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达默尔:翻译与对话(5)
2015-07-29 01:19
导读:伽达默尔相信,“只有那种实际上表现了某种意义完全统一性的东西才是可理解的。所以,当我们阅读一段文本时,我们总是遵循这个完全性的前提条件,
伽达默尔相信,“只有那种实际上表现了某种意义完全统一性的东西才是可理解的。所以,当我们阅读一段文本时,我们总是遵循这个完全性的前提条件,并且只有当这个前提条件被证明为不充分时,即文本是不可理解时,我们才对流传物发生怀疑,并试图发现以什么方式才能进行补救。”[39]伽达默尔对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著作的推崇程度似乎表明,它们在逻辑上或上不可能存在错误,无论在刚开始阅读(翻译)的时候是多么的困难。如果文本不可理解,伽达默尔会采用什么方式进行补救呢?我们无从得知。但有时候,为了证明文本意义的统一性,伽达默尔甚至有意强化某些看起来十分勉强的证据。
其次,文本在视域融合中具有根本地位。事实上,伽达默尔把“要理解的文本”当作“偏见”发生作用的“唯一的尺度”。[40]“对于所有的理解这里也有一种尺度,理解就是按这种尺度进行衡量并达到可能的完成――这就是流传物内容本身,惟有它才是标准性的并且表达在语言里的。”[41]既然谈话是相互了解并取得一致的过程,那么,“在每一场真正的谈话中,我们都要考虑到对方,让他的观点真正发挥作用,并把自己置身于他的观点中”。[42]在理解和翻译中,译者绝不能将任何原文不存在的意义强加于文本,而是要找到最好的方式使在一种语言中表达的内容在另一种语言中得到表达。“记住这一点很重要,解释者的任务是努力站在被解释者的总的方向内并在解释中继续朝着这个方向去努力。”[43]
按照柏拉图的理念论,原型和摹本的关系是理念与现象的关系。原型高于摹本,是摹本的根据。伽达默尔从现象学出发,重新审视了原文与译文的关系。译文并不是原文的简单摹仿,而是原文的表现(Darstellung)与再现(Repr?sentation),是一种以原文为基础的再创造,是一种突出原文重点的解释。译文对于原文并不是一种附属关系,而是原文自身存在的扩充,译文作为原文所是的东西继续存在。但是,从技术上讲,译文总是缺少原文所具有的某些东西,或者是内容,或者是韵味(这反而会使译文显得比原文更加清楚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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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点理由或许不足以洗清伽达默尔的相对主义嫌疑(毕竟他拒绝指出在不同的翻译中哪一些更接近原文本来的含义,而只承认所有的翻译都与翻译者的境遇相关),但至少能使他从极端相对主义的指责中摆脱出来。如果一定要称伽达默尔的解释学为相对主义,我们大概可以说,它是一种温和的相对主义(毕竟他承认原文是一个有意义的整体,是翻译行为的唯一尺度)。对伽达默尔解释学是不是相对主义以及是何种相对主义的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如何理解相对主义,问题是,当我们这样做时,我们又将理解的条件性带入理解之中。
主释:[1]〔德〕H-G. 伽达默尔,《真理与》(下卷),洪汉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第498页。
[2]〔英〕A. 弗卢主编,《新词典》,黄颂杰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92,第136页。
[3]〔德〕H-G. 伽达默尔,“解释学的普遍性”,夏镇平译,见《哲学解释学》,上海译文出版社,1994,第12页。
[4]〔德〕M. 海德格尔,“作品的本源”,孙周兴译,见《林中路》,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第69页。
[5]〔美〕R.E. 帕尔默,“伽达默尔哲学的七个关键术语”,《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版),第30卷第5期(2002年9月)。
[6]〔德〕H-G. 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下卷),洪汉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第593页。
[7]同上,第615页。
[8]〔德〕W.V. 洪堡,《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的》,姚小平译,商务印书馆,2002,第72页。
[9]〔德〕H-G. 伽达默尔,《真理与方法》(上卷),洪汉鼎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第478页。
[10]〔德〕H-G. 伽达默尔,“什么是真理?”洪汉鼎、夏镇平译,见《真理与方法》(第二卷),时报出版社,1995,第63-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