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扩展秩序”思想初论(二)(7)
2016-02-28 01:02
导读:在哈耶克思想体系中,个人自由的程度是由具体社会的道德境界和正义观念决定的。如前述洛克的思想,正义的核心是分立的财产。在洛克的社会中,人口
在哈耶克思想体系中,个人自由的程度是由具体社会的道德境界和正义观念决定的。如前述洛克的思想,正义的核心是分立的财产。在洛克的社会中,人口对自然资源的压力尚且不大,所以洛克用以界定产权的准则是“劳动”——每个人财产的边界由他加在自然界的劳动决定。在这—点上,洛克的产权理论与后来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批评并不矛盾,但是当活劳动不断物化和积累,财富分布开始严重不平均时,洛克保护私有产权的理论就与马克思的劳动异化理论发生冲突了。在洛克及一些现代哲学家如哈佛教授诺兹克(Robert Nozick)看来,凡是以正当方式获得的财产不论在个人手中积累多少,都是正当的,不应被社会剥夺的[39]。在马克思看来,物质生产手段(已经物化了的劳动)的公有化是阻止劳动(活劳动)异化的唯一途径。但是如果我们从马克思的异,f嵌里沦闯到他的(从未见面的)老师黑格尔的自由理论,我们可以说,黑格尔所理解的自由比马克思更接近洛克所理解的自由。在黑格尔看来,主体自由是具体的,历史的,阶段性的。只有当主体意识到自身的局限(不自由)时,主体才觉悟到自由的意义并且去争取这种自由,而在主体意识发展的初级阶段,例如黑格尔所谓的“斯多葛主义”阶段,主体认为他的内心是自由的,但是他不能够意识到他的自由是内向的,阿Q式的,没有摆脱奴隶形态的自由。又例如在“怀疑主义”阶段,主体意识到了自由,但他的自由是怀疑——切的自由,但这是—种无根的状态,精神完全无从依靠,一切观念包括主体自身都受到怀疑。当主体意识到这一点时,痛苦会驱使他寻求更高阶段的(宗教的)自由并且发现更高阶段的不自由(宗教的苦涩)。现代哲学家如麦金太尔(A1asdair Macintyre)推论说,按照黑格尔的理解,每个具体社会以及每个具体的个人都有自己意识到的自由和属于自己的“不自由”,我们不能强求人们在精神发展上的一律[40]。如前述,在洛克看来,人的意志是永远不自由的,他受到的痛苦激动着他的意志。一个人在没有摆脱最大的痛苦之前,他的意志必定驱使他寻求摆脱这一痛苦,而不会首先去寻求摆脱其他方面的较次要的痛苦[41]。在这一点上,洛克、黑格尔和哈耶克都认为自由观念是演进的。在《自由宪章》总标题下、哈耶克援引西德尼(AlgernonSidney)的话:“我们探索的不是至善,那是人类永远无法达到的;我们寻找人类宪章,那个带给我们最小或最可原谅的害处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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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在《自由宪章》策一章里把真正个人主义的“自由”同五种其他意义上的自由概念相区分。其一是把消极自由同上面说过的基督教哲学所讨论的“意志自由”相区分。其二是把指涉社会关系的自由同“人—自然”关系中人的自由相区分。其三是把消极自由同哲学家杜威与制度交义经济学家康苦斯等人把自由理解为“权力(power)”的看法相区分。其四是把个人自由同以整体人群为对象的政治自由相区分。其五是把消极自由同由可文配资源决定的经济自由相区分。
“自由意志”的说法在哲学史上是引起混乱的主要概念之一。意志自由指涉主体在多大程度上可以在此在世界的约束下实现自己的意志。如上述,一个人的意志能否实现,在吠陀学派和苏格拉底看来依赖了这个人对世界的认识的真确性。哈耶克认为,一个人对可供选择的手段的了解固然非常重要,但关于选择的知识本身毕竞不同于选择的自由。自由意志,如上述休谟的看法,是一个误导的概念。但是选择的自由,在哈耶克看来,是有丰富现实内容的概念。哈耶克认为根据“意志’’是否自由而决定个人的道德义务,这是荒唐的。道德义务或责任感的唯一意义是,如果没有这种道德义务那么人盯的行为将会很不一样。一个医生尽可以申辩说病人的死亡是由于意外事故,不是他的责任,但是只有让他承担对病人生命的重大责任,他才会时时考虑到可能存在的意外因素而更加小心谨慎。哈耶克言外之意是法学家们争论不休的意志自由问题其实是与现实世界无关的,错置了的问题[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