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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税收政策思考(4)

2017-08-08 04:53
导读:(二)加快税制改革,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自主创新税收激励体系 第一,重点完善现行增值税制。率先在高新技术产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抵扣当年购

  (二)加快税制改革,构建可持续发展的自主创新税收激励体系
  第一,重点完善现行增值税制。率先在高新技术产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抵扣当年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额,并将企业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技术转让费”等比照“农产品”、“交通运输费”所含税额按照一定的比例允许扣除。这样可以降低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负担,解决自主创新投资重复征税、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同时,进一步调低科技型工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建议调整为4%,促进科技型小规模纳税人生产经营的正常发展。
  第二,继续推进企业所得税改革。(1)建立技术准备金制度。对科技型企业按其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提取科技发展准备金,同时限制该准备金在一定时间内(3—5年内)用于研究开发、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和技术培训等方面,逾期不用或挪做他用的,应该补税并加收利息。(2)加大投资抵免力度。如投资新办科技型企业可以获得投资额部分比例的税收抵免;提高科技型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抵缴所得税的比例;对科技型企业购买新的资本设备,可以考虑规定一定比例直接抵扣当年的应付税款;对企业购置专利等先进技术的成本,允许按购置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税收抵免。(3)放宽费用列支标准。例如,对科技型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和专利等先进技术全面实行加速折旧和快速摊销;企业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和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其他激励自主创新的基金的公益性捐赠,允许在税前全额扣除。(4)实行再投资退税政策。对企业用税后利润进行研发再投资,给予一定比例退税的支持;对于创业投资企业或基金的股东转让股权的收益,如果再投资于其他创业风险投资企业(或基金),给予再投资退税优惠。(5)对企业转让技术和研究成果取得的收入,给予减征或免征所得税的优惠,以鼓励科研成果转化为产品,应用于生产。(6)制定有关风险投资的税收倾斜政策,促进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助推器。要鼓励社会资金以各种形式建立风险投资公司,可考虑采用加倍提取风险准备金、降低所得税税率、延期纳税、再投资退税等方式来降低风险,提高行业吸引力,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第三,健全创新人才的税收激励机制。人才是实现企业自主创新的最重要因素,对科技进步的鼓励和刺激,最终要归结到对科技人员个人纳税的优惠上。一方面,着力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鼓励个人发明创造、知识致富。具体措施有:扩大技术成果奖励的优惠范围;允许个人按一定比例扣除再教育费用,以调动个人学习新知识、新技术的主动性;对个人取得的技术转让和技术服务收入,从科技型企业中获取的投资所得,以及以专利、发明和国际标准投资入股取得的收益,给予适当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另一方面,早日开征社会保障税,增强创新人才抗风险的能力,提高投资者对科技创业的信心。
  第四,优化关税制度。一方面,运用关税政策转变税收优惠的重心。适当调整引进国外先进设备、技术的政策,鼓励引进的重点转到促进国内企业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上来。逐步从对进口整机设备的优惠,转变到对国内企业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装备所需重要原材料、关键零部件的优惠上来。对国内生产企业为开发、制造重大技术装备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配套部件和原材料,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另一方面,利用关税政策引导外资投向。利用进口税收政策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将资金投入到高新技术、现代农业、环境保护等符合科学发展观的领域中去;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大对国家鼓励产业的核心零部件制造领域的投资;鼓励外商投资的加工贸易企业将技术水平高、增值含量大的生产环节转移到我国并转型升级。
  第五,健全有利于自主创新的税收征管制度。实行自主创新成果的验收、鉴定制度,加强对促进创新的税收政策的绩效考评,防止优惠政策的滥用。税务部门应与贸工、科技信息等部门和行业协会充分配合,建立自主创新活动标准评估体系、自主创新项目指导目录定期公告制度、自主创新跟踪评价机制及政策问效机制,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及其所形成的经济与社会效益进行定期评估考核,认真检查、督促企业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真正用于自主创新项目,防止企业利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研发经费的税收优惠政策,使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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