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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的性质与历史

2017-09-04 05:27
导读:经济管理论文论文,商业的性质与历史在线阅读,教你怎么写,格式什么样,科教论文网提供各种参考范例:    一、商业的性质    就古代来说,汉代的商业是很发达
    一、商业的性质 
  就古代来说,汉代的商业是很发达的,是商业史上的第一高峰。为了了解此时期商业发达的原因和作用,必须先了解当时商业的性质和特点。 
    两汉商业的性质,是由其结构决定的。 
    (一)各种群体需要的商品与商业 
    首先,要了解在当时的经济结构条件下,哪一种商业才可以起来。自由小农是农业生产的基本力量。他们占户口的绝大多数。如上文的,小农经济是一种“男耕女织”的自给自足的经济体。他们取给于市场的只是盐、铁器等极少数自己不能生产的必需品。皇室,诸侯和政府的官吏、军队的生活必需品和大部分奢侈品。是直接取给于劳动者所生产的实物(农奴的地租,私人奴隶及官营工场中奴隶的劳动产品、农民交纳的实物赋税,地方政府贡献的特产),或者取给于国家供给的实物薪俸或皇帝的赏赐。皇帝及皇室需要的奢侈品,有的是外国的特产,不能凭权力去获取,只好或用暴力去夺取(如武帝用兵取大宛的汗血马),或者通过商人去购买。统治阶级仰给于商人的只是少数奢侈品。此外,城市中脱离了农业的手者和其他居民,需要从市场上购买原料及生活必需品。由于城市和农业尚未完全分离,这种购买是很有限的。在这种社会经济形式下,除了盐、铁这类特殊产品外,只有奢侈品是最有市场的商品。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资本主义以前各种社会里,只有奴隶所有者、封建主、受贡国家,是剩余生产物的主要所有者,同时又“代表着享受的富,从而是生产物的售卖者和商人交易的对手”。① 
富人们需要从市场取给的,大多数是本地因条件的限制而不能生产的远方的稀奇特产,如西域昆山的玉,南粤与印度的明珠、宝石、犀角、珊瑚,罗马的璧流离,江南的柟梓,蜀地的釦器与锦等等。在剥削者看来,这些奢侈品也是“养生送终之具也”,从而要“待商而通”。②另一方面,在运输很困难的条件下,只有体轻价贵的稀奇特产,才便于和值得远距离的运输,才能凭着它是“远方之货”、“难得之财”而珍贵起来,并使商人获得惊人的利润。因此,当时人们描写的商业繁荣,大概都是这种商业。《盐铁论》中的“文学”说:“今世俗坏而竞于淫靡,女极纤微,工极技巧,雕素朴而尚珍怪,钻山石而求金银,没深渊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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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402~409页。 
②《盐铁论·本议第一》。 
  
求珠玑,设机陷求犀象,张罗网求翡翠,求蛮貉之物,以眩中国,徙邛榨之货致之东海,交万里之财”。①王符说,东汉时,“京师贵戚”和“边远下士”所用棺材皆江南*[木+需]梓等木做成,“计一棺之成功,将千万夫”。而且“东至乐浪,西至敦煌,万里之中相竞用之”。②《乐府·孤儿行》述孤儿“行贾,南到九江,东到齐与鲁”。四川商人的足迹远至滇越、夜郎和长安等地。中国的丝织品和四川的釦器,不仅运遍全国各地,而且也运到周围各国甚至远至罗马(见本文第三节)。这种商业是“贵远方之货,珍难得之财,不积于养生之具”;③“今商兢鬻无用之货,淫极侈之弊”。④这说明汉代繁荣的商业是远距离的奢侈品贩运商业,与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没有密切的联系。它不是建基于社会生产各部门分工及商品生产繁荣之上的。 
由于奢侈品是远地的奇异特产,需要奢侈品的人(皇室、大官、大商人、大土地所有者、大奴隶主)大多住在城市里,因此,奢侈品贸易的经营形式是由远距离的贩运商业和城市商业组成的。即由大贩运商人用商车队或商船队,把远方出产的奢侈品运到城市去出卖。故商车的多少成了商人财产大小的标志,⑤商业的繁盛也是以商车来往频繁来形容的。⑥大城市的繁荣商业主要是奢侈品贸易。在本文第四节中可以看出,许多大城市商业是在奢侈品贸易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两汉,商业的主要和形式,是奢侈品的贩运贸易和城市商业。汉代的商品生产和商业,主要是为大奴隶主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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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盐铁论·通有第三》。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②《潜夫论》卷三《浮侈第一二》。 
③《淮南子》卷一一《齐俗训》。 
④《潜夫论》卷一《务本第二》。 
⑤  《史记》卷三十《平淮书》:“而富商大贾……转毂百数”。《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周人既*,而师史尤甚,转毂以百数,贾郡国,无所不至”。 
⑥《潜夫论》:“今举世舍农桑,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关于商车队的记载很多,如《后汉书》卷九○《乌桓传》:“乌桓……遮截道上商贾车牛千余辆”。《风俗通义》卷九《鲍君神》记载:有贩鲍鱼的商车“十余乘”。 
  
