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功能财政化与国家宏观调控改进(2)
2017-09-01 02:54
导读:二、国有企业功能财政化与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成功是我国经济改革成功和宏观调控改进的关键。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经在改革国有企业方面
二、国有企业功能财政化与国有企业改革 国有企业改革成功是我国经济改革成功和宏观调控改进的关键。自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已经在改革国有企业方面想了很多办法,政府先后采取了“放权让利”、“利改税”、“拨改贷”、承包制、股份制等措施,虽然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上看国有企业改革并不成功。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国有企业的目标不明确,国有企业改革方向不正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只能是以社会福利最大化为目标的一种特殊的经济组织,是政府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工具,必须承担国家政策性负担,不可能成为以利润极大化为目标的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因此,衡量国有企业改革成功的标准应该是市场经济中没有必要存在的国有企业民营化、有必要存在的国有企业财政化[2]. 市场经济中国家的经济职能应集中在提供纯公共产品、促进社会的公平和稳定、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目标上[3].政府履行上述经济职能,有些需要通过建立国有企业来实现,这是市场经济国家中的普遍现象。就连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国家,也特别注重建立并经营一定数量的服务于国家经济职能和实现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国有企业。显然,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政府更应注重也更容易建立并经营一定数量的国有企业实现国家经济职能。政府应当从国民经济整体利益出发,不仅要经营有关国计民生的垄断行业,更要经营私人不愿进入或无力进入的社会公益、国防和高新技术等行业。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具有财政化功能。 1.国有企业具有生产公共物品的功能。公共物品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特征使私人厂商不愿意生产。实际上,每个人都有搭便车的动机,企图使用他人可能会生产的公共物品。因此,国防、灯塔、市政建设、道路养护、街道照明、公园、博物馆、图书馆,直至义务和医疗卫生等公共物品的社会需求将无法得到满足。政府建立经营国有企业直接生产公共物品是必要的。另外,在自然垄断产业中建立经营国有企业,将垄断收入收归国有,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和提高社会效益。 2.国有企业具有促进经济发展的功能。国有企业是以国家财政为后盾的,因而它们有能力承担一些有巨大风险的投资,并通过这些投资消除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各种瓶颈,例如,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国有企业能够比较容易地进入国际经济中那些难以进入的领域,可以迅速提高本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3.国有具有稳定宏观的功能。政府可以利用国有企业来增加总需求,如在经济衰退时期强制国有企业增加投资,安排更多人员就业,调节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在通货膨胀时期政府可以要求国有企业放弃利润,限制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降低产品价格以降低物价水平;强制国有企业在不同地区布局,实现区域协调;强制国有企业停产和转产,实现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为了提高国有企业行为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一致性[4],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国有企业必须遵循如下原则:(1)国家发展国有经济、建立国有企业的主要目的不是盈利,而是实现社会福利极大化。国有企业主要是依据国家计划从事经营活动,实行由国家财政拨款进行投资、统收统支的经营方式,国家凭借其所有权,参与国有企业的经营者选拔等重要决策,对其产品的产量、质量、价格进行管制。国有企业因承担国家政策性任务而形成的亏损必须由国家来承担,不可能像私人企业那样形成硬预算约束。(2)国有企业不能成为完全独立的分配单位,其分配活动要受国家的直接控制。由于国有企业的经营活动服从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因而国有企业中职工的劳动报酬显然不能仅由本企业的经济效益来决定,而要取决于社会的一般水平,国有企业中职工的工资水平,至少达到而不能低于社会的一般水平。(3)作为国有企业所有者代表的政府,关心的不应该是国有企业的利润率或对国家财政的贡献水平,关心的应该是国有企业是否完成了国家政策性任务。政府可以通过在国有企业建立稽查特派员和财务总监等制度,加强对国有企业的财政、税务、审计等方面的审查,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国有企业的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4)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这些服从于国家计划调控目标的国有企业,虽然不是靠市场调节从事生产活动,但并不意味着它们不参与市场调节。国有企业实际上是作为计划的载体被国家自觉地用于调节市场机制。这样,国家在一定时期和一定范围内,使国有企业具有某种程度的左右市场的能力是必要的。这样做不仅不会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和有效性,而且还会使市场机制具有更有效的调节作用。(5)必须加快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和改善对国有
企业管理。引入市场机制,建立起责权利相统一的制度,减少政府官员的“寻租”机会,将直接服务于企业的政府机构推向社会,使其努力改善服务质量,才能提高政府工作的效能。政府部门工作是否富有效率也是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好坏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保证国有企业改革成功,我们必须按照中央提出的“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通过拍卖、租赁、国家所有权债权化等方式将市场经济中没有必要存在的国有企业民营化,国家可以集中有限的财政资金搞好有必要存在的国有企业,提高国有企业行为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一致性,使其成为国家实施宏观经济政策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