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框架下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3)
2014-08-21 01:32
导读:一是有利于规范财政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加强财政对各单位预算支出活动的控制,使预算单位的每一笔资金由过
一是有利于规范财政管理和监督,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利于加强财政对各单位预算支出活动的控制,使预算单位的每一笔资金由过去的“暗箱”操作变为“阳光”操作,从而实现对财政资金流向、流量的全程监控。通过信息系统对预算单位花费每一笔资金的支付金额、付款项目收款账户、交易时间、付款人账户余额等付款要素都可以进行实时检测,使得财政资金运转的透明度大大提高。一旦发现的疑点,能够迅速进行核查,促其迅速纠正,监管力度明显加强。同时,所有财政资金不再拨付到预算单位账户,消除了中间支付的环节提高了资金到位速度,而且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大大降低,特别是截留财政资金已不可能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了腐败。
二是有利于提高国家财政对财政资金的综合调度能力,减少国债发行。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各预算单位在中央银行国库账户中的支出都表现为已实现的预算支出(除小额和零星支出外),不存在预算资金大量沉淀在各部门的情况,这样国家财政就能全面统筹安排,进行综合调度,集中力量办大事。同时,由于未支出的资金集中存放在国库,财政可根据库款情况决定国债发行品种和数量,可以减少短期国债的发行量和利息支出,减轻财政负担。国库经常可以保留较多数额的存款,对于稳定和也有积极的作用。
三是有利于增强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财政政策是政府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其实施力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财力的大小。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能够实现对政府资金集中管理和使用,避免因财政资金的分散管理而造成的各种流失,增加国家财力,从而加强财政政策的宏观调控和实施力度。国库单一账户开设在中央银行,有利于中央银行充分利用财政资金,维护中央银行基础货币的完整,使国库始终保存一个较大的库存余额。通过有效的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市场利率,增加中央银行货币的政策的实施力度。另一方面能避免政府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直接进入金融市场,资金量和资金供求关系,从而减少商业银行的操作对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冲击。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四是有利于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核算[5].在分散支付制度下,实际由财政资金形成的国有资产在账面上得不到充分体现。国有资产到底有多少、分布情况如何,财政无法全面掌握。但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下,由财政拨款而购置的资产可以在账面上得到准确反映,国有资产管理将更加规范,这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建立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配套改革措施
一要进一步推进和细化预算编制改革[6].第一,财政资金不再区分预算内外。即将所有的财政资金都纳入预算内,从而使国库收支真实反映所有的财政收支状况,并使所有的财政收支都纳入国库的管理和监督范围。第二,改变预算年度的历年制为跨年制。我国的预算年度是1月1日到12月30日,即历年制,但审制各级预算的各级人大一般都是在3月或更晚一些时候开会,这使得前几个月的预算执行缺乏依据。我们可以借鉴国外实行跨年制,这样使得预算执行前预算草案就得以通过,全年的预算都有法律依据。第三,细化预算科目,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部门预算具体而准确,而我国的预算编制比较粗糙、预算科目比较笼统,不利于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运行,所以有必要从功能上、性质上进行预算科目规范分类,建立多级预算体系,每项支出都要有相应的科目,并在一套科目中反映。
二要加强对财政部门的监督制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实施,使财政对预算单位的监督力度加大,财政本身的权力也相应增大,但是谁来监督财政便成了新的问题。在美国,有向国会负责的审计署对财政部实施监督;在英国,有向英王负责的审计部门实施监督。在我国,主要是由同隶属于各级政府的审计部门实施监督,这无异于用自己的左手来监督右手。这种自我监督,责权利既不明晰也不对称,权力之间缺乏制衡,监督约束软化。更何况审计监督具有事后性,而人大监督又过于宏观,无法实施全过程时监督。为此,我国试图用财务管理与核算、支出的决定与支出的执行相分离的制度设计来弥补这一缺陷,用会计核算制约财务管理,借支出的执行监督支出的决定。但是,内控机制不能代替外部机制,最终要向人大、政府及法院监督的“三权分立与制衡体制”演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