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透明度研究
2017-08-28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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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计划向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伴随着开放型经济的不断,我国的财政体制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
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担任生产资料所有者和社会经济生活管理者双重角色,忽视经济杠杆在调节社会生产、流通、分配和消费方面的积极作用。“文革”期间更是把税收看作是压制和职工积极性、“管、卡、压”的工具。因此,自新成立到改革开放以前,历次税制改革都以简化税制为特点。1973年税制调整以后,当时我国对国营企业只征收工商税,对集体企业只征收工商税和工商所得税。改革开放以来,税收的调节功能逐渐得到重视。在商品课税方面,我国陆续开征了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在所得课税方面,陆续开征了国营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城乡工商户所得税、私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在财产资源课税方面,我国先后恢复和开征了城市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和盐税;在涉外税收方面,我国陆续开征了外国企业所得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我国还开征了工资调节税、奖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建筑税、筵席税等,形成了包括30多个税种、较为完备的税收体系。1993年,我国按照“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的原则对工商税制进行改革:建立了以增值税为核心的流转税制;改变按所有制设置税率的做法,统一国内企业所得税;同时统一国内个人所得税,初步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税收制度。
同时,在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的基础上,实行分税制:将维护国家权益和实施宏观调控所必需的税种列为中央税,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税种列为共享税,同时提出要充实地方税税种,增加地方税收入。通过发展经济,提高效益,扩大财源,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在国民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合理确定中央财政收入和地方财政收入的比例。建立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以调节分配结构和地区结构,特别是扶持经济不发达地区的发展和对老基地的改造。2002年,所得税改革改变了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的传统做法,将所得税转变成为共享税,实行所得税收入增量分享。中央财政同时承诺,因此增加的收入将全部用于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伴随着税制和政府间关系调整的是“两个比重”的调整和优化。在改革开放之前的1978年,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为31.2%.此后,伴随着向企业和地方“放权让利”,“两个比重”不断下降。到1993年,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下降到12.6%,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则由1984年的40.5%下降到12.6%.此后,这种趋势逐渐得到扭转,1996年以来,由于加大了税收征管力度等原因,财政收入占GDP 的比重平均每年提高一个百分点。到2002年,这一比重就上升到18%,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也提高到55%.伴随着“两个比重”的演变,财政支出结构也发生了深刻变化。1978年,经济建设费占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4%,此后呈逐年下滑趋势。到1996年,就下降到39.5%.扩大内需期间,政府增发的建设性公债直接投入于大江大河治理、国家储备仓库、铁路、公路等设施,在一定程度上偿还了“两个比重”下降积累下的公共设施建设欠账;部分国债资金通过贷款贴息方式发放,推动了国内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国家还投入大量资金用于建立城市最低保障线,确保退休职工按时领取退休金,确保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水平;公共财政支出的框架已初步建立了起来。
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准财政性活动的范围和规模也大量减少。改革开放之初,由于“放权让利”导致财力不足,我国曾一度推行“拨改贷”政策,明确要求国家专业银行为政府项目提供建设资金。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获得通过。该法明确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商业银行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这就明确了商业银行独立开展信贷业务的地位。政策性银行的设立,剥离了专业银行承担的政策性业务,为国有专业银行独立开展商业化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改革开放初期,作为平衡经济总量工具的信贷计划也是指令性计划。随着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地方政府、乃至专业银行的投资冲动逐步得到遏制。在不断完善约束机制的同时,信贷规模控制也逐步
放松,并最终在1998年正式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