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公共财政定位研究(3)
2017-08-10 06:45
导读:4.建立农村公共物品的公共选择机制,健全农村公共资金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公共物品供给效率 现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自上而下”决策机制是导致农村
4.建立农村公共物品的公共选择机制,健全农村公共资金监督管理机制,提高公共物品供给效率
现行农村公共物品供给的“自上而下”决策机制是导致农村公共物品供给效率低下的重要原因。因此,必须改变这种由辖区外部变量决定辖区内部公共物品供给的决策机制,建立起由辖区内部需求决定的公共物品供给决策机制。
政府先确定若干项目,并制定统一科学的规划方案,然后由村民讨论自己决策,因地制宜选择最急需建设的项目,向政府申报。财政按照“统一扶持标准,优选扶持对象,补助以物代资,调动农户投入”的原则,以县为单位公布新农村建设扶持资金的使用办法,根据工程进度拨付,实行阳光操作。项目由申报主体自主组织实施,实行跟踪监管。
(二)鼓励非政府组织(企业、行业协会)积极参与农村公共物品的提供
在传统的管理理念中,公共部门就是指政府,政府是公共品的唯一提供者。而在地方治理理念中,管理主体是多元性的,非政府组织也都被认为是公共物品的供给者。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之间不应该是压制与被压制的关系,而是一种合理分工的合作关系。当前政府正处于转型期,应该培育和发展更多的非政府组织,由它们来解决当前社会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和公共物品的提供难题。
(三)积极吸纳其他多种形式的供给模式参与
财政农业支持政策的运用,其意义不仅仅在于直接增加农业投入,还在于有利于吸引和带动全社会的农业投入。必须在明晰产权关系的条件下,积极引进民间投资,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动员社会资源来提供农村公共物品。这样一方面可减轻财政供给公共物品的压力,另一方面也可以满足农民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实际上中国目前已出现了农村公共物品的诱致性变迁现象,如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的民间供给,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以及大中型农机具的私有化等。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三、对策建议
农村公共物品是在农村地域或范围内,农村居民消费享用的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资或服务产品,包括纯公共物品和准公共物品。其中纯公共物品是指在消费过程中具有充分的非竞争性与非排他性,从而应当由政府免费提供的产品,如农村公共安全、农业基础科学研究、全国性大江大河治理等。准公共物品性质上介于纯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之间,具有效益上的外溢性和不充分的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等方面的特征,如农村基础设施、农村义务教育、技术培训、公共卫生等。
(一)城乡二元经济以及各级政府财权事权的不统一,造成农村公共物品供给不足
1.中国财政资源配置的城市化倾向明显,形成了城乡不均衡的分配格局
(1)与农业生产相关的公共物品建设滞后
第一,农田水利基础设施领域。目前的农田水利设施大多是在人民公社时期集体兴建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新上马的项目较少,因此多数设施呈现老化状态。许多水塘、水坝和灌溉设施因为缺乏维修和保养,功能逐渐退化,使得农业抗灾能力下降,大部分地区还是靠天吃饭。第二,农业技术服务领域。目前中国农村在信息系统、农业科技、农业基础研究、农业发展规划这类软公共物品供给方面非常匮乏: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信息资源缺乏有效的整合开发,发布渠道不畅,信息内容与现实脱节、针对性不强;农业基础研究投入不足,农业科技人员紧缺;农民了解农业新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农业病虫害处理等方面信息来源渠道过于狭窄,过于依靠农民自身的经验和途径,政府未能提供相应的辅导培训和技术支持;农业发展缺乏统一规划,农民生产没有总体性的指导。第三,金融服务领域。近几年,国有商业银行纷纷推行城市发展战略,收缩农村营业网点,逐步淡出农村金融市场,仅有农村信用社在发挥着支农主力军作用。同时,农民贷款缺少可供抵押、质押的产品,土地产权不能抵押、出租、入股和转让,贷款手续烦琐,审批过于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