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公共财政体系下的财政监督(2)
2017-08-24 01:32
导读:二、增强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效能 随着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建立,财政职能的重大变化,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效地提高财政监
二、增强公共财政框架下财政监督效能 随着社会主义公共财政体系的逐步建立,财政职能的重大变化,我们必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有效地提高财政监督效能,为公共财政框架的建立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着眼公共财政建设需要,转变财政监督观念。提高财政监督效能,观念的转变十分重要。现阶段财政监督工作之所以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财政体制向公共财政转变时,我们的财政监督观念没有相应转变,用老思想、老办法无法满足公共财政体制下监督检查工作的新要求。我们必须认识到,财政监督不是财政的主要职能,而是一种促进财政管理水平提高的手段,它的主要效能不在于创收,而在于查补漏洞,促进管理,这是提高监督效能的根本。其次要适应公共财政体制变化,全面创新财政监督的和。监督内容要从微观转向宏观,由单一转向全局。对预算收入、预算支出、资金使用效益、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等进行重点监督,监督方式也要从突击性检查向管理性监督转变,采取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评价、跟踪反馈等多种方式,注重从源头解决问题。 (二)围绕建立公共财政目标,创新财政监督机制。高效的财政监督需要有一个协调的工作机制。这一机制应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组织协调机制。财政监督牵涉部门较多,为避免重复、扯皮现象,降低监督成本,在明确各部门职责范围、划分职权范围的同时,要建立以财政部门为核心的组织协调机构,机构召集人或负责人应为当地党委分管纪检工作的副书记或政府常务副职,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联系和沟通,形成合力,提高财政监督效益。二是工作运行机制。这套机制应突出创新主题,围绕建立公共财政目标解决监督什么、怎样监督、监督评估。三是监督保障机制。一方面要健全财政监督机构,加强财政监督干部队伍建设,搞好财政监督的组织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快财政监督立法进程,健全财政监督体系,为顺利开展财政执法,增强财政监督的权威性、严肃性提供法律保障。 (三)以推动公共财政体系建立为目的,突出监督检查重点。财政监督从微观向宏观转变的同时,要结合公共财政建立的实际情况,从全局、整体和关键环节把握好监督检查的重点。要抓住 包括项目资金在内的专项资金的监督 检查,进行从立项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督,对虚报、挪用、挤占专项支出的行为予以及时有力的查处。突出财政支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部门预算编制执行过程、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等 涉及公共财政核心内容的监督力度, 规范财政收支行为。突出资金使用效益的监督检查。众所周知,财政监督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因而必须对资金使用方向、使用效益进行有效监督,做到财政资金支出到哪里,财政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只有抓住对财政运行的关键环节和财政活动的重点的监督检查,才能确保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和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