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达默尔:翻译与对话(2)
2015-07-29 01:19
导读:对话双方正是通过语言,在问和答、给予和取得、相互争论和达成一致的过程中实现一种意义交往,“这一点正构成谈话的特征”。[9]“事物究竟怎样,只
对话双方正是通过语言,在问和答、给予和取得、相互争论和达成一致的过程中实现一种意义交往,“这一点正构成谈话的特征”。[9]“事物究竟怎样,只有在我们谈论它时才呈现出来。我们所谓真理的意思,诸如公开性、事物的去蔽等等都有其本身的时间性和性。我们在追求真理的努力中惊异地所提供的只是以下事实:不通过谈话、回答和由此获得的理解的共同性我们就不能说出真理。”[10]语言典型地生存于对话之中,或者说,“对话”是语言的本质。通过语言揭示真理,与通过对话揭示真理,对于伽达默尔来说是一回事。“语言只有在谈话中,也就是在相互理解的实行中才有其根本的存在。”[11]“语言只存在于交谈中。语言自己进行着,只在你来我往的言说中它才真正实现自己。”[12]文本通过“语言的奇迹”在历史中流传,从而与译者具有“同时性”。文本提出的问题在历史中的不同时刻得到了不同回答,它继续敞开,继续要求得到回答。过去的回答构成了我们的知识的一部分,并对我们的回答产生。同样,在任何,我们也总是能够就文本提出新的问题,让文本来回答。
不管问题和答案是什么,这种对话永远不会中止。“当我写句子‘能够被理解的存在是语言’时,其隐含的意义是能够被理解之物从不可能完全被理解……”[13]在伽达默尔眼里,文本只是一个“半成品”。“我们将文本重新翻译,重新开始,重新阅读,发现意义的新的方面。最后我们得到的不是明确地感到对事物已经理解,可以把文本扔在一边,而是恰恰相反。文本中意义与声音进入意识越多,人们进入文本就越深。”[14]解释学对话的“无限”不是“有限中的无限”,而是“无限中的无限”,也就是黑格尔所说的“恶的无限”。“艺术经验确实自己承认,它不能以某个终极的认识对它所经验的东西给出完满的真理。这里既不存在任何绝对的进步,也不存在对艺术作品中事物的任何最终的把握。”[15]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对话需要对其伙伴的尊重,并承认他或许是正确的,这便是伽达默尔所欣赏的苏格拉底的“争论中的善意”原则。“谈话中的相互了解既包括使谈话伙伴对自己的观点有所准备,同时又要试图让陌生的、相反的观点对自己产生作用。如果在谈话中这种情况对谈话双方都发生,而且参加谈话的每一方都能在坚持自己理由的同时也考虑对方的根据,这样我们就能在一种不引人注意的、但并非任意的观点交换中(我们称之为意见交换)达到一种共同语言和共同意见。”[16]这条原则提醒我们,原文中那些看起来自相矛盾的地方,首先应该相信它们是一致的,原文中那些看起来模棱两可的地方,首先应该相信它们是明晰的,直到找出充分的证据证明它们不是这样为止。
马丁·布伯区分了对话的两种模式:“我-你”(I-Thou)模式和“我-它”(I-It)模式。前一种是“主体-主体”模式,它与下列品质相联系:相互性、开诚布公、直接、诚实、自发、坦率、不伪装、不操纵、共享、热情以及对他人负责意义上的爱;后一种是主体-客体模式,它描述的是一个人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把另一个人当作经验与利用的对象。[17]在前一种模式中,对话的双方是平等的,而在后一种模式中,对话的双方是不平等的。伽达默尔所向往的文本与译者之间的“真正”对话无疑属于前一种。“流传物是一个真正的交往伙伴,我们与它的伙伴关系,正如‘我’和‘你’的伙伴关系。”[18]文本作为主体,在说话,在提问,在反驳,在迫使我改变视域。我把文本作为主体来对待,不敢忽视你的要求,必须听取你要对我说的东西。这个过程反过来也一样。正是这种彼此的开放性,构成了一种真正的“人”的关系。
二、对话何以可能?
伽达默尔认为,自己所做的工作与康德有些类似。“康德确实并未想过为科学规定它必须怎样做,以便使它能经受理性的审判。他曾提出一个哲学问题,即他曾经追问,使近代科学成为可能的认识条件是什么,它的界限是什么。”[19]翻译的条件先于一切翻译行为,先于翻译的任何方法论,所以关于“翻译何以可能”的追问是有关本体论的,是一个真正的哲学问题。“我本人的真正主张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一种哲学的主张:问题不是我们做什么,而是什么东西超越我们的愿望和行动与我们一起发生。”[20]偏见、权威、传统、效果历史等构成了翻译可能的条件,超越了我们的愿望和行动与我们一起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