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中国农村财税分配体制改革的对策研究(4)
2017-08-27 02:29
导读:3.必须调整我国对农产品的财政补贴政策。我国对农产品的财政补贴,应该借鉴最近几年国家对农民实行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和微型灌溉补贴取得的成功经
3.必须调整我国对农产品的财政补贴政策。我国对农产品的财政补贴,应该借鉴最近几年国家对农民实行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和微型灌溉补贴取得的成功经验,在放开粮食价格的基础上,逐步减少国家对国有粮食的补贴,增加国家对从事农产品生产的农民的直接补贴,解决我国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大户的农业税和农业附加税负担过重问题。
4.必须积极推进我国基层政权的行政体制改革。必须以提高基层政府的行政效率为原则,真正解决我国基层政府中存在的机构臃肿庞大、冗员过多和人浮于事现象,通过对基层公共领域人力资源分布结构的重新整合,提高基层政府的办事效率,减少基层财政供养人员占当地总人口的比重。
5.严格控制和逐步化解我国基层政府的公共债务。为了有效防止基层政权急于偿还债务而将乡村债务均摊到农民头上的继续加重农民负担现象,必须积极探索各种化解我国基层政府债务的有效途径。可以考虑结合我国基层政权的行政体制改革,在减少基层财政供养人员占当地总人口比重和适当减少基层财政该项开支压力的过程中,节省下来的财力主要用于逐年偿还基层政府多年累积的债务。
6.通过适当增加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对县乡基层财政的转移支付资金,专项用于增加农村基础教育、公共卫生、交通、通讯等农村公共领域的投资和加大农村反贫困的公共支持力度,尤其是必须大力支持和推进农民合作医疗保障和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使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环境切实有所改善。
(二)财税分配体制改革的长期目标。
从我国财税分配体制改革的长期目标来看,必须按照国民待遇原则,使财税分配在处理城乡分配关系方面,能够为整个社会成员提供公平合理的竞争机会和发展机会。其中,在财政收入分配方面,应该按照政府对农村收入分配退出公共“越位”的要求,对农业不再单独征收农业税,而是借鉴国际经验,在把农业和其他产业一样同等对待和实行城乡统一的税收分配制度的过程中,通过对农业生产者在纳税扣除项目、扣除金额和税率等方面的适当优惠,真正减轻农民负担。在财政公共支出分配方面,应该按照政府对农村公共投资弥补“缺位”的要求,切实改变我国公共投资中存在的对农民的各种歧视现象,使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一样,能够平等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为了实现我国财税分配体制改革的长期目标,必须切实做好这样几方面的工作:
1.必须选择适当的时机,逐步取消我国限制城乡人口流动的户籍管理制度,建立起不再区分城乡户口和普遍使用社会居民的信用档案管理制度。就我国而言,只有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转化过程中的种种限制性规定,给整个社会成员以同等的自由迁徙和平等的
就业选择权利,才能加快我国农民身份转换,并在自由竞争过程中,使我国农业生产者的收入状况能够达到整个社会的平均收入水平,才能真正促进我国人力资源的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使我国以提高城镇化水平为标志的社会结构变动与提高化水平为标志的经济结构变动呈现为良性互动状态。
2.必须按照公平税负的要求,不再单独征收农业税,而是借鉴国际经验,在把农业和其他产业一样同等对待和实行城乡统一的税收分配制度的过程中,针对农业比较利益相对较低,同时又是提供社会必需品的产业特点,为了保证对整个社会的农产品供给,必须通过对农业生产者在纳税扣除项目、扣除金额和税率等方面的适当优惠,适当减轻农业生产者的公共负担。
3.针对农业具有一定社会效益和存在一定的收益外溢的特点,按照国际惯例,我国应该继续发挥财政补贴的经济调节功能,通过对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提供适当的财政补贴,确保农业生产经营者能够获得社会平均收益率。
4.各级政府必须继续增加对农村基础教育、公共卫生条件、公路建设和环境保护等公共项目的投资力度,继续改善我国农村各项公共设施条件,进一步缩小我国城乡之间公共环境差距,使我国农业经营者与其他产业的生产经营者一样,能够同等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