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论”源流考(上)(7)
2015-02-23 01:05
导读:在《巴曼尼德斯篇》中, 柏拉图首次把“存在”(Being )和诸“存在者”(Beings)作为“理念”(Idea)看待,并通过探讨“存在”与诸“存在者”在理念
在《巴曼尼德斯篇》中, 柏拉图首次把“存在”(Being )和诸“存在者”(Beings)作为“理念”(Idea)看待,并通过探讨“存在”与诸“存在者”在理念层次上的关系,修正了他早先关于理念单一性的观点,提出理念之间也是相互“分有”和结合的新观点,完善了他的理念论。柏氏以爱利亚学派的巴曼尼德斯关于“存在是一”的假设为出发点,又借巴氏之口进一步提出“如果‘一’存在”和“如果‘一’不存在”的假设,并由此作了八组推论。这里柏氏把“一”设定为理念,分别假设“一”与其他理念结合或不结合时所导致的结果。他先假设在“如果‘一’不存在”命题中,如若“一”是孤立的绝对的,它便不能与其他理念范畴相结合,由此推论,人们关于“一”就说不出其他任何规定性来;它只是纯粹的“一”,与“存在”无联系的“一”,无法“分有”“存在”的“一”;而这样的“一”不是“存在”,也就根本不是“一”,所以也就无法被认识。这样,理念论就不能成立。柏氏又从相反方向作推论,假设上述命题中“一”不是绝对的孤立的,而是与其他理念、首先是与“存在”结合的,其推论便是:如果“一”存在,它就“分有”了“存在”;这样的“一”是存在的,与纯粹的孤立的“一”不同;它是与“存在”结合的“一”,是“分有”了“存在”的“一”;这样的“一”本身就包含着“多”的规定性。柏氏并由此推论出“一”之中结合着“一”与“多”、“部分”与“整个”等十三组理念和范畴来。经过这一论证,柏拉图的理念论得到了修正。
柏氏这一论证对创立本体论意义重大。在命题“如果‘一’存在”(英文 if one is)中,柏拉图首次把系动词“是”或“存在”(is,being )提到理念的高度来讨论。正如瑞恰生(W.J.Richardson)所说,“在柏拉图那里,这个词表达了存在者与‘存在’,即理念之间的关系。”[18]在推论中, 柏氏承认理念可以相互“分有”和结合,首先任何理念都“存在”,所以“分有”“存在”,也因此他把所有理念统称为“存在者”(Beings), 这样他就把理念论进一步上升到“存在”与“存在者”关系及相互范畴推演的本体论高度。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至于把本体论建设为一门学科,使之成为形而上学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当然应当归功于亚里斯多德。亚氏在《物理学》、《范畴篇》、《工具篇》等论著中建立起他的本体论思想,在《形而上学》中则将这些思想系统化, 形成了其本体论学说。其中出现了“第一哲学”的名称,亚里士多德明确界定了“第一哲学”的研究对象:“有一门科学,专门研究‘有’(或译‘存在’)本身,以及‘有’凭自己的本性而具有的那些属性。这门科学跟任何其他的所谓特殊科学不同;因为在各种其他的科学中,没有一种是一般地讨论‘有’本身的。它们从‘有’割取一部分,研究这个部分的属性”;这门科学“考察作为‘有’的‘有’,以及‘有’作为‘有’而具有的各种属性”。[19]这样,就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区别而言,哲学是整体之学、本体之学;科学是部分之学、现象之学。亚里士多德认为,哲学研究的目的,是要“寻求各种最初的根源和最高的原因”,即存在的“第一因”, 或者说是寻求“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20]因此,哲学又是明因之学。
在这里,亚里士多德实际上为“本体论”这门学科定了位:第一,它是一门与“专门学术”不同的普通性学术;第二,它的研究对象是“存在”本身及其凭本性而具有的属性;第三,它的研究目的是寻求“最高原因的基本原理”。这样,亚里斯多德就把本体论研究上升到了学科的高度。
亚里士多德论证了“存在”(Being)的普遍性,正式提出了“存在”概念。 他认为,一切事物都可被称作“是”(存在),其许多含义都关涉到一个中心点,“一事物在许多含义上统是关涉着一个原理<起点>;有些事物被称为‘是’者,因为它们是本体,有的因为是本体的演变,有的因为是完成本体的过程,或是本体的灭坏或阙失或是质,或是本体的制造或创生,或是与本体相关系的事物,又或是对这些事物的否定,以及对本体自身的否定。”[21]“为此故,我们即便说‘非是’也得‘是’一个‘非是’”。[22]这段话里用系动词“是”(be)贯穿,而“本体”(Being)即“是”的动名词形式。既然一切事物都可归结到“是”(或“存在”)上来,所以应有一门学术主要研究“是”或“实是”(“存在”),研究“实是之所以为实是”,“哲学家们就得去捉摸本体的原理与原因”。[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