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问题及对策(2)
2017-09-26 01:06
导读:三、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基本途径 总体而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最根本目标就是要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过程的信息化程度,充分发挥信息和网络技术在税
三、推进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基本途径 总体而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最根本目标就是要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过程的信息化程度,充分发挥信息和网络技术在税收征管各业务环节的作用,以提高税收征管运行速度和税收管理效率。因此,税收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应放在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克服和解决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突出上,进一步明确“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的具体内涵,并丰富和完善税收征管模式的合理内核,从而构建信息化支持下的征管新格局。但就而言,我们还是应当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以信息处理的集中性、及时性、准确性为基本目标,实现信息技术的广域联网,实现税务系统内各职能部门征收、管理与稽查以及与各相关部门的广泛联网,以达到信息共享,并实现税收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效运行。 (一)进一步明确税收信息化管理的目标。 税收信息化管理不单纯是一个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在税收管理过程中的运用问题,而是我们适应社会进步与发展的必然选择。但是,尽管我国近年来对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在增强,投入在增加,软硬件配置日益现代化,然而设备和信息的利用率却极低,计算机往往成了打字机、开票机,对信息只重视录入,忽视了整理和利用,造成信息的严重堆积和浪费,共享性、开放性极为不足,管理效率和质量不尽人意,突出表现在纳税申报率和申报准确率较低,偷逃骗税增多的情况普遍存在。信息化管理最重要的内涵或精髓是构建起一个“虚拟机关”,即跨越时间、地点和部门的全方位的税务综合信息集合体,因此它至少应达到这样几个目标:一是使税务机关能够有效地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并将其整合到税收管理中去,从而实现税收管理的目标;二是税收信息的公开和可获得性,使全体税务人员能够更容易地获得各个方面的信息,在工作中创造更高的附加值,从而提高税收管理的效率和质量。离开了提高税收管理效率和质量这一目标,税收信息化管理将走弯路。徒增税收征收成本。 (二)实现税收管理的全方位创新。 多年来,我国税收信息化建设始终没有跳出一个认识上的误区,即把税收信息化视为征管改革的根本和惟一的出路。这种认识上的误区是与税收信息化管理目标不明确相联系的。认识上的误区,导致在推进税收信息化过程中,孤立地单纯地强调应用技术手段,忽视了改革和创新管理体制;强调以技术设备的配置为主体,忽视了以税收管理的优化为支撑点,期望税收信息化破解征管实践中的所有难题。结果不少地方的税收信息化建立在税收管理体制落后、低效的架构上,使高技术与低效益并存,高投入与低产出共生,税收成本不但没有减少,反而不断攀升。事实证明,税收信息化管理应以科学、严密的税收管理为基础,税收管理必须以服务为导向,遵循信息技术,立足为纳税人服务,对税收业务和工作规程进行重组和优化,建立符合信息技术要求的、统一规范的业务规程、流程,努力使管理标准化;税务部门内部组织设计必须具有弹性和适应性,应建立一种具有高度灵敏度和回应力的税务行政组织,减少内部管理的层次和环节,改变内部集权结构,向下级授予权能,使其承担责任;决策程序必须优化和改进,构建从人治到法治的管理环境。 (三)我国的税收信息化建设应制定一个全国统一的长远规划,在全国税务部门使用同样的标准化计算机系统,形成从上到下的计算机网络。 硬件的配置和软件的开发运用,都要有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能在网上共享的软件、数据尽量采用共享方式,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率。加快实现与、工商、海关等有关部门网络的实时联接,共享相关部门的动态信息,并逐步将以税务机关计算机网络为媒体的信息公路,延伸到纳税人和社会各部门中去,通过《税法》规定有关信息不得对税务部门保密,最终实现全社会的涉税信息共享。 (四)重视计算机软件的开发和运用。 信息技术最关键的因素是软件的开发。在应用系统建设中,应注重对纳税人的监控,建立一套支持税务稽查的系统,该系统包括申报税摘要系统,用于处理纳税人在不同纳税期申报的数据、统计数据和从外部渠道搜集到的有关纳税人活动的数据;向政府的销售系统,用于处理政府的公司和政府机构进行购买的数据,核查纳税人是否如实申报;公司购买和销售系统,用于对大、中型公司的销售和购买数据进行分析处理,排查申报销售量长期小于从大、中型公司购买数量的采购者;进口系统,用于对纳税人申报的进口量或收入进行比较分析。有必要在业务统一规范的前提下,按照“平台统一。一次录入、数据一致、信息共享、综合利用”的原则,分析业务发展变化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搭建一个立足于“一个网络、一个平台、一套数据标准”的全新应用框架,尽可能保护已有的软件投入及税收业务和行政管理信息的积累,实现软件开发的系统性、全面性、兼容性、规范性。 (五 )采用新技术提高税收信息化管理水平。 尽快在信息采集环节广泛应用光电扫描技术,改变我国目前手工录入信息资料速度慢、随意性大,漏项多、差错率高的状况;尽快在全国统一的征管软件中开发应用数据挖掘技术,提高税务稽查的效率和质量;尽快拓展在互联网上的税务网站的服务和服务层次,使纳税人利用各自的计算机或电话机,在网上处理纳税事宜,实现申报和电子支付;尽快开发计算机自动化系统,实现与纳税人的“人机对话”,使计算机在有关程序的控制下,自动电话通知纳税人办理有关纳税事宜。 (六)提高税收信息的安全性。 随着我国信息化的迅猛发展,信息安全问题变得日益严峻。从税务部门来看,有些税务局没有备用服务器,外部备份设备少,一旦出现故障,很容易造成网络瘫痪或数据丢失;随着局域网、广域网、Internet的大范围应用,数据的接收、传送很容易传染计算机病毒,防火墙很容易破解,有些密码趋于公开,系统内部的数据很容易被修改。保证税收信息的安全,从宏观上来说,要建立健全有效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加强信息安全法制建设;加速中文信息资源开发,积极开拓网上空间;全力开发信息安全核心技术。作为税务部门,应通过建立各级技术层次的安全体系,利用网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应用系统的安全机制设置,拒绝非法用户进入系统和合法用户的越权操作,避免系统遭到破坏,防止系统数据被窃取和篡改;采用具有容错功能的服务器和具有双机热备份技术的硬件设备,出现故障时能够迅速恢复并有适当的应急措施;采用数据备份恢复、数据日志、故障处理等系统故障对策功能;严格执行并切实做好信息系统的安全与标准化工作,选择合适的网络管理软件进行网络管理,健全工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有效采取身份认证、密码签名、访问控制。防火墙等技术手段加强内部网络和数据库安全管理,保护纳税信息和办公信息的安全,以适应税收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稳定的需要。 (七)健全吸引计算机专业人才的机制。 首先要拓宽育人、用人视野。税收信息化管理人员应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信息管理分析人员。专业技术人员为信息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进行数据维护,处于信息管理从属地位。信息管理分析人员负责信息综合分析和处理,为领导决策的高级参谋,处于信息管理的主导地位。其次,从上、生活上、工作上、上关心计算机专业人员,提高计算机专业人员待遇,形成一个吸引人才、培养人才、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同时还应建立人才流动市场,以健全和充满活力的人才机制,保证税收信息化管理各种人才的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