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风险:防范的路径与方法(3)
2017-08-13 06:39
导读:(二)对政府政策和改革措施进行风险评估 政府对经济、社会的干预都是以某种政策形式体现出来。1998年我国政府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扩大内需,
(二)对政府政策和改革措施进行风险评估 政府对经济、社会的干预都是以某种政策形式体现出来。1998年我国政府实施了积极的财政政策,以扩大内需,缓解通货紧缩。这项政策的实施应该说成效是明显的,但其中蕴含的风险也正一点点变成现实,如不少国债项目报废,成为不良资产;银行与之配套的贷款也随之变成不良资产;银行对大量非盈利项目的配套贷款实际上已成为政府的账外债务;中央对地方转贷资金的回收,其希望日渐渺茫;已建成的国债项目的维护成本随着完工项目的增加而不断扩大,等等。对实施该项政策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一开始是考虑不多,更谈不上如何避免,往往是等到风险变为现实,问题已显性化之时,才采取一些措施,但为时已晚。在此,我们并不想对积极财政政策的功过是非进行全面的评价,而只是以此为例来说明对政府政策进行风险评估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政府的各项政策或改革措施,应是公共选择的一种结果,其中蕴含的利益和风险,也应由参与公共选择的人们来承当。但现实生活中,各项政策和改革措施的出台是由政治家们根据各方面的情况及自身的偏好来决定的。在流行的决策思维中,存在一种普遍的倾向:重视某项政策可能带来的好处,轻视甚至忽视该项政策实施引致的风险,尤其是财政风险。从我们的历史经验来看,这种决策思维倾向通常导致了财政成本的增加,加大了后一个时期的财政压力。当风险超出政府任期的情况下,在没有外部压力时,其政策或改革措施中的财政风险常常被掩盖。政府官员对其决定的一些政策和改革措施实施风险评估的意愿不强,缺乏避险动机,这时需要引入一种强制力来强化这种动机。如设定一种制度性程序,对各级政府的各项政策或改革措施,进行强制性财政风险评估。 或者说,在决策程序中加入财政风险评估环节,以显现各项政策或改革措施在各个不同时期的财政成本和财政压力,并对财政风险评估情况进行汇总,纳入政府的中长期预算之中。这既可防范因盲目性而带来的财政风险,也为各项政策或改革措施的持续实施提供一个清晰的预算保障,有利于政府政策或改革措施保持连续性,不至于因财政方面的原因而导致某一项政策或改革不可持续。 对政府政策或改革措施进行财政风险评估,其实质是以财政风险为约束条件,强化政府政策或改革措施的性、可行性和连续性,减少决策失误。这将有利于增强政府决策能力和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三)提高政府运作的透明度 提高政府运作的透明度,可以有效地防范财政风险。其作用来自两个方面: 1.促使政府更普遍地运用“谨慎原则”于各项决策及其实施过程。提高透明度能产生一种来自于公众的压力,这种压力是无形的,是一种无言的监督。“阳光下的操作”能使政策制定者和实施者小心谨慎,强化敬业精神,提高决策及其实施过程的化程度。在“众目睽睽”之下,政策制定者就会大大减少随意决策的可能性,全面考虑各项政策可能产生的后果;而且政策实施者也会减少各种“变通”的可能性,使政策的有效性提高。在这种无形的外部压力下,无论是政策制定者,还是政策实施者,都会提高避险动机。 2.扩大公众的参与程度。政策或制度是公共性的,与社会公众的利益有密切关系,在其决定和实施过程中,应当有公众的广泛参与。这一方面有利于各项政策和制度安排体现社会公众的意愿和要求,增大政府政策和制度改革的社会认可度;另一方面,有利于集思广益,提高科学决策的水平。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以提高透明度为前提。实际上,在透明度很高的条件下,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政策制定及其实施的过程,同时也就是一个社会公众评估财政风险的过程。尽管这个社会化的评估过程不能替代专业性的财政风险评估过程,但公众的广泛参与,可以提高对财政风险的认识、理解和可接受程度。社会公众对财政风险的可接受程度提高了,也就意味着减少了财政风险。 政府透明度的高低与一定的体制及其
行政管理体制相关,对我国来说,提高政府运作的透明度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就而言,可结合wr0的要求,通过公共部门的各项改革,如行政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等,来逐步提高政府运行的透明度。在财政领域,就政府收支状况、赤字状况和债务状况等方面可以更全面、更详细、更及时地向社会公众披露,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误解和不信任。特别是不断提高政府各种救助承诺的透明度,能够减少道德风险,使各类潜在的被救助对象形成更明确的预期,淡化“等、靠、要”的依赖思想,从而避免风险累积和向政府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