    汉代商业发展的基础.一是依靠对各地自然特产的运销,二是社会分工的扩大和工农生产的发展,特别是奴隶制生产的发展。奴隶制的生产,一方面,它是大生产,奴隶主可以“课役僮隶,各得其宜”,从大量奴隶劳动的压榨上,可以取得大量的剩余生产物,从而有可能为市场提供更多的商品。另一方面,因此也使奴隶主们更加富裕,奢侈欲望扩大。奢侈品市场的扩大,使许多地方的自然特产,本来不是商品生产的产品,甚至不是人工有意种植的东西,被商人的贩卖活动卷入商业流通,成为富人们“养生送死”必需的贵重商品。所以当时主张发展商业的人,有一个现在看来甚为奇怪的理由:各地不同的自然特产,如果不通商交易,就会在原地成为无用之物。桑弘羊说:“陇蜀之丹漆旄羽,荆扬之皮革骨象,江南之柟梓竹箭,燕齐之鱼盐旃裘,兖豫之漆丝晞疗,养生送终之具也。待商而通,待工而成”。①又说:“农商交易,以利本末,山居泽处,蓬蒿墝埆,财物流通,有以均之。是以多者不独衍,少者不独馑。若各居其处,食其食,则是橘柚不鬻,朐卤之盐不出,旃厨不市,而吴唐之材不用也”。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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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农企图一切自给,但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如资力、劳力等等)的限制,使他们虽有万能的本领,也不能生产盐、铁器等物。他们必须购买自己生产与生活所必需而自己又不能生产的物品。为了购买就必须出卖。汉代赋税的一个显著特征是缴纳货币的很多,如口钱、算赋(人头税)、算赀(资产税)、刍槁税、部分地区的田租(土地税)以及代役钱。③这些赋税负担迫使他们出卖产品以获得货币。商业的发展,把他们往往是为了自给而生产的多余产品转入市场,成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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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盐铁论·本议第一》。 
②《盐铁论·通有第三》。 
③  参见韩连琪:《汉代的田租口赋和繇役》,载《文史哲》1956年第7期。 
  
    商人与农民的交易有两种主要形式。一是在基层的市场上(如的会市与城中之市),一是商人以小贩形式深入农家。《盐铁论》中就有这种记载:“家人(指铁匠)相一,父子戮力,各务为善器,器不善者不集。农事急,輓运衍之阡陌之间,民相与市买,得以财货、五谷、新弊易货,或时贳民,不弃作业,置田器,各得所欲”。① 
    城市手工业所需原料,大部分(如《货殖传》中所记的竹、木、麻、丝等物)通过市场取自当地的农村,小部分(如江南的犀角皮革,西域的玉石等物)是由商人从远地运来。城市居民所需的粟米薪菜,是由城郊农民供给的,②这种交易是城市商业的组成部分。 
    上文说明,不同的阶层有不同的经济地位与经济活动,需要不同的商品,从而与不同的商业经营形式相联系。 
    除了上述这些普通的商品以外,汉代还有两种突出的特殊商品一一土地和奴隶。土地和奴隶成为商品,在两汉社会的发展中成为两个突出的,并与商业资本的发展纠在一起,成为汉代经济发展的根本特征。关于这些问题将在下一节中详细论述。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人和土地可以买卖,是由汉代社会经济结构的本质特性所决定的,并是汉代商业突出的特征。这种现象在汉以前和以后,都不如汉代这样普遍和突出。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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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盐铁论·水旱第三六》。 
②详见本文第四节,如朱买臣卖柴,光武帝早年卖谷等等。 

