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增长、社会公正、民主法治与合法性基础(下(2)
2014-02-23 01:02
导读:4 币“福利社会”,不要“福利国家” 本世纪中叶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福利国家”,其基本功能是通过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广泛干预,为全体公民提
4 币“福利社会”,不要“福利国家”
本世纪中叶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福利国家”,其基本功能是通过政府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广泛干预,为全体公民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以抵御现代社会中的各种风险对公民生活和基本权利的威胁与剥夺。“福利国家”在促进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增长、社会和谐与政治稳定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副作用”,如财政负担沉重、低效率、公民的福利依赖、对民间自助行动的抑制等等。 70 年代中期的石油危机,在西方世界启动了一场规模空前、持续至今的反对“福利国家”的运动。
作为对这场“反福利国家运动”的反应, 80 年代初,时任“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秘书长的范莱内普,提出了“福利社会”构想,希望用它来取代陷入危机之中的“福利国家”。范莱内普宣称,为了满足社会对福利的不断变化的需求,“必须采取更有选择性和更有针对性的方法,包括不同政府机构之间和公共团体与私人团体之间的合作”。针对“福利国家”实践中出现的一系列“副作用”,他指出:“当今的一种错误倾向是由拥有日益增多的科层组织的国家从事公平的行动。这是不需要的。国家力所能及的是规劝、调解、与私人团体签合同、定方针和鼓励自愿行动。如果是这样的话,国家的成功就要依靠与社会其他机构(包括雇主的、工会的、地方社区的、自愿团体的和个人的机构)建立关系。……我想强调的问题是:随着今后工业社会的社会需要和社会愿望在性质上的变化,我们必须寻求国家与私人行动的新关系;发展新的福利机构;加强个人对自己和其他人的责任。在这个意义上,福利社会是必然的和符合人们愿望的” 。
与“福利国家论”不同,“福利社会论”主张,政府不必大包大揽、事必躬亲,而要充分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政府与民间组织的关系不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关系,而是平等的合作关系;政府没有能力也没有必要独自承担全部
社会保障的责任,全体公民的社会保障应该由政府、民间组织、家庭和个人共同承担。可以认为,这种主张对于中国是极为重要的警示与忠告。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四、建设民主法治——重建合法性基础的长期行动
中国 20 年的改革并不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实际上也涉及到了政治领域。率先启动的政治领域的变革为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变革开辟了通道,而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的变革又反过来推动了政治领域的进一步变革。尽管政治领域的变革滞后于经济领域的变革,但是变革确实是发生了,而且变革的广度和深度都超过了许多人的想象。 20 年的经验显示,中国的政治体制并不是一个“僵化”的体制,而是一个富于“弹性”的体制,它有能力适应不断变化的内部和外部环境,因势利导地改变自己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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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自己的民主合法性基础, 1978 年以来,中国政府有意识地着手“逐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这一制度的实际状况与《宪法》的承诺逐渐接近;与此同时,也着手“逐步完善”选举制度。目前,各级人民代表的选举、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活动特别是立法和对政府官员的任免,基本上都掌握在党和政府手中。尽管在总体上选举仍然是“走形式”,但是在改进基层选举方面,中国确实取得了历史性的进步。 1978 年以来,中国选择了一条自下而上的、渐进式的民主改良之路。到目前为止,最引人瞩目的政治改革成就,是以村民自治为代表的“草根民主”。 80 年代初期实行“政社分离”,撤消人民公社,恢复乡政府,并确立了乡级人民代表的直接选举制度。
尽管政府保持了对代表选举过程的有效控制,但是随着民主意识的普及和选举竞争的加剧,当选的人民代表的自主性在逐渐增强,相应地政府对代表的投票活动的控制能力也在逐渐下降。人民代表“不听话,乱投票”的倾向也开始抬头,上级指定的候选人落选、上级讨厌的候选人当选的事件也不时发生。在这种情况下,为了顺利当选,各级政府官员不得不越来越关注“民意”。尽管在总体上政府仍然能够有效地控制选举结果,尽管人大仍然被恰当地誉为“橡皮图章”,但 20 年来人大的“议会功能”确实在逐渐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