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减税为目标取向的税收制度改革(1)(4)
2016-03-18 01:03
导读:出于长远的考虑,富人集团为了避免由于穷人集团的“无理”行为而形成的双败局面,应该主动地放弃部分权利而将之转移到穷人手中。这未必就是富人集
出于长远的考虑,富人集团为了避免由于穷人集团的“无理”行为而形成的双败局面,应该主动地放弃部分权利而将之转移到穷人手中。这未必就是富人集团的一致行为,因为个人理性是集体行动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在这个集团内部仍然存在着搭便车现象。为了达到集体行动的一致,富人集团内部需要进行谈判。富人内部的博弈,类似于一个俱乐部内的斗争,可以定义为一个斗鸡博弈。集团成员之间的行为以内部规则加以规范,大多数成员考虑到与穷人合作的必要性,并对那些试图不参与集体行动的成员实行惩罚。如逐出这个集团等,并在以后的交易中不再与之进行合作等等。或者对参与集团统一行动的人给予激励,如捐款的道德说教等。但这是一些非正式的规则,由于集团内部是依靠财富的多少说话,现实情况下,由于产权的不明确,大量的准富人出于对自己利益的担心而不会以此投票。因此,这种内部的表决需要超越财富的一种强制力才能施行,显然,不借助于外力这一过程难以完成。
因此,可以考虑加入政府影响的富人集团的博弈。富人集团借助于政府,可以强制地推行有利于本集团“义理性最大化”的策略,当然,政府并不必然受富人控制。从短期来看,政府行为短期内受富人集团策略影响较大,长期内由穷人集团决定,同时,政府行为还会在全球一体化过程中受到国际竞争的影响,因此,政府考虑的还是长治久安。由于政府在建立外部规则方面具有许多优于内在规则的地方[xi],富人集团通过院外活动等手段对政府施加影响,促使政府采取一系列的经济手段加速富人集团内部的分化。通常,借助于超额累进的所得税制度和转移支付制度可以根本解决收入不公平的问题。近期税务部门加大对民营经济税收征管的力度,可以看作是富人集团内部让渡福利的博弈的结果。在此过程中,民营经济由于谈判实力的不足成为被迫出血的理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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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化造成了制度的僵滞,其严重程度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从而引起政治与经济的动荡。当然,外部的冲击(WTO的加入)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有助于这种状态的改变,但这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魏凤春2002)。政府作为理性人,首先考虑的是稳定。因此,通过增加税收来稳定社会,并尽而改变制度僵滞的状态便首先提上了议事日程。
(二)对长期目标的考虑使得减税成为一种义理性(legitimacy)最大化的选择。
政府增加税收的企图固然可以解决燃眉之急,但如果这一企图与长期义理性最大化的选择冲突足够激烈的话,短期的举措也难以实施。减税已成为一种税收制度系统化改革的适宜目标(理由在第三部分),前面也已经论及,富人内部的权力斗争可能会转化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压制。中国经济是以混合所有制经济为特征的,非国有经济成员经济地位与政治地位并不相称,在与掌握权力的富人阶层进行谈判的过程中,这部分成员不处于平等地位。而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与壮大却是蛋糕做大的基础,如果将做蛋糕的厨子打死,结果是所有的人都会饿死。走出目前制度僵滞状态的关键是重新分配那部分依靠权力、凭着对公有资源的垄断而不是按市场规则行事获取利益的富人的财富。正是从一个动态的增长目标出发,减税论者才提出了按照凯恩斯的模型减少税收来促进投资,特别是民间企业的投资,从而促进经济增长的主张。这里强调了一种有效的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强调先将蛋糕做大,然后才是分蛋糕。减税只是非国有经济在要求富人中的权势集团放弃垄断地位未成之后的次优选择,也可以看作是其在集团内部谈判的一个重要砝码。
正因为富人集团内部的谈判呈现一种不明朗的状况,税制改革才停滞不前。也正因为二者的理由都很充分,也才有政府加税、减税的零星措施出台。这里无意于将政府看作富人的代表,只是强调富人对政府的影响是直接的,而穷人的影响是间接的。由于富人集团内部的长期目标与短期目标难以协调,影响制度创新的最大障碍又难以在短期内破除,因此,税制改革也只能是走走停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