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乡村建设理论看梁漱溟的儒家理想(5)
2015-05-12 01:13
导读:乡村建设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呢?“所谓建设,不是建设旁的,是建设一个新的社会组织构造;——即建设新礼俗。”(41)梁漱溟所说的“新礼俗”正是以
乡村建设的具体内容又是什么呢?“所谓建设,不是建设旁的,是建设一个新的社会组织构造;——即建设新礼俗。”(41)梁漱溟所说的“新礼俗”正是以儒家人生态度为根本,“全盘承受”西方“民主、科学”的礼俗。它的可能性建立在中西文化的“沟通融合”上。概括说来,儒家人生态度有两点:“一是互以对方为重的伦理情谊;一是改过迁善的人生向上。”(42)西洋人的长处有四点:“一是团体组织,——此点矫正了我们的散漫;二是团体中的分子对团体的生活会有力的参加,——此点矫正了我们被动的毛病;三是尊重个人,——此点比较增进了以前个人的地位,完成个人的人格;四是财产社会化,——此点增进了社会关系。”(43)“沟通融合”后的结果是形成一种“人治的多数政治”或称“多数政治的人治”。根据这种新礼俗组织起来的社会“少数贤智之士的领导与多数人的主动二者可以调和,并不冲突。如能运用得越好的时候,越可以同时并有,完全不冲突。”(44)团体中的多数分子都“主动有力地参加”,对团体的事情,“能把力气用进去,能用心思智慧去想”,这样必能理解贤智之士的意图。如此,既照顾了“人生向上”,“伦理情谊”,又实现了团体组织。“虽不必取决多数,可是并不违背多数。”(45)这一点“沟通融合”了中国尚贤尊师精神与西方少数服从多数之意。“人治的多数政治”遵循“相对论的伦理主义”,即每一方推己及人,互以对方为重。社会成员应尊重社会团体,社会团体也应尊重每一个社会成员。这一点又“沟通融合”了中国伦理情谊和西方崇尚自由的精神。“一点是:自由是团体给你的,团体为尊重个人才给你自由,——自由是从对方而来的,此合乎伦理之义;一点是:团体给你自由是给你开出一个机会,让你发展你的个性,发挥你的长处,去创造新文化,此又合乎人生向上之意。”(46)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乡村建设的具体组织形式是政教合一的乡学村学,达到领袖与农民的结合,政事与教育的结合,并以学包事,把人生向上之意放在里面。乡学、村学又称“乡农学校”,是一个政教结合体。由乡长、乡农学校、乡公所、乡民会议组成。乡长是乡中德高望重的人物,其作用是监督教训,联络、调解教员(知识分子)与乡民的关系。乡农学校是核心组织,由教员组成,设计乡村发展的具体方案并领导实施。教员提出方案后,大家都同意才算团体的意见。这就要求乡民的自觉领悟了,否则无法体现“人治的多数政治”。照梁漱溟的看法,乡民只要用心思去理解就必能体会领导者的良苦用心。同时,教员又不能强制乡民服从自己,应以教育、说服的方法循循善诱,从而引导他人生向上。乡公所是办事机关。乡民会议是协调领袖意见和乡民意见的场合。乡民应积极参加,体现人生向上的要求。乡民与教员若产生了矛盾应让乡长进行协调,不应当面顶撞。这正是伦理情谊的要求。
梁漱溟乡村建设的构想是一个政治原则和伦理原则的混合体,充满了儒家的理想色彩。它的核心:以“人治的多数政治”为内容的新礼俗实为“圣王论”的翻版。在新礼俗里,道统和政统纠葛在一起,政治组织中充满了伦理教化的色彩——教员和乡长似乎是现代“圣王”,对于乡民的“人生向上”的要求又属于“自天子以至于庶人,一是以修身为本”(《大学》)。在中国历史上,除了传说中的三皇五帝时代以外,“圣王”的理想几乎从未实现过。按照杜维明的观点,用道德理想转化政治以达到“圣王”是中国儒家的最高理想,“而实际上的表现,则是政治化的儒家,即不是用道德理想转化政治,而是在通过其他途径取得政治权力后,用政治来干预、歪曲学术,使‘道统’变为对人民进行思想控制的工具。”(47)既然儒家的这种理想在中国历史上从未产生过实际影响,那么又有什么理由相信它能在乡村建设中实现呢?既然儒家的人生态度从未开出过“科学民主”的精神,又有什么理由相信它在乡村建设中能保证形成民主政治制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