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共财政角度看地方事业单位改革(3)
2017-08-14 02:18
导读:三、制度创新:对事业单位改革若干难点的政策建议 上述四大类困难中,最突出的是人事制度与分配制度的困难。解决好这两大制度的创新,对事业单位
三、制度创新:对事业单位改革若干难点的政策建议 上述四大类困难中,最突出的是人事制度与分配制度的困难。解决好这两大制度的创新,对事业单位的改革,将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根据各地事业单位改革的实践经验,本文认为,地方的事业单位改革,关键在于建立起如下几种制度:
(一)管理体制创新 通过体制创新,解决政、事、企的分离问题,确保事业单位向国际通行的社会经济组织形式归位。 1、建立规范的法人确认制度。无论是政府机构,还是政府公立机构、非营利组织、企业,从组织学的角度来讲,他们都是不同性质的法人组织。根据经营目的的不同,法人可以分为公法人、私法人、社团法人等多种形式,这种法人之间的区别,实际上就是明确了各种机构性质的差异。因此,建立规范的法人确认制度,可以使各类事业单位归属到与其公共性相适应的各类社会经济组织之中。为了确保有一个统一的标准,系统地甄别各类事业单位的性质,建议由政府职能部门在整理现行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等要求,对各种社会经济组织的认定标准进行重新的确认,建立标准化的法人确认制度。并在此基础上,通过目前各地都基本已经成立的政府办事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一个窗口对外,对事业单位进行重新的认证、登记,从而避免因部门职能交叉而导致的确认工作混乱。 2、取消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改革后,事业单位要机构独立设置,编制独立核定,编制独立,财务独立,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法人主体。基于此,应全面取消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的管理制度,各事业单位应根据业务的需要,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建立起相应的关系。 3、行政、事业单位改革联动机制。目前,各地都存在一批行政、事业混编混岗的单位。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要建立起规范的分设制度,进行清理。产生行政、事业单位混编混岗的根源,在于行政机构改革中,由于编制的控制,一部分行政单位把一些行政职能转到了事业单位,并向下属的事业单位无偿借用干部。在行政机构编制不能变的情况下,解决这一问题是不可能的。因此,只有建立起行政、事业单位改革联动制度,才能真正推进事业单位的深入改革。
(二)产权制度创新 1、国有产权多种实现形式的制度创新 正如党的十六大所讲,公有制有多种实现形式,在事业单位改革中,事业单位拥有的各类国有资产,将通过各种不同的方式,在保证其保值增值的前提下,进行产权制度改革。 根据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可以考虑将国有资产转化为如下几种形式: (1)国有财产。即原来由事业单位使用,经过国有资产登记后,变成一种公共消费产品。这类国有资产,不再是一种资产的概念,而是一种单纯的消费财产,它不可能创造新的价值,因此,是一种消耗性的国有资产。 (2)国有资金。通过对国有产权的改制,把一部分原事业单位拥有的国有资产转化为国有资金,由政府收回,投资到其他公共领域,实现国有资产从某些事业单位的退出。这是事业单位改革中国有产权改革的最主要的形式之一。 (3)国有股权。在事业单位改制的过程中,股份制改革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形式,原事业单位占有的国有资产,在改制过程中作为一种国有股权,参与到改制后事业单位的具体经营中。 (4)国有债权。除了事业单位拥有的国有资产转化为国有股权外,基于事业单位改革的特殊性,一些国有资产也可以转化为国有债权,国家作为债权人,改制后的事业单位经营者作为债务人,建立起债权债务关系。 (5)其他形式。事业单位拥有很多国家所有的知识产权,在改制过程中,这些知识产权或者量化为国有股权的一部分,或者保持原来的形式,继续成为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地方的事业单位中,还存在一种特殊性质的事业单位,这些事业单位,政府没有资金投入,只给予一个编制或者机构名称,如某某市生产力促进中心,经济协作中心等。这类单位在改制过程中,很容易被认为是一种集体性质的社会经济组织,不存在国有资产问题,但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这类单位的发展,主要依靠的是,这一政府命名的单位名称所包含的无形资产。因此,在事业单位的改革中,如何强化国有无形资产的管理,将是改革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2、多元化的投资制度 改革后,除国家政策规定必须由国家举办的事业单位外,其它各类事业单位都可以由社会力量兴办。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鼓励多元化投资的制度体系,促进事业单位的改革。 (1)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事业单位的经营,和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当地的有着密切的关系,如果没有一定的标准,势必会地方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有必要建立一套市场准入制度,来保证事业单位经营者的质量,在鼓励多元化投资的宗旨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标准,不能有所有制歧视,区域歧视,更不能有特许的规定。事业单位涉及的领域很多,每个领域都有不同的准入标准,在事业单位的准入制度上,建立一套与行业许可相适应的许可证制度,与我国现行的
行政管理体制相适应。 (2)畅通的投资制度。私人部门获准参与事业单位经营之后,还必须要有一个畅通的投资渠道,包括了售、股、托、租、包等多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