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预算编制的比较:差异与借鉴(2)
2017-08-28 05:39
导读:(三)预算编制程序的差异 我国预算编制程序与美国比较,简单、随意且不规范。具体差异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预算编制时间。美国联邦预算编制时
(三)预算编制程序的差异 我国预算编制程序与美国比较,简单、随意且不规范。具体差异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预算编制时间。美国联邦预算编制时间从10月1日到下一年的9月30日,长达12个月之久,预算编制审批时间充足。我国预算编制时间则过于仓促,时间较短,实际上只有3—4个月,仅为美国的1/4左右。由于预算编制仓促,留有缺口,在执行中频繁调整预算,出现了“一年预算、预算一年”的状况,严重削弱了我国预算编制的严肃性。 2.预算编制过程。美国预算编制过程基本上是一个立法过程,程序相当严格,这主要表现为预算审批过程会与总统的分权与制衡。美国总统将预算草案提交国会,国会审批后,总统仍有权对预算编制进行部分否决。若国会仍坚持自己的审议方案,就必须重新审批预算草案。我国预算编制则缺乏法治性。我国预算法虽然明文规定预算编制必须按“两上两下”的程序进行,但实际上,我国的财政预算是由财政部门直接编制的, 预算编制程序被随意简化,变“两上两下”为“一上一下”,甚至“只上不下”,从而客观上造成了我国预算编制质量不高的事实。
(四)预算编制技术的差异 美国预算编制技术比较细致复杂。在预算编制上采用零基预算法(Zero-baseBudgeting),以零为基数,对各个部门的收支项目进行重新审核,并确定其收支数额;在预算编制形式上,美国主要采用复式预算,对预算收支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管理;美国十几年来还通过绩效预算(PerformanceBudgeting)的方法对财政资金的使用进行控制管理,以防止财政资金的浪费和提高政府理财效率。我国预算编制则相对简单粗糙。首先,我国多年来一直采用“基数加增长”的编制方法,预算支出“只上不下、只增不减”,从而导致了我国财政资源配置“刚性”和公共资金使用效率的低下;其次,我国虽从1992年就开始实施了复式预算,但该复式预算实际上还只是在原来收支规模基础上对预算收支科目按用途和性质进行简单的调整和归并,预算收支分类并不科学,无法全面反映政府的收支活动;最后,我国在支出控制方面主要是投入预算,重投入、轻效益,与美国的绩效预算相比具有不合理性。
(五)预算编制主动与被动的差异 我国现行预算是被动编制的预算,而美国预算编制却是主动的。我国政府预算实际上是依靠部门来编制的,财政部门中的预算司、处、科、股等只是在对部门预算草案砍砍压压的基础上编制财政总预算,财政部门根本无法全面掌握各部门的预算编制情况,客观上造成了以部门意见为主的被动局面。而美国政府预算并非各部门支出要求的简单加加减减,如:OMB在收到部门提交的部门预算后,会安排审查这些文件,并举行部门代表听证会。在这期间,审查人员通过电话、E-mail、传真或亲自和各部门联系,以获得有关这些部门的大量信息,从而准确掌握各部门的预算编制情况和明确各部门所递交的预算申请中的详细条款。比较美国OMB和我国财政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能动性看,美国预算编制更具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借鉴美国经验,改革和完善我国预算编制 借鉴美国成熟的预算编制经验,改革和完善我国预算编制做法,建立完备的预算编制体系,将有利于推动当前正在进行的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有利于促进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成功建立。
(一)改革预算编制机构。 预算编制机构即预算编制主体。我国预算编制任务的承担者是财政部门,由于政府预算是一个庞大且复杂的体系,仅靠财政部门一己之力,其行政效率是可想而知的。另外,我国财政部门既管编制又管执行,无形中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缺乏有效的约束。因此,有必要增加预算编制机构,并使支出预算编制权从现行财政部门中脱离出来,以提高预算编制的效率及效力。
(二)调整预算编制范围和预算收支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