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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扩展秩序”思想初论(二)(11)

2016-02-28 01:02
导读:[22] 例如F.A. Hayek,“economics and knowledge”,and“the use ofknowledge in society”.全收在他1948年的《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文集中,见注⑤。 [23]Annen刘chian,“

[22] 例如F.A. Hayek,“economics and knowledge”,and“the use ofknowledge in society”.全收在他1948年的《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文集中,见注⑤。
[23]Annen刘chian,“肋m()ecGnolnics of propert right”.Fagesl27—149,itlA.A1Chian,置凹no朋入For6“6zCWorA,LibertyPress,1977.[24]哈耶克此处的看法与他扩展秩序的概念并无矛盾。小团体的价值观虽然倾向于演变为“我们”对“他们”的狭隘团体主义,但是哈耶克在演讲中强调了通过竞争达到的各个团体间的合作。哈耶克每每论及市场和政府的区别时,总是注意到市场竞争的“开放性”和政府权力的“封闭性”。
[25]参见洛克(人类理解论》,商务印书馆1983年中译本下卷页540—541,不过此处的翻译恐有疏漏。
[26]休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1994年中译本下卷。此处关于“道德”作为感觉,参见卷三,章——“德与恶总论”;关于其他看法,参见页534—535,542——543,573——574。
[27]页573,休谟(人性论》,商务印书馆1994年中译本。
[28]页34—35,哈耶克《致命的自负》。
[29]页35,哈耶克《致命的自负》。
[30]见汪丁丁,“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改革》1995年9月。
[31]参见“Ethics”,Encyclopaedia Britannia,1992年印本,卷18,页492——521。
[32]我读《庄子》时,发现庄子(卷四以后)所记孔子五十一岁开始,问道于老子不下三次。每次问了之后,不是“三日不语”,就是“闭门数月不出”,或“出以告额回”自己对道的理解与老子不能并论,无异井蛙观天。老子最后一次回答孔子所问“至道”,说的几乎与印度吠陀学派所说一样,都是“有伦生于无形”、“精神生于道”,“形本生于精”,“万物生于形”等等。老子觉得孔子始终“不得道”,是因为他因守“六经”而不知“六经也,先王之陈迹也” 度然是陈迹,就已经不是“道”了。人走过之后,留下的足迹,那只是道的一种形态——走出来的路,而不是道本身。孔子经过三个月思考,终于悟出老子的意思,“复见(老子)曰,丘得之矣。”孔子的理解是什么呢?“久矣,夫丘不与化为人。不与化为人,安能化之。”老子回答:‘‘可。丘得之矣。”在我看来,这就是后来禅宗所谓:“扭水砍柴,无非妙道”的意思。也就是佛陀和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关键——The Go1den Means(中庸之道),即在具体环境和条件下把握最为合适的行为分寸。也就是孔子所谓的“化”的意思。我愿意与读者求教这是否也是吠陀学派所理解的Ritam。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33]吠陀学派影响到后来的佛陀,形成“涅槃”的思想。在涅槃状态中没有主体与外在世界的区分,没有心物之分。所以涅槃成为终极自由的状态。这种自由也是道德上的,因为人与人之间没有区分,也就没有利害冲突了。
[34]意志自由论者的立场是,我们不能批评一个不自由的人说他做错了什么事,因为他的行为是被动的,是被外在因素支配着的,是不应当对其行为负责的。如果经验主义者否认人的自由意志,那么人们是否应.当为他们的不道德行为负责呢?例如一个强奸犯可以申辩说他受到当时兽欲的驱使,没有自主的意志。因此经验主义者必须重新解释“幸福”。例如他们可以说,侵犯他人的人身权利是与侵犯者个人的最大幸福不相符合的行为。或者如休谟认为的,是与“正义感”相冲突的。[35]哈奇森(FrancisHutch吻n,休摸和斯密的老师)持此观点,认为社会的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基于人类天然的同情心。他的看法也影响了休谟和在更大程度上影响了亚当·斯密。(参见其《道德情操论))。
[36]参见叔本华,《作为意志和表象的世界》,商务印书馆中译本1994年,《附录》,“康德哲学批判”。
[37] 页25—26,F.A.Hayek,“Individualism:True and False”,in Hayek,Individualism and Economics Order. London:Routledge&Kegan Paul,1949.[38]参见Arthur R. Hogue,Origins of the Common Law, Liberty Press,1966.[39]参见诺兹克的名著,《无政府、国家和乌托邦》。他的著名理论是“entitlement theory”,即凡是正当途径获得的就不应当再被剥夺。这就引‘起经济学家例如森(A.Scn)的反对,后者认为穷人有洛克所说的对自己生命的权利,其自然延伸就应当有“不挨饿的权利”。沿着这一思路走下去,我们应当认为穷人在饥荒时期抢掠富人的粮仓是符合正义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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