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包括税式支出的预算,不是完整的预算(2)
2016-10-06 01:14
导读:目前,我国在税式支出管理上刚刚起步,此前不能说对税收优惠没有管理措施,但大都带有临时、专项和过渡性色彩,缺乏系统、科学的管理制度。而且,
目前,我国在税式支出管理上刚刚起步,此前不能说对税收优惠没有管理措施,但大都带有临时、专项和过渡性色彩,缺乏系统、科学的管理制度。而且,由于我国的税制仍处于变更之中,税收法治环境还不健全,税收统计、评估工作基础薄弱,因而在我国建立税式支出预算制度的困难远比发达国家大。但是,这也恰恰从反而证明在我国建立科学规范的税式支出制度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我国面临的现实不仅表现在税式支出规模大、种类繁多、数额不清,而且由于税收法治程度不高、管理不严,越权减免税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只有通过完善税式支出制度加以解决。需要强调的是,在我国建立规范的税式支出制度,必须以纳入预算管理为最终目标,从一开始就要为此而设计和安排。当然,在建立税式支出制度的具体实施步骤上,则可以根据我们的实际情况逐步进行,总的原则是由简到繁、由浅入深、不断提高、逐步规范,具体来说,应先建立估算和统计制度,其次完善评估分析方法,最后实现预算管理和控制。
我国税式支出规模应大幅度削减
一个完整的税式支出制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为实现一定目标在税收上规定的各种优惠条款,二是为管理和控制已有的税收优惠采取的各种法定措施。我国税收优惠过多过滥是建立税式支出制度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整体,必须首先解决。税收优惠过多过滥带来的弊端至少有三点:一是税收优惠过多导致普惠制,而普惠制的效力要远低于特惠制。我们知道,税收优惠是通过不同于一般税收条款的例外规定来实现政府的某种政策意图,其功能的发挥在于其特别性。如果这种特殊的例外性的政策过多的话,使得多数部门和群体都可以享受,也就变成了一般性条款,这样不仅政府的税收损失大量增加,而且政策目标难以实现,成本效益比较的结果是得不偿失。以目前的区域性税收优惠为例,虽然中央政府为实现西部大开发出台了力度较大的税收优惠政策,但由于东部地区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未做调整,两者相抵消,则西部投资的吸引力大为削弱。大幅度削减税收优惠,实行简洁的税制,这是一个世界潮流。刺激经济增长只能通过规范的税制改革实现,而不能靠新开各种减免税口子,这是和国际经验。我国在税收优惠上的问题如不及早解决,将来很可能引起更大的问题,造成积重难返。现在美国就是这种局面,各届政府都知道弊端何在,但任何实质性的改革都引致有关利益集团的反对,改革基本上是雷声大雨点小,已成“尾大不掉”之势。二是破坏了促进各类纳税人平等竞争的税收环境,强化了纳税筹划的动机,导致纳税人对税收优惠的依赖,从而为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市场经济秩序制造了障碍。三是扭曲了依法治税的环境,损害了税制的合理布局和设置,使税制更为复杂化,为有关单位越权减免税提供了诱因和可乘之机。当前我国税制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各个税种都实行了减免税,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违背税制设计原则的,如增值税是一种层层抵扣的链条式税种,本不宜实行减免税,但却实行了大量优惠措施,并有扩张之势,这显然属于不当之举。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目前刚刚加入WTO,这对于我们清理过多过滥的税收优惠是一个非常有利的时机。至于削减税收优惠的方式,一种是在现行税制基础上对税收优惠进行清理和规范,但这种选择将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并往往被理解为增税措施,推行起来困难较大。因而,更适宜对个别税收优惠政策进行清理,不宜作为全面的措施。另外一种是通过税制改革自动消化现有的税收优惠,用新税制替代旧税制以后,使得适应原有税制的各种税收优惠的条件不复存在,从而而然地取消这些税收优惠。举例来说,目前我国在所得税和增值税上实行了许多税收优惠,这与现行所得税和增值税税制设计上存在的问题密切相关,而通过对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改革,这两个方面的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关于税制改革和清理税收优惠的关系还要强调一点,就是在今后的税制改革中应进一步强化税制简化的要求,同时要尽可能缩减税收优惠范围。这里需要转变一个观念,就是不要以为政府通过税收可以解决任何问题,不要以为税制可以照顾所有人的利益和让所有人满意。这是因为,税收公平只能是相对的,漫无边际地追求公平目标只能使税制日益复杂,税收优惠越来越多,从而税收成本提高,税收效率降低,市场竞争环境,导致新的、甚至更大的不公平。另外,税收只是政府调节社会经济生活的一个手段,并不是全部,一些可以用财政支出解决的问题,用税收优惠的办法反而弄巧成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