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类型与不同政策目标组(3)
2017-09-05 01:41
导读:四、不同的义务教育财政政策目标与财政转移支付类型选择 前已述及,在分权的义务教育财政制度下,义务教育的外部性、义务教育财政的纵向和横向失
四、不同的义务教育财政政策目标与财政转移支付类型选择 前已述及,在分权的义务教育财政制度下,义务教育的外部性、义务教育财政的纵向和横向失衡、地方政府在实现义务教育个人公平方面的欠缺以及地方政府与上级政府在义务教育认识上的偏差,是上级政府为地方政府提供义务教育财政补助的经济学依据。相应地它也为政府间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确立了政策目标:一是将义务教育外部性内在化;二是实现义务教育财政纵向和横向平衡,三是满足义务教育个人公平的要求;四是体现上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偏好。由于不同的转移支付形式对地方政府义务教育财政决策的影响不同,因而它们具有不同的政策效应。为了达成上述目标,上级政府必须根据不同的政策目标选择不同的转移支付的形式。 1.义务教育外部影响内在化。将外部影响内部化,就是上级政府通过一项转移支付的形式,激励和引导地方政府在义务教育上花钱,从而达到帕累托效率标准所要求的义务教育支出水平。在众多义务教育转移形式中,无疑不封顶的配套补助是最佳的选择。因为选择其它非配套性补助形式,要达到预期的政策目标,上级政府要付出极高的代价。在上,若配套的比率等于非居民收益份额,则这项不封顶配套补助将刚好抵消地方间义务教育的外部性影响。 2.义务教育财政的纵向和横向平衡。根据前面的分析,义务教育财政纵向失衡主要是指地方政府收不抵支,需要上级政府为地方政府义务教育提供更多的财政收入。显然增加地方政府收入最好的办法是采用无条件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形式。实现义务教育财政横向平衡应选择何种形式取决于政府对这一概念的理解。若把财政横向平衡定义为财政能力的平衡,只需要选择无条件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形式即可;若上级政府更关心义务教育财政支出结果的横向平衡,从前面的分析可知,选择有条件的专项补助要比一般性转移支付成本低(或更有效)。 3.义务教育个人公平。对处境不利的群体或无财政能力的个人提供额外的财政支持,以确保其享受均等的义务教育机会,这实际上是针对个人或家庭的一项收入再分配的财政政策,很明显应该采用非配套性义务教育专项补助。由于这类补助旨在提高个人的支付能力而非平等地方政府的财政能力,根据前面的分析,一次性的专项补助若委托地方政府代理实施,很难保证该项补助不用于其它方面。为防止补助受益“渗漏”,上级政府的补助应该采取凭证形式直接拨付给个人而非地方政府。 4.体现上级政府对义务教育的偏好。体现政府对义务教育偏好的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财政目标,也主要是鼓励地方政府增加义务教育财政支出以达到所要求的水平,很明显适合于这类政策目标的最好转移支付形式也是配套补助。 总之,义务教育由地方负责,上级政府为地方政府提供义务教育财政补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相应也确立了上级政府实施义务教育财政补助的多个目标。上述理论分析表明:为达成预期的政策目标,政府须根据不同转移支付形式的经济效应,从中选择合适的转移支付类型与不同的政策目标搭配。一般来说,在不考虑财政纵向平衡的情况下,配套补助是实现效率目标的最佳选择,一般性转移支付是均等地方义务教育财政地位员合适的机制,若要确保地方义务教育财政支出结果均等化,非配套专项补助要比一般性转移支付的效果好。这样就形成两种理论模式:一种为专项义务教育配套补助与总量一次性补助组合,另一种为义务教育专项配套补助与专项一次性(非配套)补助组合。当然,具体到一个国家,义务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究竟应选择何种模式,除了理论上的考虑以外,往往还要兼顾本国的经济制度和文化传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