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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税费改革新方略的探索(3)

2017-09-26 03:17
导读:(四)转换观念,放弃人民公社时期形成的农村公共事业靠农民自行解决的思维定势 树立城市支援农村,反哺农业,公共分配必须城乡一体化的新观念。
  (四)转换观念,放弃人民公社时期形成的农村公共事业靠农民自行解决的思维定势  树立城市支援农村,反哺农业,公共分配必须城乡一体化的新观念。观念指导人们的行动,不跳出“农村财政可依赖农民多做贡献来解决”的旧观念,在农村税费改革中,一旦碰到农民减负与保障农村财政必要经费之间的矛盾时,就难免不使改革变形。比如,一些地方在改革试点中出现的一方面宣布废除“五统筹”,另一方面又保留“一事一议一收费”制度的现象;一方面要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另一方面又怕减少财政收入,只好设法从高确定应税粮食价及土地亩数的做法;一方面承认村“三提留”是农民集体经济的事项,应交给农民集体决策,另一方面又把“三提留”改为农业税附加,实行村用乡管的办法。如此等等,这些现象的出现,实际上都是传统观念没有彻底转换的结果。可见观念的转换乃是保障农村税费改革不变形,取得彻底胜利的首要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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