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温州资本外流看税收竞争问题(5)
2017-08-04 04:44
导读:(二)建立税收竞争制度和税收协调制度。这方面,我们先了解美国的做法。美国国内的税收竞争也非常激烈,同样不可避免地引致了许多税收问题。然而,
(二)建立税收竞争制度和税收协调制度。这方面,我们先了解美国的做法。美国国内的税收竞争也非常激烈,同样不可避免地引致了许多税收问题。然而,美国的国内税收竞争似乎始终都没有“乱”。究其原因,与美国完善的税收竞争制度框架和多维的税收协调制度密切相关。
就美国的税收竞争制度框架而言,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是国家宪法,这是美国税收竞争有序展开的最重要的制度框架;其次是最高法院,从司法角度对辖区间税收竞争进行了有效的制约、调节和规范;其三是中央政府的法律法规。成熟的税收协调机制也为美国国内有序的税收竞争发挥着重要作用。美国的税收协调机制包括纵向协调和横向协调。首先是纵向协调,主要分为六个方面:①从扣除项目和抵免项目上着手调整税源、税基,加强税收合作;②从税源划分上着手;③税收合作管理;④协调税基(上下级政府在开设的税种及其税基上保持一定相似性);⑤税收附加协调(采用上一级政府的税基使用附加税率或者以上一级政府的税款为税基进行附加征税);⑥集中管理协调(采用上一级政府的税基和自己的税率,但不负责征管,由上一级政府代征)。其次是横向协调,主要是州际税收协调,可分为两类:一是州际组织协调,包括:税务管理协会的协调、跨州税收委员会的协调以及其他组织的税收协调。虽然美国是一个发达的西方联邦体制国家,无论是在社会制度上还是在税收制度的设计上都与我国有很大的差别,但是其国内税收竞争的现状以及相关对策对于认识我国国内的税收竞争还是有着重要借鉴意义。
我国应该从法律体系上规定有害税收竞争行为的判断标准与惩罚措施及方式,同时建立国家协调地区间税收利益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协调和解决地区间税收利益的矛盾与冲突。允许地方政府间在不与国家法律相背离的前提下可以就税务问题的协商结果签署协议,该行政协议应视为法律规范文件,不仅约束缔约方,也约束辖区内所涉及的公众。地方政府在行政协议履行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纠纷,而解决纠纷的机制可以寻求双方都认可的仲裁与调解,也可以考虑将纠纷解决纳入到我国司法诉讼程序中。同时,加强各地税收研究会和税收科研机构的合作交流,推动税收理论研究,促进税收科学的繁荣与发展。每年就税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联合开展调研,召开专题研讨会,为区域税收政策的协调提供理论支持。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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