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思考(2)
2017-09-05 01:41
导读:④一些“皮包公司”以虚开专用发票为生财之道,通过空头注册、虚假出资方式骗取一般纳税人领购发票,不进行任何的销售服务,专做“发票生意”,肆
④一些“皮包公司”以虚开专用发票为生财之道,通过空头注册、虚假出资方式骗取一般纳税人领购发票,不进行任何的销售服务,专做“发票生意”,肆意虚开增值税发票。
⑤少数税务人员利用工作方便,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涉票金额巨大,犯罪集团化。比如2001年11月初,代号为深圳06号案的主犯洪钟标,仅高中文化,做文化用品生意亏本,了解到朋友干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财,遂虚假注册6家公司,以这些公司名义向税务机关领购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随后,其一伙人细致分工,从采购、生产、销售“一条龙”服务,制作假合同,虚假购货清单等形成系统的“虚开增值税发票业务”。通过在外面网罗客户,以开票总额1%至2%价格对外虚开。两年间,谋取犯罪所得2亿多元。
(3)犯罪活动的地域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分子多来自于沿海及一些经济发达地区,犯罪分子通过各种渠道,骗取、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夸大金额虚开至其他地区,特别是内地经济欠发达地区。此外,由于各专业市场为吸引客户,自定较低税率和受地方保护主义影响,在一些专业市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案件发案频繁。
(4)犯罪目的多样性。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主要有四个目的:一是虚开的行为充作进项发票非法抵扣税款,造成税款的大量流失;二是利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假报、虚报出口货物来源骗取出口退税;三是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编造虚构销售环节,给走私物品披上合法外衣,在市面上公开销售;四是少数企业通过虚构并不存在的购销关系,为贪污、回扣等非法费用支出作本帐依据。由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多种的目的,使得社会上存在较为广泛的虚假专用发票市场。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3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防治对策
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犯罪上,我们的刑事打击力度不可谓不严厉。笔者认为,对严厉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刑事铁腕,我们不能过高估计其作用而一味依赖,还需不断改革完善现行的增值税制度,进一步加强税务机关税收管理和自身队伍建设。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切实加强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宣传教育,强化专用发票的管理意识,从根本减少此类犯罪案件的发生。首先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严把增值税发票领销关。其次要进一步严肃内部纪律,加强对税务人员进行法制、廉政教育。再次,要加强对专用发票遗失、失窃后的登记申报制度。专用发票遗失或失窃后要及时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申报工作,及时做出作废处理,以免犯罪分子使用该发票进行虚开骗税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2)做好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辨认工作。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行全国集中统一印制,采用专用水印纸,有色、无色荧光专用油墨等多种防伪措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伪造专用发票的犯罪活动。与此同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问题更加突出,因此应大力加强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防伪辨认工作,尤其要加强对“真票假开”现象的揭露。ァ 。3)加强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打击力度,积极开展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侦查。以往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的犯罪追究刑事责任的并不多,一旦发现有虚开行为,偷骗税额,多数是对偷骗税者处以罚款,补交欠税,不论情节之轻重一概是交税罚款,以罚代刑,导致至今不能杜绝虚开骗税现象。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广开渠道,发现线索,把抓大案、要案的侦破和深挖团伙犯罪作为专项斗争的重点,组织集中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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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的侦查途径主要有:
①从调查购销双方是否存在专用发票所示的购销关系入手。从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据单位的经营业务范围、经营内容等进行初步分析,是否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具业务相符,如系超出该企业地经营项目、生产经营规模、经济实力、业务能力等所做的“大买卖”,一般都可初步认定有虚开行为。此时可通过查验有关计税凭证,如购买原材料的纪录,产品出厂的登记、进货及销货记载时,注意发现记载与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不符的情况,揭露虚开行为。也可发函到进项公司所在税务部门,通过确认进项公司情况发现虚开行为,进而查明骗取、偷税数额,参与犯罪人数及作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