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农业税的时机已经成熟(2)
2017-09-26 06:50
导读:减免农业税的基础和舆论环境已经具备 1.农业各税收入在全国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逐年减小,政府支出对农业税的依赖性不断减弱,为减免农业税创造了
减免农业税的基础和舆论环境已经具备 1.农业各税收入在全国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重逐年减小,政府支出对农业税的依赖性不断减弱,为减免农业税创造了现实的可能性。截至2000年末,农业各税占各项税收总收入的比重由1996年的5.35%下降到3.69%,降低近2个百分点。国家税收收入主要由工商税收(2000年82.4%)、国有和集体所得税(2000年7.9%)和关税(2000年5.96%)三大块组成,并且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的、整顿和规范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财政收入近年来保持较快的增长势头(1996-2000年年均增长17%左右)、国家财政收入对农业税的依赖性变得越来越小,从而使减免农业税成为可能。 2.税收收入快速增长和国家财力不断增强,为减免农业税奠定了强大的物质基础。1996年以来,我国各项税收收入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使国家财力不断增强,尤其是刚刚过去的2001年,我国税收收入突破1.5万亿元,达到15157亿元,同比增长20.5%,增幅比2000年高出近3个百分点。只有国家财政收入的大幅增加,才有可能通过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或补贴,来弥补因减免农业税而出现的财政赤字,保证国家财政收支的基本稳定。 3.党和国家对工作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对“三农”的普遍关注为减免农业税创造了良好的和社会环境。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一直高度重视农村、农业和农民问题。在前不久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指出“新阶段增加农民收入要有新思路,采取综合措施”,总的指导思想是“多予,少取,放活”。由此看来,中央已经从战略的高度把农民减负增收放在各项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由于农民收入增幅缓慢、城乡居民收入的持续拉大、加入WTO对我国农业可能带来巨大冲击、农村市场开而不拓等原因,农民增收问题越来越受到决策层、学术界和其他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增加农民收入的呼声日益高涨。著名经济学家萧灼基指出,我国经济已经发展到反哺农业的时候,在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中,除了上几百个大项目外,还要在减税减负方面下大功夫,那就是减免农业的税收,彻底减轻农民负担;中国社会院农经所的报告同样建议减免农业税和农村其他费用,减轻农民负担,等等。上述表明,减免农业税不仅已经基本具备物质基础,而且也有着广泛的政治基础和社会环境,因此,减免农业税是可行的。
关于减免农业税方案的构想 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气候、土壤和耕作条件等方面都存在很大差别,各地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农民收入状况也存在较大的不同;同时考虑到尽管全国农民收入参差不一,但与当地城镇居民相比,其收入水平依然处于比较低的水平。鉴于此,我们建议,根据不同地区农民家庭人均收入的高低实行程度不同的减免政策,并设计出减免税方案。 与此同时,减免农业税还应该明确以下几点:一是由减免农业税产生的财政收入空缺除山东、福建、江苏、天津、广东、浙江、北京和上海外,其余的建议均由中央财政补贴。二是农业税减免是国家运用手段在特定时期干预和调节经济的活动,并非永久性减免。要根据国内宏观经济形势、国家财政收支、城乡收入差距状况、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等及时作出调整;同时,税收减免一般要由法律通过,程序比较复杂,因此在税率减免的幅度上要有一定的前瞻性,以保持政策执行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三是在农村税费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之前,实行减免农业税的同时,还应进一步加强监管农村收费工作,禁止和取消各种不合法的乱收费、乱摊派,切实减轻农民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