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感与灵性-美感性质新解(4)
2016-01-12 01:08
导读:味远出,则又可能迷失其中而成为飘无所依的“游子”,意义追求与“灵性”体验就是引人归“家” 的途径。人有时有可能更多地行进在某一方向上,但
味远出,则又可能迷失其中而成为飘无所依的“游子”,意义追求与“灵性”体验就是引人归“家”
的途径。人有时有可能更多地行进在某一方向上,但相反的方向总是同时为人开放着。
3 在“感性”、“理性”和“灵性”中,美感的根扎在后者之中。作为“灵性”的一种表现,
美感不过是人归“家”时所产生的喜悦感。此种喜悦感正是一种意义感。
说美感是一种意义感,这是就其性质而言的。必须把性质与产生区别开来。美感的产生在外有
诉请感官的感性形式(形、色、声等),在内有其心理状态和过程(感知、情感、理解、想象等)。
这些都可归于“此岸”(可由经验直接确知)的范围。而“性质”则指形上的“根据”. 美感虽是
在“此岸”中发生的,但其根据却在“灵性”活动的意义世界。这正如影子投在大 地上(形下事
实),但产生影子的光却来自天上(形上根据)一样。美感有其心理机制或过程,可以从
心理学的
角度去加以描述。但是,如果把美感归结为实证性的审美心理学,那就误入歧途了。无论深入到情
感,深入到知觉,深入到无意识,都无法探到美感的底蕴;也无论以情感为中介,还是以想象为中
介来统摄其他心理因素,都难以揭示美感的性质。同样,美感的产生离不开对象诉诸感官的形式,
可以从对象的形式方面或从对象形式与人心的同构对应关系去研究美感发生的原因,但却不可把美
感归结为对象的感性形式。因为那样一来,美感就不是意义感而主要是一种形式感了,就不是自由
的、超越的而主要是被动的、反映的了。美感性质上是一种对意义的精神体验,而不是对形式的感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性观赏。它包含着后者但并不等于后者。对于一个心如死灰的人来说,再美的形式也激不起他的兴
趣。这就表明了形式感的背后还有更深的东西。
诚然,美感具有一种不假理智思考与逻辑推断的直接性。但在流行的理解中,美感之能如此,
是因为历史的“积淀”. 此种积淀使历史和社会的东西最终转化为个人的东西,逻辑的东西转化为
直观的东西,即理性转变为“新感性”. 在此,美感的直觉性源于感性的直接性、感官的直接性。
而在我们的理解中,美感直觉性的来源主要是“灵性”. 灵性既是对意义的体认,就一定是直接的、
不假理智思考和逻辑推断的。思考和推断是智性的事而不是灵性的事。灵性的此种直接性很容易使
人把它误认为感性的直接性。感性直接性的内容是感性对象的存在同感性主体的欲求、兴趣、需要
等等(生存性的)之间的直接合拍,而灵性直接性的内容则是感性对象的形式同灵性“主体”(姑
借用这一概念)的价值关怀、意义祈向之间的直接相契。价值认同与意义体证,无须以理性思考与
逻辑判断为其中介。所以,尽管感性与灵性都有直接性的品质,但其背后却有着不同的内涵。即使
有感性直接性的存在,它在审美中的作用也是次要的。
对直接性内涵的理解背后涉及到一个更深的问题,即美感到底是自由的还是不自由的?不少人
都确信美感是一种自由感。但若把美感的基本内涵理解为历史的、社会的、功利的亦即理性的东西,
那就很难说是自由的。此种性质的美感在骨子里是受动的、不自由的。被这样锁定在社会性上即理
性上的美感哪能是自由感?这不仅因为理性、社会性“是作为结果与过去相联系”,而且更因为它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们压根儿就是一种必然性。无论与过去相联系,还是与未来相联系,它们都滞留在“此岸”中,即
滞留在人与物、人与人打交道的谋生活动中。必须断然指出,无论在社会必然性(理性结构)中,
还是折回去,在自然必然性(感性动力)中,都探不到美感的根据和性质。美感的根是扎在人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