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你”存在关系中的道德作为论(5)
2015-06-27 01:01
导读:我对道德的作为的基本要求是:时时事事对我自己进行道德要求――首先是要确定自己,然后学会自我坚守,最后自我反省。在自我道德要求中,自我确定
我对道德的作为的基本要求是:时时事事对我自己进行道德要求――首先是要确定自己,然后学会自我坚守,最后自我反省。在自我道德要求中,自我确定即是解决:
1.我自己怎样对自己提出道德要求?
2.我对自己提出什么程度的道德要求?
3.我的生活一旦出现与我的道德要求相冲突的情况时,我将应该怎样做?
自我确定是我对自己的道德要求确立的前提,无疑相当重要,但真正重要和关键的,是我否能坚守其自我确定?在实际的生活中,许多人不是没有道德意识和道德要求,而是不能对自己的道德要求保持应有的坚守,而是顺应环境、迎合他者、或者趋附权力、金钱、感官享乐等等。我放弃了自我坚守,也就在放逐自我;因为,我一旦放弃一次自我道德要求,就可以放弃第二次、第三次以至无数次,最后,我就变成了没有道德要求的我。所以,我对我的道德要求的坚守才是根本的。“自我确定只有在自我克服、自我约束的形式中才是可能的”[6](p217)。因为从本质上讲,道德始终具有禁欲性质——我的道德就是禁止我过分的欲望而实现“我→你”关系的协调一致。任何一个我,都是一个血肉丰满的并且是有目的性追求、自主设计与创造性能力的人,其“不由自主的自发意愿也不仅限于他的自然需要,像天然的动物那样。相反,这些意愿会无限扩展,从简单的生理上必需的动机变为无度的有害的欲望。在这方面,说来奇怪,动物似乎比人更有理性,确切些说,更通情达理。在各种动物中,惟有人享有一种可悲的特权:在他身上自我保存的本能可以变为狂傲的利己主义,对事物的需求可以变为贪食无度,性本能可以变为野蛮的贪婪的情欲或者永无餍足的貌似雅致的淫荡,对他人痛苦的单纯的动物性的冷漠可以变为以残忍取乐的暴虐狂。换句话说,在这里人的意愿的自生性已经不是他的内心生活的自然动态的显露,而是在他的精神存在中变为作为某种自足的原素的纯粹的、无限的潜在性的动态。”[6](pp217-218)弗兰克将此种自生性的动态的欲望原素称之为“恶魔原素”,他在人人心灵中隐藏并时时滋生,因而自我确定的道德要求要能够做到时时坚守,必须要求我对自己时时克制、时时约束;而我的克制和约束要能够抗御欲望的“恶魔原素”的片生性膨胀,就必须自我反省,即我对我自己进行经常性的道德检讨。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我对道德作为的基本行为准则是:我所不欲勿施于你;我之所欲亦施于你。前一个行为准则要求我:我不愿意做的事,不要强求你去做;对我没有好处的事,不要往你身上摊或压。这一行为准则背后所蕴含的为人原则是:我必须说与做统一、言与行一致,知与行并重。[7](第5章)后一个行为准则要求我:我想要追求的事,我必须给予你以机会;我能够得到好处时,不要自己独自吞食。这一行为准则背后所蕴含的为人原则是:我与你是平等的,因而,我与你必须平等地享有一切条件、一切利益和一切机会。
我对道德作为的最高行为准则是:我欲立而立你,我欲达而达你。即我要确立我自己时,必须先帮助你确立起来,或当我确立起自己后,我有责任扶助你确立起来;我要谋求时,必须考虑你的发展或者帮助你也一同发展。前一行为准则背后所蕴含的为人原则是:共同生存——即共生与互生原则;后一行为准则背后所蕴含的为人原则是:共同发展——即共同创生原则。[8](第2章)而共同生存原则和共同创生原则的存在论思想支撑则是“我→你”原初存在关系结构:我的完整人生实以你的完整人生的获得为前提,你的完整人生同样是以我的完整人生实现为体现。:
[1] [2] Charles L.Stevensen, Ethics and Language, Yale University Press,1944.
[3] 孔庆东 摩罗 余杰.审视中学语文[M].汕头.
汕头大学出版社,1999.
[4] Maurice Merleau-Ponty,Signes, editions Gallimard,1960.
[5] 马丁·布伯.我与你[M].北京:三联书店,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