二、商业利润的获得方式与来源
在论述了商品之种类和性质,以及商人以不同的经营形式把不同种类的商品供给不同的交易对象以后,还必须进一步分析,商人是如何通过各种商业形式,从不同的阶层那里取得商业利润的。
    在不同性质社会里,商业利润的获得方式和来源不同。对这个问题的分析将使人们进一步了解汉代商业的性质。
商人不仅从贵族和地主奴隶主那里分浥剩余价值,而且直接剥削农民。剥削农民的一般办法是贵卖贱买,即在买与卖西端进行勒索。小农经济薄弱,受不起任何风波。国家的赋税、徭役,私人的债务以及婚丧、疾病、凶荒,都强迫他把自己的产品“半价而卖”,而商人等“贪婪之徒,乘之为虐”。①当农民迫于饥寒,急需粮食、种子、衣服之时,商人又将这些东西高价售出。前文所举《四民月令》就是一例。在买与卖的过程中,由于生产物的商品化程度很低,农民与市场的关系不够密切,对市场的行情不了解;由于小农经济分散,商人可以任意控制价格。故桑弘羊说:“豪民擅其用而专其利,决市闾巷,高下在口吻,贵贱无常”。②王莽也说:盐、铁、酒诸物,“非编户齐民所能家作,必仰于市,虽贵数倍,不得不买。豪民富贾即要贫弱”,③商人之能够任意控制买者与卖者,获得垄断利润的经济条件,正是社会经济的自然经济性质,商品生产和商业的不够发达,以及由此而来的商人的居间垄断地位。从而,价值法则的作用或两个商品间价值的对比关系是通过商人的行动实现的。在这种情况下,“贱买是为了贵卖,是商业的法则。所以不是等价交换”。④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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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史记》卷三○《平准书》:农民每当要交纳货币赋税时,不得不“当具有者,半价而卖”。《后汉书》卷四《和帝纪》永元五年诏及李贤注:农民因役重,卖釜甑等物以避之,而“豪富之家,乘贱买,故得其饶利”.《蔡中郎集》卷一《鼎铭》:每当凶荒农匮,“贪婪之徒,乘之为虐”。
②《盐铁论·禁耕第五》。
③  《汉书》卷二四《贪货志》。
④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  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407页。
 
    在买卖过程中进行欺骗也是获利的重要手段之一。“商则长诈,工则饰笃”①是汉代商业的特征之一。张衡描写长安市场的交易情况是:“鬻眷兼羸,求者不匮,尔乃商贾百族,裨贩夫妇,鬻粮杂苦,蚩眩边鄙。何必昏于劳作邪,羸优而足恃”。②城市商人就是如此地欺诈农民(所谓“边鄙”)而得兼羸之利的。
    囤集货物往往能使商人获得暴利。富商大贾等“不轨逐利之民,畜积余赢,以稽市物,痛腾跃”。他们“废居居邑”,“积贮倍息”,“所卖必倍”。③时人指责他们是:“鬻棺者,欲民之疾病也;富粟者,欲岁之饥荒也”。④这生动地刻画了囤集商人的本质。
    商人对贵族的榨取也是很厉害的。商人或使“封君皆氐首仰给”,或“乘上之急,所卖必倍”。贵族们“代表着享受的富”。他们生活目的在于浪费。因此商人榨取他们的限制,只在于他们钱袋的大小。故贩运奢侈品的利润是最高的。《盐铁论》中“文学”说:“……美玉珊瑚,出于昆山;珠玑犀象,出于桂林。此距汉万有余里。计耕桑之功,资财之费,是一物而售百倍其价[一]也,一揖而中万锺之粟也”。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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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盐铁率·力耕第二》。
②张衡:《西京赋》。
③《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④《淮南子·说林训》。
⑤《盐铁论·力耕第二》.
 
