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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建设“服务政府”已经正式成为我们治国的目标和基本国策。为了又好又快地建设“服务政府”,首先必须从理论上搞清楚政府的职能定位、价值取向和绩效评估三个基本问题。服务政府就是为社会服务的政府,必须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最大多数人民群众服务,最终把政府建成为有效的、廉洁的、责任法制的政府。建设服务政府的原则,一是坚持社会主义,二是具有中国特色。
【关键词】公共管理 政治体制改革 服务政府
一、政府的职能定位问题
要建设服务政府,在逻辑上就必须先搞清楚什么是“服务政府”。作为“政府”的一个修饰语和限制词,“服务”究竟是什么意思?如果我们把握了“服务”这个词的准确含义,那么,对于什么是“服务政府”的政府职能自然也就能够准确定位了。
从管理的意义上说,政府只是国家的政体形式和机构,是代表着国家行驶对于社会的管理职能。在人类社会漫长的发展过程中,有很长一段时期是没有国家的,因此那时期也就没有所谓政府。当时的管理机构是什么,我们在此不讨论。随着私有制的出现,国家诞生了,政府也就随之出现。
二、政府的价值取向问题
首先,它是为社会公共利益服务的。比如,对于边防的保护,对于生态的保护,发展文化,教育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等等。对于这些公共事业的服务是国家的本质,是政府之所以存在的理由。任何政府,无论是专制政府还是管制政府,都会寻找各种机会和方式以此标榜自己。但是,只有服务政府才把自己“所有活动的价值取向”都真正脚踏实地地定位在“服务于整合和优化”一切社会资源,“以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服务政府才是名副其实的公共政府。
三、政府的绩效评估问题
所谓绩效评估,就是对于政府用什么方式服务社会以及服务的效果如何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