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轨时期的公共危机与政府管理(3)
2017-09-11 05:28
导读:(三)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同步,人与自然的发展不和谐,潜伏着公共危机的诱因 一方面,由于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政府与市场的责任边界不清,存
(三)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同步,人与自然的发展不和谐,潜伏着公共危机的诱因 一方面,由于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政府与市场的责任边界不清,存在政府职能的越位和缺位现象。政府包揽了一些与政府社会职能无关,本应由市场承担的事业,不合理地增加了财政负担,而一些真正与政府社会职能有关,具有社会公益性的事业难以获得足够支持。另一方面,由于转轨时期强调经济高速增长,对社会事业的发展与建设重视不够,加之这一时期出现诸如通货膨胀、失业、国有企业改革等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需要政府予以关注和引导解决,客观上分散了政府的财力,使得政府无力顾及或较少顾及很多公共领域,如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义务教育、社会保障、贫富悬殊等社会问题关注不够,投入较少,从而导致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不同步。 我国是发展中大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人口生存压力大,已探明的资源储量贫乏,生态环境恶化,环境污染严重。据估计,每年因破坏性“高速增长”而支付的资源环境成本超过21万亿人民币,为全年国民生产总值的3倍以上(易正,2001)。人与自然的不和谐发展加大了原有不均衡的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结构性张力,日益成为经济增长的瓶颈和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在大中城市具有普遍性的缺水问题、频繁发生的洪涝灾害等已表明在目前的发展格局中人与自然相处的不和谐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
(四)市场体系发育不健全,微观主体境况不佳,潜伏着公共危机的诱因 由于转型时期市场经济正处于发育成长阶段,还存在着许多不完善的地方。如市场结构和市场功能发育不完善,各种市场尤其是要素市场缺乏良好的组织,市场信息不够灵敏和准确,不能及时、正确地反应产品、劳务和资源的真实成本等。由于这种不完善性,许多市场本来应该具有的资源配置功能就发挥不出来或不能有效地发挥。而制度的供给短缺,强化了市场的这种不完善,加剧了市场秩序的混乱状态。市场体系的不健全和市场秩序的混乱可能会掩盖经济中潜伏的风险和隐患,一旦风险和矛盾累积到一定程度,将会一触即发,引发社会公共危机。 相当多的国有仍处困境,生产经营效率低下,资金积累和投资严重不足,许多设备急需更新,基础设施的建设严重滞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技术更新慢。尽管许多企业已经实行股份制改造,但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滞后,产品和服务无法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仍有一大批企业经营陷于困顿,下岗失业增多,表明参与市场的企业、个人等微观经济主体活力不够,预期不佳,在经济上和心理上对公共危机的承受能力差,经济和社会领域的任何危机的爆发都将使微观经济主体遭受重创。
(五)法律和制度建设滞后,传统道德文化体系失稳,潜伏着公共危机的诱因 转轨时期法律建设滞后,制度基础薄弱表现在多个方面:1、法律制度不健全。表现为很多旧有法律规定的过时和社会经济诸多层面法律的缺位。如对紧急状态下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权力没有法律规定等。2、政府职能转换不到位,
行政管理制度不健全,行政管理水平有待提高。诸侯经济、行政性垄断产生的制度等阻碍资源自由流动的因素依然存在,政府获取信息和发布信息的渠道不够畅通等。3、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经济管理制度和体系尚未建立。外汇体系等存在脆弱性,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发育不成熟,国有银行经营机制转换不到位,市场体系初步建立,还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市场秩序需要进一步规范。这种法制建设滞后,制度基础薄弱的状况不利于完善市场体系,维护市场秩序,调整利益分配格局。尤其是没有完备的在紧急状态下的法律规范,不利于应对公共危机。 由于转轨时期社会秩序紊乱,价值观念多元,建立在传统的儒家思想体系和伦理道德观念上的信仰面临一定程度的冲击和危机。加之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发展滞后,社会道德、公共伦理出现失范,腐败的社会风气使道德基础发生动摇,新的生活方式和交际手段严重冲击着旧有的道德规范体系。严重的规范缺失和规范偏离现象、社会结构变迁的加剧以及技术的飞速发展,导致人们在不断出现的新的行动和选择标准方面缺乏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约束,造成了人们在具体行动中对道德规范的严重偏离和越轨(薛澜等,2003)。社会信用秩序混乱从另一个侧面说明了对传统道德规范的背离,大量失信行为破坏了经济主体之间以合同契约为基础的正常信用关系,造成了社会风气败坏,道德水平滑坡等社会。传统道德文化体系的失稳可能加剧经济社会领域的公共风险,成为公共危机的爆发的诱因,而这种来自非正式制度方面的诱因往往容易被忽视。 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双重转轨的特殊时期,上述这些特征构成诱发公共危机的潜在的制度及非制度因素。换言之,转轨时期社会经济所具有的过渡色彩和诸多不稳定、不平衡因素,加剧了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公共风险,增加了公共危机发生的可能性。在既定的制度安排下,风险日益集中在社会经济活动的某些环节上,一旦受外部因素的作用或内部风险累积超过一定的限度,就可能爆发危机。由于没有健全的机制和渠道反映公共风险的累积程度,干预和化解公共危机的相应机制尚未建立,一旦发生公共危机,社会将遭受重大的乃至毁灭性的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