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工作底稿法研究现金流量表调整分录的编制(2)
2017-08-31 03:06
导读: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收现 1,362,500 应收账款 3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50,000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12,500 应收票据
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收现
1,362,500
应收账款 3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250,000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12,500
应收票据 200,000
例 2.假设利润表项目中当期“主营业务成本” 750,000元和当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2,466元(账中数),当期均已付出。那么“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购买商品付现”应该为 792,466元。但是由于当期“应付票据”项目减少了 100,000 元,说明本期支付了上期应付款项 100,000 。当期“存货”项目减少5,300元,说明本期耗用了前期存货5,300 元。据此,“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购买商品付现”应该等于( 792,466 100,000-5,300 ) 887,166元,调整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75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2,466
应付票据 100,000
贷: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购买商品付现
887,166
存货 5,300
通过上述调整分录与工作底稿相应资料的对比分析,可以知道,编制调整分录时,确定调整分录借贷方向的一般规律是:现金流入时借记现金流入类项目,现金流出时应贷记现金流出类项目;收入类项目应贷,成本费用类项目应借;资产类项目本期增加应借,本期减少应贷;权益类项目本期增加应贷,本期减少应借;取账中借方发生额应借,取贷方发生额应贷。总之,调整分录有关项目的借贷方向一般应该与各类性质账户的记账方向一致。
三、调整分录借贷金额的计算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由前例可以看出,对利润表项目进行调整时,其借贷金额一般直接来源于本期数。但是由于对资产负债表项目进行调整的时间不一致,造成其金额确定比较复杂。根据工作底稿的结构,可以知道,工作底稿中资产负债表项目期初数加减调整分录中的借贷金额应当等于期末数。根据账户的结构,可以确定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期初余额加减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以后等于期末余额。这就表明,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分录借贷金额总计最终应该和相应账户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保持一致,不能多调也不可以少调。因此,资产负债表项目调整分录借贷金额的确定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1.资产负债表大部分项目调整分录金额来源于相应项目(或会计账簿,如上例“应收账款”)期末期初轧差数。如果其计算结果为零,说明该项目不需要进行调整,例如注会教材案例中的“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项目。
2.由于在调整利润表项目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同时已经做了调整,所以,在调整这些资产负债表项目时,调整分录的金额应该为相应项目期末期初轧差数减去已调整数。如果其结果为零,说明该项目已经在前面调整分录中调平了,在此就不需要再做调整了,例如注会教材案例中的“应收票据”项目。
3.同理,由于在调整前面的资产负债表项目时,后面的有些项目也同时作了局部调整,所以在对这些项目进行最后调整时,调整分录金额为相应项目或会计账簿剩余未调整数。注意,此时我们经常需要借助相关账簿资料,查找或计算尚未调整数。
例3.假设,工作底稿中“固定资产原价”项目期末数、期初数分别为2,401,000元、1,500,000元;“固定资产”账簿本期借、贷方发生额分别为1,501,000元、600,000元。由于在调整利润表项目时,已经对“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做了600,000元(贷方发生额)的调整。所以,“固定资产原价”项目尚需调整的金额应该为借方发生额或尚未调整数1,501,000元(=2,401,000-150,000 600,000)。经过核查“固定资产”账簿资料,可以知道,其中101,000元为固定资产购入,付出了现金;1,400,000元为完工工程转入。因此,调整分录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