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税收执法风险的成因及防范(2)
2016-07-25 01:05
导读:3.确保税收征管质量和税收收进。假如税收执法职员能够始终保持执法风险意识,就能确保政令畅通,使各项税收方针政策及 规章制度 得到很好地落实,进步
3.确保税收征管质量和税收收进。假如税收执法职员能够始终保持执法风险意识,就能确保政令畅通,使各项税收方针政策及
规章制度得到很好地落实,进步执法职员的工作责任心,克服麻痹心理,确保尽职尽责,应收尽收。
三、税收执法风险的分类
1.税收治理风险。是指依据《税收征管法》、《行政许可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各类税法、文件、考核办法规定,执法主体在税收执法过程中由于解释或执行法律法规政策所赋予的职责职能中应作为而未作为、未完全作为或作为了未赋予的职责职能范围内的治理事务而形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风险。主要表现为税务登记不正确、纳税人性质认定错误、减免税划分不正确、定税程序不严格、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进项抵扣审核不严、欠税公告不及时、税率执行有误、擅自扩大行政许可范围等等。
2.税收检查风险。主要表现为:一是税收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如未按规定出示税务检查证,未按规定履行告知义务,收集的证据来源不法定、手段不正当、违反法定程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等等。二是引用法律法规不正确。如《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决定不是引用法律法规等高级次条文,而是引用内部文件、工作规程等低级次条文,且引用的条款不明晰,定性不正确。
3.执行政策风险。主要为:在税务机关内部,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多不规范。如为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有些地方往往会结合所谓的实际制定更加具体、更加具体的操纵办法和规定;在外部环境上,地方政府部分干扰税收执法。当前,部分地方政府为搞活地方经济、促进招商引资,利用行政手段出台一些与现行税法规定冲突的税收优惠政策,干预了税收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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