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共财政角度看地方事业单位改革(2)
2017-08-14 02:18
导读:(二)事业单位的定位 按照公共财政的,把事业单位划分为上述的三大类十二小类,根据可知,我国的事业单位是提供各种公共性程度完全不同的产品和
(二)事业单位的定位 按照公共财政的,把事业单位划分为上述的三大类十二小类,根据可知,我国的事业单位是提供各种公共性程度完全不同的产品和服务的社会经济组织的统称。事业单位改革,就是要根据政府与市场的分工,把这些事业单位归位到与其公共性相适应的经济组织类型之中。 在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为与国际接轨,参照国际经验,我们把整个社会经济组织分为五大类:政府机构、政府公立机构、非营利组织、企业和家庭。同时借鉴这种分类,明确现行各类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定位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事业单位改革的过程,就是从我国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转化为当前国际通行的社会经济组织的过程。 关于政府机构、政府公立机构、非营利组织、企业及家庭等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游戏规则,这方面的研究已经十分丰富,在此不作详细讨论。本文的重点,放在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的一些难点问题。
二、事业单位改革的难点 事业单位从目前这种状态向规范的四种经济组织形式归并的过程,实际上就是通过制度创新,进行内部改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将涉及到事业单位以及与之相关各个方面的利益关系,直接影响着整个社会经济的资源配置格局,因此,改革的难度极大。特别是在一些市场化程度较低、政府对资源配置影响较大的地区,很多利益集团,都是通过事业单位这一形式,来分财政的一杯羹。因此,要使他们脱离政府的扶持,直接在市场中自求生存,阻力很大。 从调查情况看,在事业单位改革中,最突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 1、认识观念转变的困难 事业单位改革,是市场化向纵深推进的必然过程,是政府部门的一场“自我革命”,对事业单位改革的正确认识,直接影响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成败。调查发现,我国各地开展事业单位改革中,对事业单位改革认识上的差距,已经成为影响事业单位改革的头号因素。我们可以把这些模糊认识罗列为如下几种: 一是消极观念,认为事业单位改革可以通过形式主义等做法很好地完成改革任务,又可以通过改革,实际上扩大事业单位的阵容。 二是任务观念,认为事业单位改革是上级的任务,只要遵循上级的精神即可,一方面使得改革不考虑当地的实际,一味照搬中央部委的文件,另一方面改革陷入等待状态。 三是保护观念,认为事业单位改革中,以保护一些利益集团的既得利益为前提,才能保证事业单位改革的成功,如保护事业单位职工的既得利益、保护改革者的利益等。而事业单位改革与以前任何一次政府内部改革不同,是一次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它必然要打破既得利益。因此,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一些地方的事业单位改革难以很好地推进。 四是畏难情绪,改革可能引起下岗,使得改革中出现一批观望者,甚至出现阻挠改革的领导干部。 五是被动情绪,被改革者对前途不明,无法谋定而后动,只能等待政府改革方案对他们命运的安排,这是事业单位改革的主体——广大事业单位职工中很流行的想法。 这五种认识观念上的模糊,由于目前没有一套较有说明力的宣传资料,连一些地方政府职能部门都无法采取有效措施,来进行纠正。 2、人事制度改革的困难 人事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中的难中之难。这些困难可以归纳为: 一是人员安置分流的困难。这是事业单位改革中最困难的问题。事业单位职能的转换带来的职工下岗问题,在
就业机会本就不多的地区,如何安置下岗职工以及如何解决下岗职工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与公平待遇的矛盾问题等都是改革的难点。 二是事业单位及其人员的、技术待遇问题。一方面,行政级别的取消,在一些“官本位”意识较浓的地区,无疑是十分困难的;另一方面,原来属于某些事业单位的员工,可能失去评聘特定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这同样会阻碍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化。 三是领导干部的任免问题。在目前“党管干部”的体制下,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一般都是在组织部门考察的基础上,由当地的党委或政府任免的。改制后,事业单位要按国际通行的游戏规则开展业务活动,其领导干部的任免工作就不可能全部归党或政府,必须区别情况,分别对待。 四是一般职工的任免管理问题。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就是打破事业单位终身制的用工制度,形成一种有进有出、进出有序的人才流动体制,这要求逐步规范目前混乱的人事管理制度,一部分人的利益将受到影响,他们很可能成为改革的巨大阻力。 3、职能体制改革的困难 首先,是每个事业单位的定位困难。尽管我们在第一部分对事业单位作了12类的分类,但具体到某一个部门的定位,各地的标准是完全不一样的,在实际的操作中,存在很多困难。如一些属于城市经营的事业单位,在一些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区,早就成为企业,而在一些市场化程度较差的地区,甚至还有全额拨款的。 其次,是每个单位内部的职能改革问题。即使在一个单位内部,每个部门所履行的职能的公共性差别很大,如果职能划分不清,就可能影响改革的方向。 4、分配制度的困难。分配制度,是各利益关系调整的集中反映,也是事业单位改革中,矛盾最集中的问题。在分配制度问题上,存在着如下几方面的困难。 一是事业单位分配的基本原则问题。事业单位改制后如何体现“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方式为辅”的分配原则,是事业单位改革在分配制度上面临的首要问题。一方面,事业单位原来采取的是一种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分配制度,事业单位的工资,一般按员工的工作能力 来确定的。改制后,单纯的按劳分配势必很难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因此必须辅之以其他分配方式,但这些分配方式的基础却很难界定。另一方面,在事业单位内部,只存在着二种分配基础:一是属于劳动者个人的劳动力,二是属于国家的各种国有资产。在事业单位,也存在着诸如产权、专利权等其他可以作为分配依据的生产要素,但在改制前,这些生产要素都是国有的。除非有私人产品参与事业单位改革,否则,事业单位的改革,在分配制度上就可能变成国家与个人的分配关系调整,而个人间的分配关系,仍难以得到很好的调整。 二是事业单位分配权问题。在事业单位改革的过程中,各地制定了一些地方性规定,给予事业单位一定的分配自主权,但仍没有摆脱上级决定分配权的本质,与事业单位改革的最终目标,还有很大的差距。 三是事业单位个人分配制度的建立问题。在事业单位改革后,要建立起一套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个人分配制度,真正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改变原来个人收入来源单一的格局,实现收入的多元化,调动积极性并避免收入的不合理差距,因此探索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个人收入分配制度还有待研究。 四是事业单位个人的社会保障问题。社会保障制度是事业单位改革的“减震器”,在打破用工的终身制后,事业单位的员工就必须面临着社会保障问题,但事业单位在很多领域还没有和社会保障制度接轨,解决事业单位员工的社会保障问题,不仅直接影响着事业单位分配制度的建立,还直接影响着事业单位改革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