生 命,而与存在之永劫之快乐相融合:此即吾人本来之生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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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看出,李石岑在这里已然认识到尼采对阿波罗和狄俄尼索斯的区分,就是对“意志之自认识”与“生命之直接之酣醉欢悦”所作的区分。而狄俄尼索斯所代表的酒神精神也就因此已经不再是一种认识论范畴。酒神精神不是象叔本华的“意志之直觉”所表达的那样是对生命的否定,而恰恰就是“意志之直觉”本身,只有在这种忘我的境界中,人才会回到“本来之生活”,使生命与永劫之快乐相融合。李石岑的这一解释,无疑使尼采思想的审美主义本质通过狄俄尼索斯昭然呈现在我们的面前:生命的本质是“直接之酣醉欢悦”,是“不恃言语与概念”的,因而也是审美的。而只有在审美中,人才是人自身。这实际上也就意味着,审美被置于了言语与概念、理性意识以及个别原理之上,而具有了本体论的内涵。不妨对照一下尼采自己在回顾《悲剧的诞生》的写作旨趣时,是怎样解释他的审美主义的:
只有作为审美现象,人世的生存才有充足理由。事实上,全书只承认一种艺术家 的意义,只承认在一切现象背后有一种艺术家的隐蔽意义,——如果愿意,也可以说 只承认一位“神”,但无疑仅是一位全然非思辨、非道德的艺术家之神。他在建设中 如同在破坏中一样,在善之中如在恶之中一样,欲发现他的同样的快乐和光荣。
尼采的这些自述之中,“非思辨、非道德”几个字格外可圈可点。中国学人对他以审美为本位反科学、反道德的思想本质所作的概括,与他的自我认识可以说是惊人地相似。“只有作为审美现象,人世的生存才有充足理由”,这可以说是尼采的审美主义精神或者酒神精神的最集中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