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公共财政与提高产业竞争力(2)
2016-12-04 01:17
导读:二、产业政策取向之下的倾斜式财政政策 产业政策的推行实际上是政府借助一定的政策工具对特定产业的发展加以干预的过程。按照政府的干预方式划分
二、产业政策取向之下的倾斜式财政政策 产业政策的推行实际上是政府借助一定的政策工具对特定产业的发展加以干预的过程。按照政府的干预方式划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推行产业政策所采用的手段可以分为政府直接干预型和间接引导型两类,每一类又可以分为支持型和限制型两种。因此,产业政策手段可以分为以下四种类型:直接干预型支持手段;直接干预型限制手段;间接引导型支持手段;间接引导型限制手段。依此,我们可以把财政政策及制度作为产业政策工具的内容归结为表1: 在我国市场化进程中,倾斜式的财政政策及制度作为产业政策工具加以运用的形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为产业政策的实施筹措资金。在财政收入比重下降的情况下,国家于1979年开始以举债的方式集中资金,所取得的债务收入除用于还本付息外,大部分用于建设性财政支出,支持重点产业建设。比如,1994年国家债务收入的56.9%用于支持建设性支出,而42.4%用于偿还国内外债务(国家统计局,1995)。为了支持能源、重点建设,政府于1983年起征集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范围包括国营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和地方政府的各项预算外资金,以及这些单位所管的城镇集体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直到1994年实行新税制、取消对国有企业征收该基金之前,国家财政每年征集的该项基金大致都在100亿元以上。 第二,国家对鼓励发展的产业或地区实行低税率、减免税、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再投资退税、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对限制发展的产业则实行高税率,征收附加费的方法。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比如,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信等基础行业很长时间以来都是我国产业政策保护和扶持的对象,因而一直是税收优惠政策的受益者。我国现行税制规定,新办的从事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的企业和经营单位,可以从开业之日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另外,从事能源、交通、港口、码头等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过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等等。 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以前,我国建设的重点在东部,政策大量向东部倾斜。在以特区为龙头的对外开放中,税收优惠是国家用以吸引外资和技术的重要经济杠杆。我国对经济特区实行的一套涉外税收优惠政策包括:(1)对外商投资企业不分经济性质和隶属关系,一律实行15%的所得税税率。(2)特区三资企业还享受“两免三减”和“从第一个获利年度开始纳税”的优惠政策。(3)除交通运输、服务、银行、保险业外,矿物油、烟、酒减半征收工商统一税,其他产业免征工商统一税。我国特区实行的税收优惠,既降低税率,又定期免税,再专项照顾,可谓多法兼施。后来,随着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开放区、边境对外开放城市、沿江开放城市、内陆开放城市等的先后设立,以及西部大开发等的进行,原先赋予经济特区的一些优惠政策相应推而广之。 第三,在对落后地区实施产业扶持计划中,财政充当着重要角色。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以“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基金”、“三西(山西、陕西、蒙西)农业建设专项基金”、“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温饱基金”、“支持不发达地区发展经济贷款”、“扶贫专项贴息贷款”等形式向经济落后地区提高财政贷款和政策性贷款,支援这些地区建设生产性基础设施和发展当地具有资源优势的产业。1989年,政府又拨款10亿元人民币作为垫底基金,建立了民间组织——扶贫基金会。1994年开始实施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该计划得到中央和地方财政的资金支持。 第四,国家对不同类型的投资建设项目征收不同税率的调节税,这主要体现在1991年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暂行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规模实行差别税率,即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税目税率表》,对不同类别的投资项目分别征收0.5%、10%、15%和30%等五挡不同税率的调节税。 第五,国家为需要加以保护和扶持的产业设置各种进口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这是最能明确反映我国产业政策取向的形式之一。比如,出于保护国内汽车工业发展的需要,1986年国家大幅度提高了轿车整车进口减税税率,当年税率达到220%。从1992年起,基于“复关”等需要,减税开始大幅度下调,到1997年10月三日调整为80—120%,汽车产品的加权平均关税税率约为55%。为了促进轿车技术引进和零部件国产化,国家对国产化率较高的车型制定了零部件进口的优惠税率;部分汽车关键件进口的非关税措施已被取消。再如,长期以来,为了防止国外受补贴的廉价农产品对国内农业生产和市场造成冲击,我国对农产品进口实行保护性的关税政策,虽对粮、棉、油进口免征关税,但对其他农产品进口则设置了50一100%以上的较高关税率,并对农产品进口实行计划配额、进口许可证、技术卫生标准检测等非关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