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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分权理论及其发展述评(4)

2017-08-25 06:53
导读:三、对财政的最优分权程度和财政分权程度的研究 (一)财政最优分权程度及财政最优分权程度的因素 上述已给出的研究结果表明,一些国家的财政分权
 三、对财政的最优分权程度和财政分权程度的研究  (一)财政最优分权程度及财政最优分权程度的因素  上述已给出的研究结果表明,一些国家的财政分权促进经济增长,而一些国家的财政分权反而阻碍经济增长。在对一个国家的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关系进行研究时,发现:在某一段时间内财政分权促进经济增长,在另一时期内,财政分权与经济增长之间呈现负相关的关系。这说明了,既然财政分权的后果同时存在正、反两个方面的影响,因此在上就可能存在一个最优的财政分权程度。  1.财政最优分权程度的决定。邹继础认为,当部分公共财政服务的受益面超越了政府的行政区域,而其覆盖面又并未达到全国范围时,便应由跨省份的组织来协调这些公共财政服务的生产与提供。但跨行政区域共同协调生产财政服务的一个难题是:在现行体制下,跨省组织与集体行动的交易成本非常高,使得在的制度演变中,无法形成提供公共财政服务的最优行政规模。提供公共财政服务的适当层级与单位的确定也取决于如何降低决策成本或制度与组织的交易成本。多项公共财政组合包括了不同范围内的利益溢出效果。因此无法根据支出的效率原则来划定提供地方公共财政服务的最适当的行政区域。即使有效率的课税单位为较高的行政区域,此时也无法直接根据效率原则来确定公共财政服务的提供区域。中央与省市间所提供的是极为复杂的组合性公共财政服务,简单的财政集权标准自然无法适用。[35]  王绍光的研究认为分权应有底线。他认为:在当今世界上,一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或支出不应低于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的50%,或国内生产总值的10%.如果一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支出低于财政总收入、总支出的50%,且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支出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0%,就可以说超出分权的底线了。[36]  2.影响财政最优分权的因素。许正中等认为,影响财政分权的因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宏观经济稳定会影响财政分权程度。在转型经济国家和中国家一般稳定性比较差,中央向地方政府下放财政权力的空间较少。二是经济发展水平会影响财政分权程度。收入增长会促进城市化水平程度和水平的提高,这会增强地方政府的事权能力,因此,地方政府会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要求更多的自治权。即使是在发展中国家,人均收入水平比较高,地方分权支出水平也会比较高。[37]三是领土面积的大小、种族的多少、文化和地域的多样性会影响财政分权程度。四是处于战争中,或受到战争威胁的国家,集权化程度应更高。他们还认为,政治、政府职能、外部条件(主要包括政治制度、制度、企业运行机制和法治化环境)这三个因素会对财政分权产生影响。在这三个因素中,政治历史因素能够解释任何国家的财政结构安排(包括财政分权制度)的主要原因。但这还不够,还有一些经济上的原因能够说明为什么某些财政职能必须在较集权的水平上行使,而另一些财政职能则必须分权。政府职能的演变及其在各级政府间的划分,对政府间的财政关系的形成与调整有重大的影响。[37]  (二)中国财政分权的程度  Jin,Qian和Weingast认为,从地方财政支出占全部财政支出的比重来看,中国是非常分权的。邹继础认为,中国内地财政制度具有分权的“财政联邦主义”的特色,也就是,中央以下的省级政府也具有部分的财政自主性与财政责任制。在形式上,内地的各级预算拥有宪法所赋予的部分预算自主权,而省政府可以决定辖区内县市政府的财政责任,也拥有部分预算立法权。但是,与“财政联邦主义”不同的是,内地的地方政府所拥有的实际财政权是相当有限的,中央不仅控制预算支出总额,也决定并影响地方政府部分重要支出份额,如价格补贴。[36].王绍光认为,中国已经超过分权的底线,这不仅表现为中国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支出低于财政总收入、总支出的50%,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支出低于国内生产总值的10%,而且表现为中央政府从数量和质量上提供相关公共服务的能力都十分低下。[37]  这部分给出的研究结果已经揭示了,财政分权达到最优状态时所需要的条件,这为世界各国的财政分权实践提供了理论基础。实际上,影响财政最优分权程度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而且这些因素对财政最优分权程度的影响大小不一样,对不同国家的财政最优分权程度的影响也不一样。某一因素对一些国家的财政分权程度的影响大一些,而对另一些国家的财政分权程度的影响小一些。因而,在世界各国的财政实践中,财政分权程度就表现出差异性。同样地,我们国家的财政分权程度也是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许多学者采用不同的、指标来考察我们国家的财政分权程度,因此,得出的结论必然会存在差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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