商人获利来源不仅是掠取农民剩余生产物的一部分,不仅是从贵族、奴隶主及地主那里分取佃农和奴隶的剩余劳动产品。汉代商业的特点,在于商品中旬括奴隶,贩卖奴隶可获得惊人的暴利;在于商业活动中直接剥削奴隶,因为商业中的劳动力主要是奴隶。尽人皆知,著名大商人刁间,用“贱虏奴”、  “桀黠奴”逐鱼盐商贾之利,遂至大富。“第五伦尝与奴载盐,北至太原贩卖”,①也是例证。
    在货币制度不统一和多变的时期,商人利用货币制度的变化和不统一,“以美贸恶,以半易倍,买则失实,卖则失理”。②
    货币集中在商人手中。商人利用手中的货币,在经营商业的同时,经营商利贷。商人残酷地掠夺边地民族,有时甚至直接采取谋财害命的手段。西汉时严安指出:“……民离本而徼末矣。末不可徒得,故揞绅者不惮为诈,带剑者夸杀人以矫夺,而世中知媲,……是以天下人民逐利无已,犯法者众”。③东汉时,王充说:“仓卒之世,以财利相劫杀众。同车共船,千里为商。至迂回之地,杀其人而并其材(财),尸捐不收,骨暴不葬”。④
这一切正如马克思所分析的:在商业资本是媒介未发展诸共同体间的生产物交换时,商业利润就不仅表现为侵占和诈欺,并且大部分是这样发生的。不说它会诈去不同诸国生产价格间的差额(它就是通过这个关系,在商品价值的平衡和确定上发生作用);那各种生产方式还由此引起了这个结果:商人资本占有剩余生产物的最大部分,部分地因为它是诸共同体间的媒介人,这诸共同体的生产,本质上,还是以使用价值为目标,就其经济组织说,一般地出现在流通内的生产物部分依照价值的售卖,从而,生产物依照价值的售卖,一般地说,还只有从属的重要性;部分地因为在以前各种生产方式内,剩余生产物的主要所有者,商人交易的对手,奴隶所有者,封建地主,和国家(例如东方的专制者),代表着享受的富,这种享受的富,却像亚当.斯密在上述引语中关于封建时期所正确感到的那样,是商人多方设法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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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四一《第五伦传》。
②《盐铁论·错币第四》。
③《汉书》卷六四《严安传》。
④王充:《论衡》卷六《祸庐》篇。
 
到的。商业资本,在优势的统治地位中,到处都代表一种劫夺制度,而在旧时代和新时代的商业民族内,商业资本的发展,也与暴力的劫掠,海盗,奴隶劫盗,在殖民地的征服,直接地结合在一起。迦太基,罗马,和后来的威尼斯人,葡萄牙人,荷兰人等等,都是这样的。①
    汉代商业的利润率是20%,即下文所引贡禹所说的“十二之利”。
    可见,汉代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和特点决定商业活动的范围:商品的种类一一主要星奢侈品;决定商业的服务对象一一主要是为剥削阶级的享乐生活服务;决定商业的经营的形式一一主要是远距离的贩运留易和墟市商业;决定商业利润的来源一一主要是奴隶、农民和手工业者的剩余劳动生产物;决定商人获得利润方式一一主要是不平等交换和商业诡骗。总之,决定商业的全部性质和特征。其中最主要之点就在于商业和生产的关系的特点。奢侈品的贩运商业,与劳动者和工农生产没有密切的联系。它的繁荣不是社会生产及商品生产高度发展的结果,而是超越后者而发展的。“是商业在这里发展了生产物的商品形态;不是所生产的商品的运动形成商业”。②在以下的商业发展史的分析过程中,将进一步看出汉代商业的这种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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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408~410页。
②同上书,第405页。三、商业变迁过程
    下面对两汉商业之史作一般性的考察。
    (一)汉初至文景时期
春秋战国之际,商业和商业资本开始迅速发展。秦统一各国。使商人的势力进一步壮大。秦汉之际及汉帝国建立之初,商人乘战乱与饥馑之机,“畜积余赢,以稽市物,痛腾跃,米至石万钱,马至匹百金”。①文帝景帝之时,实行与民休息的积极政策,秩序安定,生产迅速恢复,道路大量开辟。高祖时,“令贾人不得衣丝乘车,重税租以困辱之。孝惠高后时,为天下初定,复弛商贾之律,然市井子孙亦不得为官吏”。②文景时,由于外有匈奴的严重威胁,内有地方势力对抗中央的分裂危机;统治者抑商政策的结果,又使“山东奸滑,南逃吴楚”,加强了地方反叛势力。③在此情形下,帝国的最高统治者为了解除这两方面的威胁,不得不争取大小地主、奴隶主及大商人的力量,所以不仅对有土地者免除田租达十三年之久,继之又减轻田租到三十税一;并且又以卖爵的收入来补充政府因减轻田租而少得的收入。在当时贱商政策下,没有爵位而又急需提高自己社会地位,④同时又有很多钱来买爵位的,主要是那些大商人。允许商人铸币,“南越宾服,羌焚人献,东瓯人降,广长榆,开朔方,匈奴折翅伤翼,失援不振,虽未及古太平之时,然犹为治也”。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⑤班固说:“汉兴,扫除烦苛,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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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②  同上。
③  又见《盐铁论·错币第四》:“大夫曰:文帝之时,纵民得铸钱、冶铁、煮盐,吴王擅鄣海泽,邓通专西山,山东奸滑,咸聚吴国;秦雍汉蜀因邓氏,吴邓钱布天下”。
④  商鞅为秦制二十级爵,从一级公士到二十级彻侯。“人赐爵者,有罪得赎,贫者得 卖与人.”(《后汉书》卷二《明帝纪》注引)按《札记·王制》:  “王者之制禄 爵”。注:秩,次也。西汉末出现的《周礼·太宰》:“爵以驭其贵”.又《说文· 通训》定声注引:“旧说,古人行爵,有尊卑贵贱,故引申为爵禄”。在奴隶制度下,一般自由民均属贵族之列,故爵虽有贵贱尊卑,要皆属于奴主之列。故《白虎通》考“黜爵者,尊号也”.两汉皇帝赐爵级之记录甚多,有爵以后,有罪得赎,贫者可以爵卖与人。所以爵之为物约等于公民身份证,因之被认为“尊号也”。作为公民,爵级越高,即在贵族等级中的地位越高,到一九级关内侯,二十级彻侯,则跻于高级贵族奴主之列矣。这是奴隶社会特有的复杂阶级制度,现已无法译释,故用“社会地位”以代之。
⑤  《中记》卷一一八《淮南衡山列传》伍被语。
 
