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减税为目标取向的税收制度改革(1)(2)
2016-03-18 01:03
导读:因此,目标取向的悖论延缓了税收制度改革的步伐,中国的税收制度无论从收入职能,还是从调节职能上看都是与现实不相适应的。因此,必须改革。税制
因此,目标取向的悖论延缓了税收制度改革的步伐,中国的税收制度无论从收入职能,还是从调节职能上看都是与现实不相适应的。因此,必须改革。税制改革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不应该是一种摸着石头过河的目标不明确的政府行为,这种系统性的改革只有基本目标明确了才能进行。因此,首先要明确目标。
本文在剖析税制改革困境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宜的目标定位,并试图找出支持这一目标的 理论 与实际依据,寻求一种政府加快税制改革的路径,以达到国民福利提升的目的。
在进行下面的论述之前,必须进行以下几点说明:
第一,目前税制改革适宜的目标选择是减税;
第二,在制度僵滞的状态下,税制改革的困境只不过是表象,深层次的剖析要放在中国二十年制度周期变动的框架中进行。
第三,外来挑战的竞争压力有助于税制改革的推行。
第四,减税需要一定的条件,这个条件在短期内不会具备。因此,短期内税制改革仍然难以走出困境,即使进行一定程度的变动,这种变动也不会是一种系统性的变革。
第五,政府是理性人,政治周期对于税制改革具有直接的影响。
上述假设贯穿于本文下列主要部分的分析当中:税收制度改革目标冲突的原因、减税是税收制度系统性改革的适宜目标的理由、减税目标实现的障碍及条件、税制改革的路径及基本规划等等。
二、税收制度改革目标冲突的原因分析
税制改革目标为什么如此冲突?表层的原因可以归结为税收收入与调节职能的不一致。目前的讨论大多集中于此。新制度经济学的 研究 表明,税收只不过是政府完成将外部性内部化的一种 金融 手段、一种工具而已。工具的使用还决定于掌握工具的主体。因此,寻找这一目标冲突的深层次原因还应该从其它方面入手。本文的分析是在中国二十年制度周期变动的框架中进行的,同时,以政府的理性人假定出发,加入了政治周期对税制改革的直接影响。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因此,可以将目前税制改革目标冲突的原因归结为三点,下面分别具体论述。
(一)增加税收以打破制度僵滞状态的企图是与政府的短期目标相一致的
按照程虹(2000)的分析,二十年来,中国经历了一个完整的制度变迁的周期,即从制度僵滞到制度创新再到制度均衡,现在则处于一个新的制度僵滞的时期。在该周期中,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一直贯穿于中国的市场化进程之中,也正是改革主体对二者偏好的不同,才使得现在的税制改革陷入一种僵滞状态。无论是减税论者,还是增税论者都受制于此。
制度僵滞具有明显的特征,一般表现为:在这一时期,社会对创新的愿望远低于在现有社会分配中去争取更大份额的愿望,也就是创新成本太大,人们缺乏创新的愿望,也没有获得创新收益的可能。人们不是努力去寻求创新的机会,而是去获得社会分配中更大的份额。社会对公平的诉求优先于效率。中国在市场化改革之前的计划经济时期,经济主体的激励不足,效率低下,经济结构不合理,收入分配严重不公。二十年的改革之后,经济运行重新陷入了制度僵滞的状态。二十年前制度僵滞的打破是以破除收入分配的结果公平[iii]从而确定效率优先的原则开始的,在外部力量的冲击下,旧的利益集团对社会资源的垄断被摧毁,以前封闭的经济系统得以开放。跨国贸易和要素流动中较低的运输成本、通讯成本和交易成本在总体上增进了开放,经济制度得以相应改变。同时,市场化的扩大有力地激励了人们投入信息成本,并奖赏一般性的规则。在一般性的竞争中,民众增进了土地、资本和劳动的占有,从而便得国民经济实力得以飞速提升,终于出现了中国的奇迹。
在强调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同时,随着市场化程度的增强,市场失灵的程度也在加强。市场失灵的所有表现可以归结为收入分配的不公平[iv]。在改革开放初期,市场解决了资源配置极端不合理的状况,帕累托改进在保证极大多数公民社会福利得以提升的前提下得以实现,效率问题得到解决。蛋糕做大的结果是改革的收益大于成本,因而制度创新得以进行。二十年之后,在资源配置基本合理的情况下,社会福利的增加依然依赖于帕累托改进。但是,此时资源配置的改进已经不再是原来大部分人的收益不减少的状况了,增加了一部分人的福利必然会减少另一部分人的福利,这是一种“零和博弈”。这一福利的让渡取决于双方的谈判实力。目前,收入严重分化,谈判双方的实力对比极其不对称,以致于当前的这一谈判处于停滞状态。一般认为,公平与效率是一对替代品,可如果收入分配极其不公平,则是一对互补品。此时,社会化解为两大集团,穷人集团有创新的动力,但是没有创新的能力;富人集团有创新的能力,但由于边际创新收益的递减和对风险的厌恶,其创新的动力便明显缺乏。如果前述的福利让渡不能完成的话,制度必然会陷入僵滞状态[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