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义与意谓——理解弗雷格(1)(4)
2015-11-26 01:09
导读:来。不过,对于这样的关系,弗雷格在《算术基础》、《论概念和对象》、《对涵义和意谓的解释》等许多论著中都有说明。他认为: 逻辑的基本关系是
来。不过,对于这样的关系,弗雷格在《算术基础》、《论概念和对象》、《对涵义和意谓的解释》等许多论著中都有说明。他认为:
逻辑的基本关系是一个对象处于一个概念之下的关系:概念之间的所有关系都可以
化归为这种关系。(Frege,S.128)
应该说,这一说明是非常明确的。但是对这一说明的理解仅仅依据涵义和意谓的区分就不够了。正像弗雷格所说,这必须与他关于函数和概念的论述结合起来。在弗雷格看来,概念是不完整的,需要补充,而对象是完整的,可以补充概念。概念一旦得到对象的补充,就形成一个句子,因而产生一个真值。因此概念与对象的关系就像
数学中函数和自变元的关系。还是以上面的例子来说明,“哲学家”是一个概念词,它的意谓是哲学家,因此“哲学家”本身是不饱和的,可以用符号表达为“F()”,这里的F表示“哲学家”,括号表示留有一个空位,因此这个符号表达式或函数是不完整的。如果以“亚里士多德”(a)来补充,就得
到F(a),即“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由此我们看到,F(a)不再是一个函数,因为它包
含了不是函数的东西a,因而有了一个确定的值。相应的,“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则很清
楚,它是一个句子,而且是真的。如果我们以“侯宝林”来补充“哲学家”,就得到一个假
句子。这里可以看出,以不同的对象补充概念,所得结果是不同的。概念由对象来补充,或
者对象补充概念,这就是弗雷格所说的一个对象处于一个概念之下的基本涵义。这种补充和
被补充的关系,也说明了对象与概念的根本区别。
即使以上说明是清楚的,但是它充其量只解释了以上引文中的第一句话,而对于“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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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图式2,而没有说明图式1,因为图式2只有“句子:专名/概念词”的情况,而图式1
还有“句子:概念词/概念词”的情况。如果说在图式2还可以看出对象处于概念之下的意
思,比如“亚里士多德是哲学家”,那么在图式1就无法看出这种意思,比如“哲学家是思
想家”。因为后者没有专名,只有概念词,因而我们根本看不到对象与概念的关系,而只看
到概念与概念的关系。
在这里,弗雷格理论的两点重要意义十分突出地显示出来。第一点,概念是不完整的,
需要对象来补充。由于有对概念这样明确的说明,因此在这个例子中,它不仅适用于“思
想家”,而且也适用于“哲学家”。也就是说,无论概念词出现在语法谓语还是语法主语的
位置上,它们所表达的概念的这种性质都是不会变的。第二点,概念词的意谓是概念。这就
说明,当概念词同时出现在主语和谓语的位置上的时候,它们仍然是同一层次的东西,它们
的意谓也是同一层次的东西。它们不会由于语法位置的不同而在表述和表述的东西的层次上
发生区别。由于有了这样两点,我们对概念产生了新的认识。首先,我们摆脱了句子的语法
结构的限制。过去人们一般认为,句子中的主语表示的是对象,而谓语是对主语所表示的对
象的说明,因而表达的是性质。而根据弗雷格的理论,概念词的意谓是概念,因此无论它出
现在句子中主词还是谓词的位置上,它的意谓都是概念。由于概念与对象的关系是对象处于
概念之下,因此,即使概念词出现在句子中主语的位置上,仍然掩盖不了它的谓词性质。比
如在“哲学家是思想家”中,“哲学家”虽然是语法主语,但它仍然是概念词。因此,这个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句子表达的意思就是:“如果一个东西是哲学家,那么这个东西是思想家”。这里,“是哲学家”和“是思想家”不仅形式是一样的,而且作用也是一样的。这里,前件中的“一个东
西”和后件中的“这个东西”表示相同的对象。
其次,从这样的认识出发,可以得到一些更进一步的认识,尤其是对量词的认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