民休息。至于孝文,加之以恭俭,孝景遵业,五六十载之间,至于移风易俗,黎民醇厚。周云成康,汉言文景,美矣!”①由于商业发展的客观条件不断改善,商业突破困商贱商政策等重重障碍而猛烈发展。到景帝、武帝之间,由于生产的发展,“非遇水旱之灾,民则人给家足,都鄙廪庾皆满,而府库余货财”;“网疏而民富,役财骄溢”;“公卿大夫以下,争于奢侈,室庐舆服僭于上,无限度”。“富商大贾,或蹄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②统治阶级不得不感叹地承认:“今贱商人,商人已富贵矣”。③商业的猛烈发展,引起两个社会现象特别突出起来:一是“背本趋末”和贾谊、晁错等人的重农轻商的兴起;一是农民开始大量破产,卖妻鬻子以偿债。但是,与以后时期比较起来,商业资本的活跃还只是开始,商业发展的广度和深度非常有限。司马迁说:“文帝时,……故百姓遂安,自年六七十翁亦未尝至市井”。④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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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五《景帝纪》赞。
②  《史记》卷三0《平准书》。
③《汉书》卷二四《食货志》晁错语。
④《史记》卷二五《律书》。
 
(二)武帝时期
    武帝前期,商业发展的条件进一步改善。
    一是景帝平定诸侯六国之乱后,武帝进一步削弱诸侯的势力,国家进一步统一。
二是商人的社会地位进一步提高。文景时期商业的发展,商人阶级的势力迅速壮大,商人反抗统治阶级困商抑商政策的斗争不断加强,并逼使统治阶级不得不节节让步。武帝时,由于国家对匈奴战争引起严重的财政困难,由于商业资本获得进一步发展,统治者不得不再次让步,由“人物者补官,出货者除罪”,即商人可以做官了。进而在商人的压力下,用齐之大盐商东郭咸阳及南阳大铁冶家孔仅为大农丞,领盐铁事,洛阳贾人子桑弘羊以用事侍中。至此,大商人们参加了政权,掌握国家财政管理权的一部分。①
    三是交通运输条件的改善。对于远距离的贩运商业来说,交通的方便与否是能否发展的重要条件。汉武帝进一步修筑驰道,本是为了军事与的目的,但同时也便利了商业的发展。文帝至武帝前期交通工具有进步。牛马数量的增加与车具质量的提高,为陆路运输量的增加与运输速度的提高创造了条件。造船技术的发达,使航运不仅遍及国内各河流湖泊,而且远至朝鲜、日本以及东南亚各地。由车或船组成的商队“周游天下”。武帝军事扩张的胜利,促使对四邻各地交通得到迅速发展。古代的交通在极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秩序的安定和全国的统一。
    四是将铸币权集中于中央政府,统一货币制度。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所有这些都是方便或刺激商业发展的巨大力量。武帝时的司马迁说:“汉兴,海内为一,开关梁,弛山泽之禁,是以富商大贾,周流天下。交易之物莫不通,得其所欲”。②伍被说:“重装富贾,周流天下,道无不通,故交易之道行”。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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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史记》卷三0《平准书》。汉帝国对商人的让步,先是放松困商贱商法令,继之是“卖爵”,爵只是表示一种社会地位.所谓“爵者上之所擅,出于口而亡穷”。后来因财政困难,采用了“人物者补官,出货者除罪”的办法,商人也可以做官了。继后,“乃募民能人奴婢,得以终身复,为郎增秩,及人羊为郎始于此”。又买武功爵,“级十七万,凡直三十余万金,诸买武功爵官首者试补吏,先除,……吏道益杂而多端”。商人并不满足于用钱可以买到社会地位和官位的处境。他们趁政府外有频繁的战争,内有山东大水灾,政府迁民七十多万,费用浩大,财政困竭之机,利用经济力量逼使政府作更大的让步.司马迁说:此时“县官大空,而富商大贾,或蹲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国家之急,黎民重困”.在这种情况下,汉帝国最高统治者才不得不吸收商人参加中央政权的财政管理.
②  《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
③  《史记》卷一八《淮南衡山列传》。
 
