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积极财政政策的体制风险(3)
2017-09-02 03:49
导读:3.城市偏向与收入分配政策的公平及效率偏差 财政的收入分配政策属于再分配范畴,其目标主要是缩小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财政收入分配
3.城市偏向与收入分配政策的公平及效率偏差 财政的收入分配政策属于再分配范畴,其目标主要是缩小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实现社会公平。财政收入分配政策的效率包括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前者是指财政的收入再分配要尽可能尊重市场分配的结果从而不伤害市场分配的效率;后者是指财政的收入再分配要有助于弥补市场在宏观经济运行上的缺陷,消除宏观经济波动,提高宏观经济运行的效率。 财政的收入分配政策能否实现公平和效率的目标,在技术上取决于多种因素,但最终取决于这种公共政策的产生过程是否兼顾了社会各方的偏好和利益,这种非市场性决策过程能否贯彻市场经济的精神,是否在民主程序内进行。已如前述,经济理论和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的实践已经表明,政府失灵是一个普遍现象。政府的收入分配政策也是如此。帕累托最优在现实中受到太多因素的制约并不能实现,政府财政决策的目标在于尽可能创造条件追求帕累托改进。 1999年开始大规模启动的收入分配政策存在明显的公平与效率偏差。议论较多的则是针对公职人员的加薪政策。从公平的角度,我国现阶段收入水平最低的不是公职人员而是农民和城市的失业及下岗职工,特别是农民,他们已成为社会公认的最贫困群体,也理应成为政府收入分配政策的主要对象。然而,我们看到的是这几年公务员的一再加薪,单位等也随之不同程度地增加职工工资,
社会保障体制的不断完善,更多城市贫困家庭和弱势群体得到救助,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唯独冷落的是农民,虽然这几年有些地方实行了税费改革,农民负担的确有所减轻,相对地增加了农民收入,但由于“费改税”只是调整农民与乡镇政府的关系,局限于内部的利益关系调整,很难取得理想的效果。“九五”期间,我国农民的收入增长幅度逐年递减:1996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幅度为9.0%,1997年为4.6%,1998年为4.3%,1999年为3.8%,2000年仅为2.1%.虽然2001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4.2%,扭转了农民收入增幅连续几年下降的势头,但同期城市居民家庭年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2%.可以说,这几年我国社会各阶层收入差距,特别是城乡收入差距不仅没有缩小,反而进一步拉大了。这其中有市场力量的作用,但政府收入分配政策的偏差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 从通货紧缩的背景来看,增加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应该是近几年收入分配政策设计的直接和主要目标。相比较而言,政策的侧重点可能在分配的宏观效率。然而,以效率标准来审视1999年以来的收入分配政策,政策效果也并不明显。不否认增加下岗职工生活费,增加的收入可以增加消费。因为,大量的下岗职工生活比较贫困,对增加的收入他们不会存起来不花。主要在于对公职人员的加薪政策。我们知道,经济学上有一个边际消费倾向递减,收入越低,边际消费倾向越高。因此,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增加消费需求应贯彻低收入阶层优先的原则。在我国的低收入阶层,除了城市的下岗职工外,更多的是农民。要增加消费需求,最应该增加收入的是农民。九亿农民收入水平过低是国内消费需求的“瓶颈”,占总人口70%的农村居民消费份额不到40%,人均消费不及城市居民的三分之一。而公务员既不是低收入阶层,也不是增加收入后最能扩大需求的群体,而他们却成为收入分配政策调整的最大受益者。收入分配政策的效率偏差是显而易见的。 收入分配政策之所以存在公平与效率上的偏差,主要的原因可能是政府在认识分配财政资源方面有失偏颇,因而未能给社会不同阶层以平等的财政待遇,而出现了明显的城市偏向。按照公共选择,政府的财政行为,无论是提供公共物品还是进行收入再分配,应反映全体纳税人的偏好(尽管现实中不同人群向政府提供的税金不可能相同),政府的财政决策应是公共选择的产物。然而,西方市场经济国家经常发生的情况却是社会强势集团对决策的左右以从中谋取在真正民主选择中不能得到的财政利益,和政府对强势集团的偏向以换取后者对其上的支持而谋取政治利益。毫无疑问,扩张性财政政策的实施为政府和强势集团的上述活动提供了机会和舞台。在我国,城市公民特别是公务员最靠近权力中心,是明显的强势群体。收入分配政策在实施过程中,不论决策者主观上是否意识到,客观上则确实迎合了强势集团的偏好,从而也就偏离了公共财政的原则和市场经济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