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平财政(3)
2017-08-10 03:01
导读:(四)以破解“三农”为重点。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重点是解决“三农”问题。因此,要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
(四)以破解“三农”为重点。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难点、重点是解决“三农”问题。因此,要深入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从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高度,加大财政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支持保护力度。 一是统筹整合现有农口资金,加大对生态建设、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农业科研、财政扶贫等方面的投入,支持粮食主产区农产品精深加工,新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主要用于粮食主产区,确定一定比例的国有土地出让金支持农业开发,扩大粮食优势产区良种补贴范围,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给予龙头企业财政贴息支持,带动农业效益增长,提高农业生产市场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 二是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总的要求是,全面落实政策,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农业税制,扩大改革成果;加快推进配套改革,促进农村全面发展。要严格按照中央政策精神,取消除烟叶等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对水果、茶叶、
水产品、原木四个全国统一品目改征农业税。做好降低农业税税率工作,把农业税平均税率从的7%下调到4%。进一步完善农税征管体制,坚持专业征收的改革方向,依法建立和完善乡村协税护税体系。 三是推行粮食直补改革。以调整转变粮食补贴方式为突破口,将原来通过流通环节的间接补贴改为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切实维护粮食安全和农民利益。精心做好改革实施和督查工作,确保补贴资金直接补到农民手中,使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四是稳步增加对农村、卫生和中小型基础设施等的投入。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新增支出要向农村倾斜,促进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各级财政要把中小学危房改造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服务,提高产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竞争能力,形成规模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