    此时(武帝前期),商业和商品货币关系达到了空前未有的水平。这主要表现在下列各个方面。
    首先,工农业的商品生产最为繁荣。最重要的是盐铁业尚未官营。“富商大贾”不仅“周流天下”,而且“冶铸煮盐,财或累万金”,迫使许多奴隶主贵族不得不“氐首仰给”。商人的资本,商人的社会势力,商人的活动领域之大是以前未曾有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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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次,为适应商业的发展,货币制度与度量衡制度逐渐走向统一。汉高祖初年用“半两钱”;后又用“荚钱”。高后时用“八铢钱”(实重十二铢一一半两);又用“六铢钱”。文帝又铸“半两钱”(实重四铢),且让民铸钱。币制不统一和币制的多次改变,成为商业活动的严重困难。贾谊说:“又民用钱,郡县不同,或用轻钱,百加若干;或用重钱,乎称不受。吏急而壹之乎?则大为烦苛,而力不能胜。纵则弗河乎?则市肆异用,钱文大乱”。“商贾以币之变,多积货以逐利”,“以美贸恶,以半易倍”,欺诈农民,扰乱社会秩序。武帝在元狩五年至元鼎二年(公元前118—115年)间实行币制改革,统一全国的铸币权。金银参加流通,贵重商品几乎都是以黄金为价值尺度来计算的。货币制度的这些变化,是商业发达表现之一,同时又有利于商业的进一步发展。
最后,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也表现在赋税制度的变化上。武帝前后赋税制度最重要的变化是更多的征收货币和商税收入的显著增加。武帝时约有十多种赋税,除田租没有明确的记载外,其他如算赋、口钱、訾算、海租、市租、息租等都是征收货币的。而田租至迟是在元帝以前,已有部分地区改为征收货币了,所以贡禹才说:“宜罢采珠玉、金银、铸钱之官,……租税禄赐,皆以布帛及谷”。①商税是国家收入的项目之一,所谓“山泽鱼盐市税,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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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卷七二《贡禹传》。
 
给私用”。①
    此外,在政治上,商人实际上打破了政府的限制,并取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和政治权力。在意识形态里,有商人的整套理论和世界观的出现。②这些也是这个时期的显著特征。在几千年的古代中,它们成为脍炙人口的迷人的奇特现象。③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商业的发展带来一个有势力的大商人阶层。他们与统治阶级有密切的勾结,并掌握国家财政经济的部分管理权。武帝时候出现一个新的历史现象,即一方面是大商人做官,另一方面是官做商人。前者著名的如孔仅、东郭咸阳等,所谓“富者以财贾官”,④或“吏益多贾人矣”。⑤后者著名的如桑弘羊,以“奉禄赏赐,一二筹策之积,浸以致富成业”。所谓筹策就是:“运之六寸,转之息耗,取之贵贱之间耳”。⑥在当时,许多大官僚都是大商人。⑦所谓“不耻为利者满朝市”⑧者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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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卷二四《食货志》。《汉书》卷五三《景十三王传》引卫宏《旧汉仪》:景帝时,“赵王擅权,使使即县为贾人榷会,人多于国租税,以是赵王家多金钱”。可见商税收入之多。
②  如《盐铁论》中描写的大夫(桑弘羊)。管子“侈靡”篇的作者认为要通过商业,促进消费(浪费),才能刺激生产,才是社会生产发展的动力。他们反对重农抑商的意见.见《盐铁论》的《力耕》、《通有》诸篇。郭沫若:《侈靡篇》,《历史研究》1954年第3期。
③  此地所述武帝时商业及商品货币关系发达程度的标志的具体材料,请见本文的其他各个部分。
④《盐铁论·除狭第三十二》。
⑤  《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⑥《盐铁论·贫富第一七》。
⑦  见《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卷七二《贡禹传》.《前汉纪》卷五荀悦语。
⑧  《盐铁论·救匮第三○》。
 
