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财政政策的取向:改善供给 扩大内需(6)
2015-05-16 01:12
导读:3.改善供给,扩大内需 一个国家经济的好坏归根到底还要看其实体经济的质和量,积极财政政策毕竟只是一个政策调节的手段,其结果还要看它是否能
3.改善供给,扩大内需
一个国家经济的好坏归根到底还要看其实体经济的质和量,积极财政政策毕竟只是一个政策调节的手段,其结果还要看它是否能带动实体经济的发展。现在的学术界和政府部门都似乎过于注重扩大内需。不错扩大内需是一种促进经济走出低谷、实现良性增长的方法,但只靠扩大内需是远远不够的,也只能见效于一时。众所周知,需求与供给是一个硬币的两面,很难分开,需求能够拉动供给,供给也能创造需求,他们的作用是相互的。政府用积极财政政策直接增加需求,其效益是注重短期内发挥作用;而要使经济增长不依赖于这种“强心剂”——赤字财政,从根本上走上自我发展(依据市场本身的运作规律)的良性轨道,就必须改善供给,并在此基础上扩大内需。这样一方面能使经济在供需平衡的条件下稳步增长,另一方面也能从根本上渐次消化财政赤字。这种增长才是可靠坚实的,才不会引发泡沫经济和通货膨胀,也才能为最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牢固的基础。为此,笔者以为在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立足扩大内需的同时,要采取以下措施改善有效供给:
①加紧建立社会安全网,尤其要解决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下岗职工的基本生存条件,缓解就业压力,这是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各项改革的根本所在。因此,在每年的财政支出中首先要保证基本安全网的建设。
②加强法制建设,规范经济行为中的竞争秩序,尤其要对假、冒、伪、劣、走私贩私以及黑恶势力予以严厉打击,建立统一、有序、竞争的市场经济。
③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进一步
放松对民营经济的市场准入条件,鼓励民间投资,发挥这些企业和企业家的潜力与活力,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经营环境。要以小平同志的“三个有利于”和江总书记的“七一”讲话为准绳,进一步解放思想,促进一切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从法律上明确鼓励、保障他们的合法财产和收入。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④加快国有企业的改制,按照“抓大放小”的思路,抓住少数涉及国计民生的大中企业,作好布局,使其发挥主导作用。同时继续推进这些企业的改革与发展,加快他们的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重点是加快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要建立责权统一、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企业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将传统的有效管理方式与现代信息技术结合起来,促进企业整个管理制度的创新;而对其他中小型企业要渐次放开,要让国有资本逐步从竞争性领域中退出,更多地去运用财政、金融、税收等间接手段予以调控。进一步实施制度创新,从根本上调动企业、企业家以及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力的解放。
⑤进一步改革投融资体制,建立公共财政,明晰财政投资的范围,配合货币政策,带动民间投资。同时建立税收正常增长机制,将税收弹性控制在适度的范围之中。
⑥加快经济结构调整,重点是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升级。要加快工业结构调整,提高工业整体素质和国际竞争力,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带动传统产业的升级;有选择地加快信息技术、
生物工程和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并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同时,要重视基础设施建设,高度重视资源战略问题,加快发展服务业。
⑦深化费税改革,尤其要减轻农民负担,不断提高农民收入,加快农村城镇化建设的步伐,增强十亿农民的消费能力和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在城市,要审慎对待住房改革,不能搞“一刀切”。货币化分房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主要是当地的商品房价格与每户居民每年的平均收入之间的比例应控制在8∶1左右)分步展开。同时也要严格审查购买经济住房人的资格,坚决禁止那些官僚、富商为了盈利而购买经济住房。因为,在相当长的时期内,刺激对住房的需求,能够通过巨大的波及效应,带动其他行业的发展,在较广的范围内带动社会投资,极大地刺激内需。与此同时,要修改有关法律,明确保护私人的合法财产,从根本上激发民间扩大投资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解放生产力,最终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奠定广泛的社会经济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