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中西方法治理念下的政府公共行政比较研究(2)

2014-12-09 01:40
导读:显而易见,构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法治”,是作为封建独裁统治的工具与手段而存在和发生作用的,甚至包括群臣在内,都无任何权利可言。同时也表明,并



显而易见,构成中国传统政治文化的“法治”,是作为封建独裁统治的工具与手段而存在和发生作用的,甚至包括群臣在内,都无任何权利可言。同时也表明,并不是有法、“一切轨于法”就有法治。假如构成法治的法不是以维护社会公众的基本权利为目的,反映和体现社会公众意志的法不具有最高的权威性,也不是法治,而是“人治”。因而,在中国的“法治”传统中,西方概念中的法治理念并不存在。正如***同道所说:“我们这个国家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缺乏社会主义的***和社会主义的法制。现在我们要认真建立社会主义的***制度和社会主义法制。只有这样,才能解决。”①一切以君主的利益为转移的“人治”传统,导致了在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不注重制度的设计与完善,或者对已设计的制度不重视执行,只注重谋略、策略等鲜明特点。所以***同道又说:“为了保障人民***,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留意力的改变而改变。”②


在我国现阶段进行的依法治国、建设主义法治国家的体制改革过程中,特别是在行政权力的实际运行过程中,也还存在着这种倾向,仍然只是把法作为政府治理国家、进行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治理的手段与工具来使用。法只是把握在国家、政府手中,而不能有效地被人民所把握。这突出地表现为政府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普遍存在;突出地表现为法不能有效地为社会公众用来维护自身的正当权利,更无法有效地用来制约政府对权力的行使;突出地表现为政府对社会公众赋予义务、剥夺权利以及对社会公众的申请和辩护,往往用“理由不充分,不予采纳”代替了必要的和充分的理由说明,社会公众运用对政府权力及其行使的制约,与政府运用法律对社会公众的治理和制裁相比,显得那样的软弱无力;政府习惯了对社会公众的高声训斥,但却不答应或听不惯社会公众对政府的质问。从而损害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损害了人民的***权利。基于此,***同道指出:“为了保障人民***,必须加强法制。”③现在夸大政府公共行政实行法治、依法行政,也就是夸***对政府行政权力的约束和法必须具有极大的权威性。法律权威是人们对法律的内在说服力和外在强制力的支持和服从,即人们对于法的心理认同。法律权威是法治的核心。假如法律没有权威,无论制定多少、多么好的法律,都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因此,并不能把我国的法制建设当成是一个政治口号来宣传,它是一种与市场要求相适应的新的社会观念的形成与我国传统“法治”理念的唾弃。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中包含了“法治”传统,只不过这些“法治”都是用来作为独裁统治的工具而缺乏了***宪政精神。无疑地,当代意义上的我国法治要与社会的发展趋势相符合、与市场经济的发展相符合,就必须要注进***宪政精神:反映人民根本利益和意志的法必须具有最高性;人民可以且能够运用法来约束政府权力及其行使、维护和实现自己的正当权益。


二、中西治理念下的政府公共行政比较


在西方国家***宪政的法治理念下,国家公共权力的行使必须以法律为边界。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法治理念最集中的表现就是“无法律即无行政”,而国民议会所制定的法律只能对政府公共行政的一些而并非所有进行规定。


随着社会条件的发展变化,资产阶级的法治原则不仅在涵义上,而且在上也发生了变化。政府尽管仍然依照职权在法定的范围内活动,并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但政府不再以议会制定的法律为行政权力行使的唯一依据,政府公共行政所依之法,已由议会制定的成文法律扩展到政府行政机关根据议会或法律授权而制定的规章。这种变化表明:一方面,法治作为政府公共行政的核心原则,依然夸大凡行政应本于法,基于法律的规定而活动。另一方面,政府公共行政固然应该依据法律从事,但不能说“无法律即无行政”,而是要“正当及适法行政”,即由根据法律行政变为法律支配下的行政。政府行使行政权的目的主要表现为对社会的治理与控制。这样,法治就不能只是恪守现行的法律。资产阶级法治的这种发展变化,对推动政府行政机关充分行使行政权来治理和控制社会秩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政府行政权力的日趋强化,使国家公共权力日趋向政府倾斜,政府除了享有行政权外,还拥有委任立法权和司法权。这无疑是对资产阶级“三权分立”的传统观念、议会至上的政治制度及其***宪政原则的极大威胁。资本主义一步一步走上国家资本主义或资本垄断之路,它的政治将不可避免地要极权化、官僚主义化。
上一篇:浅谈知识经济时代图书馆侧信息治理和服务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