在亦官亦商的大贵族奴隶主商人掌握了部分国家财政经济管理权之后,他们进行了排挤其他一般商人(主要是中小商人,包括一部分未参加政权的、没有特权的大商人)的残酷斗争。他们通过盐铁官营和官卖政策获得了盐铁经营的垄断权。大盐铁商人一变而成为国家盐铁生产的管理者。《史记》卷三○《平准书》:“使孔仅、东郭咸阳乘传举行天下盐铁,作官府,除故盐铁富者为吏。吏道益杂,不选,而多贾人矣”。他们借助政府的权力与所获得的经营管理权而大发其财。桑弘羊是例。故《盐铁论》中的“文学”之士指责桑弘羊说:“自利害之设,三业之起(引者按:当指盐铁、均输、酒榷三者),贵人之家云行于涂,毂击于道。攘公法,申私利,跨山泽,擅官市,并持巨海鱼盐也。执国家之柄以行海内,非特田常之势,陪臣之权也。威重于六卿,富累于陶卫……”。①另一方面,他们为了帮助政府解决财政困难(包括直接的收入和间接的防止商人兼并小农一一财政主要负担者),为了巩固和扩大自己的垄断,就协助皇帝用强力来打击一般商人。打击的主要手段是算缗钱和平准均输。前者是对商人加以重税,“率缗钱二千而一算”(一算一百廿钱),并算及车船牛马羊等。继之,仍沿袭汉初的困商政策,规定“贾人有市藉者及其家属,皆无得籍名田以便农”。这是限制一般商人资本活动范围,并为没收商人财产设置借口。最后,以商人“匿不自占,占不悉”为名,进入没收商人财产的阶段。这一次夺得了商人的大量财富,并使没有特权的大中商人(他们对握有特权的那些少数大商人来说,不管从财富上和其他方面来说,只能算在中小商人之列)大批破产,司马迁说:“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其结果之一是,“民(商人)偷甘食好衣,不事畜藏之产业”;结果之二是,“商者少,物贵”。这是对商业的沉重打击。平准均输是政府“尽笼天下之货物,贵则卖之,贱则买之”,②“与贾贩无异”。③同时使国家和皇室超越市场获得所需之物。平准均输之法不仅直接缩小了商人活动的范围,而且是直接与商人竞争,用国家雄厚力量排挤一般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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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盐铁论·刺权第九》。
② 《史记》卷三○《平准书》;《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③ 《后汉书》卷四三《朱晖传》:“今均输之法与贾贩无异”。
 
