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比塔——论人类道德生活的形式(6)
2015-09-14 01:32
导读:我认为,符合于诗歌艺术的东西,对人类道德活动也同样有效。道德理想首先不是反省思考的结果,不是未实现的理想的词语表达,然后再转化为人类行为
我认为,符合于诗歌艺术的东西,对人类道德活动也同样有效。道德理想首先不是反省思考的结果,不是未实现的理想的词语表达,然后再转化为人类行为。它们是人类行为、人类实际活动的结果,对它们进行的反思是后来才部分地用抽象话语表达出来。什么是好的或者正确的行为,什么是合理的行为,可能先于现实而存在,但这只有通过艺术决定的行为可能性形式才能达到。这也就是说,道德理想追求的道德要成为可能,就需要道德理想资本的积累。而这总是通过习惯的道德行为达成的;它之所以表现为抽象观念的形态,只是因为它通过反思而转化为一种观念的货币。这种看法当然没有剥夺道德理想作为人类习惯批评家的权力,没有贬低以话语来表达行为原则的反思活动。无疑,无论什么道德,没有思考的成分在内是不行的。然而现实也表明,追求道德理想的道德或者反思占主导地位的道德,不像它最初所表现的那样完美,不是一种能自我完善的东西。这样一种能够免于沦为迷信的道德,担负着一种在事实上无法完成的任务——完成人类行为的任务。对这种道德所能指望的只能是,服从突然的、不光彩的崩溃。在个人的生活中,这种崩溃不一定是致命的;但在社会生活中,它很可能是不能恢复的。因为社会是一种公共的生活方式;一个社会可能毁灭于一种对其成员并不致命的疾病,一个社会的腐败也可能不一定源于它成员的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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