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谈认识结构的革命(2)
2015-04-02 01:03
导读:人们发现,对于同一事物,不同的人竟有不同的感觉。反过来说,既然感觉不过是人的感觉,那么可感觉到的东西“存在”也就因人而异了。比方说,我们
人们发现,对于同一事物,不同的人竟有不同的感觉。反过来说,既然感觉不过是人的感觉,那么可感觉到的东西“存在”也就因人而异了。比方说,我们眼前这棵绿色的树,若闭上双眼,树就消失了,再假定我们的眼睛如换成另一种视觉器官,这棵树不一定是绿色,很可能是其他颜色,如此等等。于是唯心主义者就把诸如此类的现象归结为人的心理主观感觉的产物。“存在就是被感知”的类似说法就应运而生了。但这和人们生活的常识用语相矛盾的,因为生活常识告诉人们,存在就是“有”,不论是否被感知,基于生活常识基础上的旧唯物主义本能的发现;感觉必须有被感觉的物才能发生,没有可感觉的物存在,任何感觉都不可能产生。比方说,有了树的存在,我们才产生树的感觉,如果把这棵树砍掉,树的感觉也就消失了,于是唯物主义认定感觉是由客体引起的,没有物质客体,也就不会有感觉,当然,唯心主义仍可说,没有感觉主体,又那来树的感觉呢?又怎么能知道树的“存在”呢?(注3)
这显然是一个二律背反。一个没有结果的争论。如果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延生,像这样的争论说不定会争到“世界的末日”呢。马克思几句话就把问题弄清楚了。至于马克思是如何谈的,人们尽可参看《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的一段话:“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所以,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是只是抽象的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不知道真正的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注4)
马克思这段话不仅切中了旧哲学的弊病,而且告诉人们,人的认识是一种活动,比如:“感觉”也是人的感性活动。当作感性活动(其他活动都是如此)都是主体和客体相互结合、相互作用的活动,如果仅仅是从客体方面去理解“事物”顶多是一种感性的直观,如果单纯的从主体方面去理解“事物”,虽然能够抽象的发展人的能动作用,但也并不知道“真正的现实的感性活动本身”。结论必然是:应该从主体和客体的“相互作用”中去理解“事物”,只有这样,才能获得真正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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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认识始于主客体相结合的“作用”中
当马克思责备旧唯物主义的缺陷的时候,一个新的思想——既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延生了;存在——不是孤立的“有”,也不是黑格尔的“无”,而是一种实在的相互作用关系,比如人的存在,人的世界的存在,就是作为主体的人和作为对象客体(人的生存环境)的相互作用的关系。实践和认识正是从行动和思维的两个方面体现了这种关系。(注5)
从这个观点出发,人和人的世界作为“存在”决非孤立的存在。一方面,人以自然界及其自身为其对象,与自然对立(把自己当做主体,把自然当作客体),另一方面,人作为人化的自然,自然则作为人化的物质(通过实践的改造),当作人的世界。人与自己的对象世界始终处于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关系中。
如果说,抽象的、孤立的、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于人说来也是无。(注6)《经济学—哲学手稿》131页,那么,与人分离的对象客体对于人的认识来说则是毫无意义的。因而,无主体的,或无对象的认识是一个非认识,因为“一个无对象的本质是不现实的无感性的,只不过是设想出来的即想象出来的本质。”(注8)
由此可见,没有认识主体的认识和没有对象客体的认识都是不可思议的,只有主体和客体相结合才能产生认识。
如果说从前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片面的理解了事物,那么他们同样片面的理解了“认识”。唯心主义否认认识对象的客观性,把对象客体归结为观念的产物;唯物主义则否认了认识主体的能动性,把认识等同于对象客体。
把认识归结为主客体相结合的关系显然排斥了认识的形而上学,比如认识既不是从主观到客观,也不是从客观到主观,而是主客观的结合,所谓从主观到客观和从客观到主观的说法显然是不符合语言逻辑的,在认识中,客观是作为认识对象出现的,主观则是认识的主体,不可能有什么从对象到主体和从主体到对象的顺序,当主体把对象客体纳入“认识”中的时候,认识就开始了,在此之前不存在“认识”。主体既不能在无对象的“自我”中认识,客体也不能离开主体“反射”出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