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四端”说的形成及其理论意义(7)
2015-07-20 01:10
导读:孟子来到魏国,与梁惠王多次会面,劝其推行仁政,他反复强调“仁者无敌”,用经验说明与民同欲者王天下,同时通过类比的方式使梁惠王认识到不行仁
孟子来到魏国,与梁惠王多次会面,劝其推行仁政,他反复强调“仁者无敌”,用经验说明与民同欲者王天下,同时通过类比的方式使梁惠王认识到不行仁政的错误,如,以五十步笑百步为喻,对梁惠王自称“寡人之於国也,尽心焉耳矣”(《梁惠王上》)进行了辛辣的嘲讽,说明与不行仁政者没有本质差别;又以“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说明梁惠王不行仁政,“率兽而食人”,同以刀枪杀人无异。(同上)从这些论证方式来看,此时孟子的“四端”说显然还没有形成。后梁惠王去世,梁襄王即位,孟子发现他根本不像个国君的样子,(《梁惠王上》)于是离开魏国,重返齐国。在路过范时,孟子望见从此经过的齐王子,感叹道:“居移气,养移体,大哉居乎!夫非尽人之子与?”(《尽心上》)认为环境对人太重要了,同样是人的儿子,而齐王的儿子就显得与众不同。孟子来到齐国后,与齐宣王会面,在这里我们看到那个著名的关于“恻隐之心”的故事:
齐宣王问曰:“齐桓普文之事,可得闻乎?”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无以,则王乎?”
曰:“德何如则可以王矣?”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
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曰:“可。”
曰:“何由知吾可也?”曰:“臣闻之胡龁曰:‘王坐於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可之?”对曰:“将以釁钟。”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对曰:“然则废釁钟与?”曰:“何可废也?以羊易之。”’不识有诸?”
曰:“有之。”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梁惠王上》)
孟子劝齐宣王推行仁政,“保民而王”,认为齐宣王完全能作到这一点,根据是什么呢?就是齐宣王连对牛都有恻隐之心,见到将要用来祭钟的牛浑身哆嗦,便要人放了它,“是心足以王矣”。显然,这个“心”就是“恻隐”之心。这是《孟子》一书中第一次比较明确地用恻隐之心来说明仁政的可能性,由此可见,至迟此时“四端”说已经形成,并被用在实践中。我们可以对这个时间作一个大致的判断,《尽心上》说:“齐宣王欲短丧。”则孟子由魏国到齐国时,齐宣王即位不久;而《梁惠王上》又说:“孟子见梁襄王。”则孟子离开魏国前又曾及见梁襄王。梁襄王元年为公元前318年,为齐宣王二年,孟子既在齐宣王即位不久来到齐国,又在来齐国前见到过新即位的梁襄王,那么,他来到齐国只能是在梁襄王元年,这是我们可以确定的孟子“四端”说形成的下限。有人可能会有疑问,孟子五十余岁时“四端”说才形成,是否太晚了呢?其实不然,古代思想家大多思想成熟较晚,象孔子年近五十岁时才对《周易》发生兴趣,他曾感叹“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述而》)马王堆帛书《要》也提到孔子晚年学《易》:“夫子老而好《易》,居则在席,行则在囊。”有学者推断孔子晚年思想有一个转变,意味浓厚的《易传》部分内容就是他晚年思想的反映[iv]。荀子“五十始来游学于齐”,(《史记·孟轲荀卿列传》)他的一些主要思想也是在五十岁以后形成的。由此可见,与孔、荀相比,孟子的情况应属正常,不值得大惊小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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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四端”说形成的曲折经历,使我们对孟子的思想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也看到“四端”说在孟子思想中所占有的重要地位。首先,“四端”说是对儒学理论在新的环境下所遇到的冲击和挑战的回应,是对儒家仁学理论的一种发展。我们知道,孔子创造性地提出了仁从而创立了儒家学说,而他的仁又是以宗法亲情为出发点,建立在“孝悌”的心理情感之上的。孔子弟子有若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孔子自己也说:“君子笃於亲,则民兴於仁。”(《泰伯》)“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学而》)说明他自己也把“孝悌”看作是“为仁之本”,强调为仁要从孝悌开始。在他看来,“孝悌”是人人具有的一种真实自然的心理情感,而这种情感正是仁的根源所在,是否具有“孝悌”也是判定一个人仁与不仁的标准所在。在孔子与宰我关于三年之丧的讨论中,孔子从内心的“安”与“不安”点醒宰我,要他从孝悌的自然情感中发现仁,体验仁,宰我居丧期间仍然安于食稻衣锦,完全丧失了孝悌之心,所以孔子说“予之不仁也”。(《阳货》)这表明孔子的仁和孝悌有密切的关系,他的仁是建立在孝悌的心理情感之上,但是仁源于孝悌而又不等同于孝悌,它从孝悌出发,层层向外推广,上升为君臣间的“忠”、朋友间的“信”,最后达到“泛爱众”,上升为人类的普遍之爱。孔子的这一思想,有其合理一面,一定程度上也是符合当时社会的实际。首先,人的社会化过程也就是由家庭到社会的过程,特别是在古代,家族在人的社会化中可能起着更大的作用,这就使家族伦理与社会伦理之间,“孝悌”与“忠信”、“爱人”之间具有某种统一性;同时,由于古代在进入文明社会时,没有象西方那样经过个体私有制阶段把家族的宗法血缘组织彻底破坏,而是把它带入到文明社会中来,“家”和“国”在中国古代具有了更为特殊的意义:家是国的基础,国是家的扩大。中国社会“家国同构”的一特点为孔子的仁提供了现实基础,使其找到了生存的土壤,或者说孔子的仁就是根据中国社会的这一特点而提出来的,儒学之所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之所以能在中国社会长期存在,一个根本原因就在这里。但是,“亲亲”与“爱人”之间,家族伦理与社会伦理之间又存在着对立、矛盾的一面,对“亲亲”的过分强调,就可能意味着对“爱人(他人)”的漠视,对家族伦理的维护,也可能造成与社会伦理的冲突。孔子虽然一定程度上也看到了这种对立和差别,所以主张对“孝悌”的外推和超越,由“孝悌”及“爱人”;但另一方面,他又不愿看到看到作为“仁之端”的血亲之爱被破坏,当二者发生冲突时,他毋宁更倾向维护前者,主张“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子路》)这样孔子思想中“亲亲”和“爱人”之间又隐含着一种深刻的矛盾,如何解决这一矛盾,便成为以后儒学发展中面临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