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转型改革促进经济税源增加(2)
2017-09-18 06:16
导读:4.对物价的影响。东北和中部地区的试点运行表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没有推动物价上涨,而且减少生产成本,有利于降低产品出厂价格。 目前,我国
4.对物价的影响。东北和中部地区的试点运行表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没有推动物价上涨,而且减少生产成本,有利于降低产品出厂价格。
目前,我国物价上涨过快,一是流动性过剩,导致资产价格上涨;二是国际粮食、原油、铁矿石等基础资源性产品价格上涨向下游延伸,导致消费品价格上涨。从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的经济活动看,价格上涨主要是由于成本推动而非需求拉动。扩大抵扣范围,企业税负有所降低,相应提高消化原材料涨价成本的能力。同时,促进企业加快设备更新改造,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不仅不会推动物价上涨,而且会缓解物价上涨矛盾。
二、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建议
1.加快增值税转型改革十分紧迫。
2008年以来,我国经济总体保持平稳较快发展态势,但在当前全球通胀现象严重,金融危机加剧,国际经济处于动荡、调整情况下,也面临许多困难。原材料价格、劳动力价格上涨,资本市场低迷导致企业融资成本升高,工业品出厂价格居高不下,经济增长放缓,效益下滑;人民币升值导致我国出口产品竞争力下降,出口增速下滑,很多处于产业链低端的制造业企业陷入困境,迫切需要政府出台政策加以扶持。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不仅是适应当前经济发展形势的客观需要,而且是完善和规范增值税制度的必然要求。
在当前形势下,增值税转型改革的短期减税政策效应有助于企业走出困境。从长远看,也有利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一是有助于优化固定资产投资结构。改善我国投资主要集中在政府政绩工程、房地产行业等领域,产业设备更新改造方面的投资相对薄弱的状况。二是有助于缓解物价上涨矛盾。实行增值税转型改革,企业税负有所降低,相应提高消化原材料涨价成本的能力;促进企业加快设备更新改造,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应要求生产流通领域各环节不重复征税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全面实施并成熟立法;实现经济发展方式根本性转变,相应要求不干预企业效率决策和生产资料流转不征税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及早改革到位。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2.在全国全面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的建议。
按照增值税转型改革目标要求,实行消费型增值税主要有两项工作内容:一是对新增机器设备投资进项税额抵扣,二是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对交通运输业、建筑安装业和一些服务业以及不动产也实行增值税制,实现机器设备投资以外的固定资产投资进项税额抵扣,形成统一完整的商品和劳务按增值课税、对资本品不征税的流转税链条。
建议从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国推开增值税转型改革,对征收增值税的所有行业范围内所有企业全面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统一采取按增值税常规抵扣做法,对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在通过认证、审核后,直接在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未抵扣部分留待下期抵扣。不再采取“先征后退、增量控制、按季退税”的做法。
3.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适当降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负担有所下降。为平衡税收负担,建议将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为:生产、加工环节在3%~4%;商业销售环节2%。
清理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是在生产型增值税下制定的,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后,需作出相应调整。为规范、统一增值税优惠政策,应取消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内设备进口环节免税的优惠政策;取消外商投资企业鼓励类投资项目采购国产设备退税的优惠政策,调整为依法征税,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口和采购国产设备的进项税额可以直接抵扣。这不仅符合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要求,实现税收国民待遇,也有利于规范我国增值税制度。
对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恢复按17%税率征税。1994年税制改革初期,考虑到矿产资源产品价格关系尚未理顺,在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下可抵扣进项较少、负担较重的实际情况,对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减按13%税率征税。目前矿产资源产品价格已经放开,适用了10多年的这一过渡性优惠政策在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后应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