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我国对国际避税问题的税务实践(2)
2016-12-21 01:00
导读:(二)转让定价在我国的集中表现 从转让定价避税的形式来看,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中,采取的方法各种各样,但数量特别多的是两种形式: 1.原材料的
(二)转让定价在我国的集中表现
从转让定价避税的形式来看,在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中,采取的方法各种各样,但数量特别多的是两种形式:
1.原材料的采购和货物的销售
由于在我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完全由外方控制的占很大比例,特别是一些大型的跨国公司,在这一点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它们对“进出”通道控制很严,因此,货物购销中的“高进低出”现象比较严重。在已处理的案件中,绝大部分属于这类情况。
2.逆向避税
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在经济特区实行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对外商已构成了低税环境。如经济特区所得税率为15%,生产性企业经营期十年以上还可享受两年免税三年减半优惠等。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可谓是超国民待遇,然而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许多外商仍使用转让定价手段向境外转移利润,形成低税国的子(分)公司向高税国的母(总)公司逆向转移利润的反常现象。
(三)转让定价在我国表现出的特点
1.方法的多样性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外商投资企业的转让定价方法很多,它们既可以通过货物购销,也可以通过劳务买卖;既可以通过资产的转让,也可以通过资金的融通;既可以通过资本的控制,也可以通过行政的干预。总而言之,它们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方法,把在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获得的利润转移到世界其他地方。只要关联企业一成立,其方法无所不在、无处不在,而且是变化莫测、相互策应、防不胜防。
2.表现的隐蔽性
国际间的转让定价相对国内的关联交易而言,有时很难被察觉,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价格转让和受让对象相隔很远,价格信息不易联通,信息不畅使价格失去参照和比较,因而即便是很明显的价格转让,人们也不得而知;二是这些跨国企业为了多争取利益,千方百计地躲避各国政府的视线,采用多种方法相结合的办法,使各单项价格转移的绝对量有所缩小,一定程度上隐蔽了它的不合理性。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3.目的的单一性
表面上看,转让定价是在价格上做文章,中间目的在于调整收入、成本或者利润,但是,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减少税负、增加净利。
三、积极应对我国税务处理所面临的问题
针对我国现状,应对该问题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
(一)全面认识
我们既要看到它合理的一面,也要看到它危害的一面。转让定价是一种经济现象,受经济利益使然。既然是经济现象,那就有它的必然性和合理性。从国际经济学角度来看,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必然造成资本、商品、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流动。只要关联公司和不同的税收环境存在,转让定价就不会停止,这是经济社会的规律。
中国税务信息网站的一份资料显示,跨国企业每年在我国利用转让定价技术避让的税收达到180亿元之多(总的年避税金额达300亿元),若以15%的税率推算,转移的利润为1200亿元以上,若再以10%的利润率估算,则每年从我国转移出去的收入额达12000亿元,相当于我国一年的经济增量。当然,转让定价导致的税收流失不仅仅是所得税,180亿元的税额可能还包括流转税额,即便如此,转移出去的收入数也不下几千亿元。从这个数字可以看出,转让定价对经济的影响非同小可,它已经向我国经济理论界和实务部门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必须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要站在战略的高度,不断研究和深化相应的税制理论,在意识上不断超前,在技术上不断创新,在措施上不断防范,这样才能有效地遏制不合理的价格转让。
(二)努力把握转让定价的规律
转让定价是一种复杂的经济现象,包含的内容很多,涉及的面很广,但是,只要努力把握,还是有规律可循的。从大的方面来说,它的规律主要有这么几点:一是注重战略性策划,主要是针对各国法制的不健全和各国对国际行情的不了解,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钻法律的空子;二是载体主要为关联企业,即通过关联企业把价格利益在国际不同的征税区之间进行转移;三是途径的相对单一,即为了达到减少税负、增加净利的目的,多数采用转让定价的方法。掌握了规律,有助于进一步研究和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