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塔——论人类道德生活的形式(2)
2015-09-14 01:32
导读:每一种道德生活的形式都依赖于教育(因为道德是通过艺术所决定的情感和行为)。每一种道德生活形式的特性都反映在培育和维护这种形式的教育之中,
每一种道德生活的形式都依赖于教育(因为道德是通过艺术所决定的情感和行为)。每一种道德生活形式的特性都反映在培育和维护这种形式的教育之中,道德生活的最初形式是从哪种教育中产生出来的呢?
我们的行为习惯是通过与有着特定习惯性行为的人生活在一起而获得的。力图建造一种生活方式,要求人们用心去记住并实行特定规则或训令,那是行不通的:我们获得自己的行为习惯就像我们学习自己的母语一样。在孩子的生活中,他们总是向与他们说话的人学习语言,总是向经常与他们在一起的人学习行为习惯。我们无疑可以从这两方面出发,就所学的东西归纳出一些规定和规则;明白这一点,我们在既不可能从学习规定中、也不可能从学习规则中学习。我们这里认识到的是,我们所能学的是那些没有规则公式的东西。对语言和行为的把握,不仅可以在我们无意识情况下完成,而且,对这种语言和行为的掌握,不到我们不再记住它们的规则之时,在讲话和行动时不再诉求于这些规则之时,是不能自如的。而且,依靠情感和行为来培养习惯的教育,不仅存在于人们意识到的生活中,不仅实际上存在于我们醒着的每个时刻,它甚至还存在于我们的梦中。行为开始于模仿,继而则作为与各种习惯协调一致的选择。这种教育不是强迫的;它是必然发生的。最后,这是教育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人们可以花一小时去学
数学,花费另一小时于教义问答,但绝不可能参加一种对道德教育毫无影响的活动,不可能把对道德教育的喜爱与学习分割开来。当然,有许多东西是不能以这种教育形式来学习。我们可以用这种方式学习玩游戏,学习遵守游戏规则。但是,如果我们没有制定规则,或没有为我们自己立规则,那么,我们就不能获得对规则本身的认识。而且,没有对规则的认识,我们无法确切知道我们是否应遵守规则,我们也无法了解裁判员为什么吹响他的口哨。我们还可以换一种比喻,我们通过这种教育,很好地了解了写诗的要求。但这既不能增强我们的审美能力,也不会有助于我们认识各种通用格式的命名。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因此,要了解可以获得情感和行为习惯的道德教育并不困难;它是一种给予恰当的行动以力量,使行动者远离踌躇、怀疑或困难的教育,但是,它却不能让我们用抽象话语解释我们行动的理由,不能对我们的行动做道义原则上的引申。此外,如果这种教育没有必要的感召力影响行为者,如果它支持的行为域没有思想的帮助,就不足以对付现实,那么这种教育必然难以达到自己的目的。但这种教育不可能仅仅因为让我们对道德规范和道德理想不甚了然,就被认为是失败的。当一个人的道德立场与他的自尊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时,当他行为的发生不是出于服从一种理想或一种责任的规定,而是出于他的自尊时,那么这个人可以说已经彻底地获得了教给他的道德教育内涵。
现在,人们注意到,正是这种道德形式给予个体和社会的道德生活以显著的稳定性;它当然不支持在它所需要的行为方面有大的或者突然的变化。这种形式的道德生活可能部分地崩溃,但是,由于组成它的行为习惯不会将崩溃作为一种制度来接受,因而崩溃不容易波及社会整体。道德生活和行为方式的性质一样,没有固定的构架,它不会像道德理想体系那样,因出现疵点或不协调而崩溃。知识分子关于道德理想或观念的错误观点和作为牢牢建立在行为习惯基础之上的道德生活不是一回事。总之,道德生活形式的稳定性产生于它的灵活性和它经历变化而不中断的特性。
首先,道德生活形式和语言一样,没有什么绝对固定的东西,某些结构在语法上虽然可能不是很好,但语言表达的范围是可调整的;言说者使用语言,但不能随心所欲。在道德生活的形式中,我们的教育越彻底,我们的审美就越确定,我们的行为保留在传统中的范围就越大。习惯总是可调整的,它对现实的细微差别总是很敏感。我们有一种似是而非的观点,认为习惯是盲目的。但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习惯不是盲目的,它的“盲目”类似于蝙蝠。任何学习过习惯行为传统的人都知道,传统特征和刻板、不稳定都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