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特色探析(1)(3)
2015-06-01 01:11
导读:三、《企业所得税法》充分尊重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 (一)《企业所得税法》以“产业优惠”取代“区域优惠”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
三、《企业所得税法》充分尊重经济发展的内在规律
(一)《企业所得税法》以“产业优惠”取代“区域优惠”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长期以来我国利用外资并没有与优化产业结构很好地结合起来,外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产业向导作用并不显著,双轨税制的实行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国内产业的不平衡。据统计,外资在我国国民经济各行业中的投资占首位的是工业,比重达65.4%,其次是房地产业和公共事业,合计占24%,而农业、
交通运输、科研和技术服务业比重仅占4.5%。在这些投资中,生产性项目吸引外资偏多,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等行业则非常低。外资集中投向低技术层次项目,多数为加工行业和劳动密集型项目,属于先进技术水平的并不多。《企业所得税法》充分尊重经济发展的规律,对企业优惠政策做出了重大调整,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将享受20%的优惠税率,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实行15%的优惠税率,
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投资的税收优惠继续保留,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有了扩大,对投资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方面的企业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法》也做了明确的规定。该法还对劳动服务企业、福利企业、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直接减免税政策采取替代性优惠政策。概括起来,《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目标包括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安全生产、促进公益事业和照顾弱势群体等。实践证明,新兴产业的发展是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主要动力,高新技术是中国实现现代化的重要载体,生态环境保护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农业的发展则是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石,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的进步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将会有效地利用外资,使外资与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效的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引导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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