    总之,武帝时期,一方面是商业资本急剧发展,商人以自己的经济力量,逼使汉王朝不得不从经济到政治各方面节节让步;另一方面,少数得到政治权力的大奴隶主商人又与贵族奴隶主统治者相勾结,从巩固王朝的财政、边防与少数大商人的垄断地位出发,对中小商人进行一系列的打击:在手中,国家垄断经营生产规模最大的盐铁业;在商业中,国家控制和经营商人在各地贩运的主要物品。既用暴力掠夺商人现有的财富,又断绝商业资本与土地结合的渠道。这两方面都表明商人与政府(统治阶级)斗争的尖锐化。武帝时期是商业资本和商人势力发展的高峰,也是奴隶制商业发展中的一个转折点。武帝中叶以后,商业有过短暂的停滞。这是与奴隶制帝国存在的利益相违反的。
    (三)昭帝至西汉末年
武帝以后,一方面战争减少了,罢假田官、常平仓、齐三服官。元帝时一度罢盐铁官,去掉了商业发展的许多限制。另一方面,在商业资本发达和小农大量破产的基础上,奴隶制度特别是大奴隶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其结果是工农业生产力的迅速提高,达到了空前未有的水平。从农业来说,自武帝末年下“方今之务在于务农”之诏以后,大力推广牛耕,改进农具。“至昭帝时,流民稍还,田野益辟,颇有畜积。宣帝即位,用吏多选贤良,百姓安土,岁数丰穰,谷至石五钱”。①在工业方面,到宣帝时,“至于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间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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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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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之。亦足以知吏称其职,民安其业也”。①可见,农业和手工业都获得迅速的发展。宣帝时被史家称为中兴之世。
    随着生产的发展,社会矛盾进一步发展。这种矛盾提供了商业进一步发展的条件。此后时期商业的发展正是社会矛盾发展的表现。这种矛盾发展表现在:由于商业资本的作用,土地兼并和农民破产的过程激化,自耕小农迅速丧失生产资料,沦为佃农或奴隶,奴隶数量急剧增加,成为这一时期最显著的特点和最严重的社会问题。从师丹、孔光、何武等人对限制奴隶主占有奴婢和土地数量的建议②中可以看出,握有田地三十顷以上的一般“吏民”是很多的(因此才成为最大而必须立即解决的尖锐矛盾问题),更不必说到诸侯王、列侯、公主等贵族奴隶主们所拥有的奴隶和土地了。他们具有绝大的社会势力,阻碍这一改革。奴隶制至此发展到最高峰。与农民破产奴隶化的同时,生产的发展也使剥削者更加富裕,侈靡浪费成为风气。到“成帝时,天下亡兵革之事,号为安乐,然俗奢侈,不以畜聚为意”。③
生产的发展,奴隶制的发展,富者的奢侈,以及对外战争胜利,增加了数十万俘虏奴隶劳动力④等因素,促使商业在昭帝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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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八《宣帝纪》。
②哀帝时,师丹把当时情况和汉初加以比较说:“孝文皇帝……民始充实,未有并兼之害,故不为民田及奴婢为限。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訾数巨万,而贫弱愈困。盖君子为政。贵因循而重改作,然所以有改者,将以救急也。亦未可详,宜略为限”。“天子下其议,丞相孔光、大司空何武奏请:  ‘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国中,列侯在长安,公主名田县道,及关内侯、吏民名田皆毋过三十顷。诸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关内侯、吏、民三十人(按《汉书》卷十一《哀帝纪》下文是:“年六十以上,十岁以下,不在数中。贾人皆不得名田.犯者以律论”)。期尽三年,犯者没人官’。时田宅奴婢价为减贱”。因“丁、傅用事,董贤隆贵,皆不便也”,遂寝不行。(《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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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④  《汉书》卷八七《扬雄传》:“遂猎乎王廷,……分梨单于,磔裂蜀国……蹂尸舆厮.系累老弱,兖铤瘢耆,金镞淫夷者数十万人,皆稽颡树颔,扶服蛾伏,二十余年矣,尚不敢惕息”。
 
后很快恢复,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元帝时,贡禹说:“商贾求利,东西南北,各用智巧,岁有十二之利,而不出租税”。农民终身勤劳,生活很苦,故“贫民虽赐之田,犹贱卖以为贾”。商业的发达,引起货币数量的迅速增加。“铸钱采铜,一岁一万人不耕。民坐盗铸陷刑者多。富人臧钱满室犹无厌足。民心动摇,弃本逐末,耕者不能半”。①从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一一八年)至平帝元始中(公元一一八年),仅三官成钱二百八十亿万余。宣帝时谷石五钱计算,这是一个很大的数目!况且私铸之钱数尚未计算在内。从“民坐盗铸陷刑者多”来看,私铸数目应是相当可观的。因此,贡禹建议废珠玉金银铸币为币,而以布帛与谷代之。这种建议,恰是货币经济高度(对古代来说)发展,对现实社会生活秩序发生巨大破坏作用的消极反响。但这个建议是不能付诸实行的。
武帝以后的商业,不仅有数量上的发展,而且有性质上的某些变化。这表现在商业和商人的变化上。由于盐铁官营政策,盐铁已不是私人商业中的重要商品了;官营商业大大扩展,在商业中占有很大的比重;旧的盐铁商人逐渐衰落下去,代替他们的是适应新情况的大贩运商人。这批商人,大多数是兴起于元帝、成帝、哀帝之间。在四川,“程、卓既衰,至成、哀间,成都罗裒,赀至巨万”。在齐地,“刁间既衰,至成、哀间,临淄姓伟,訾五千万”。在河南,“师史既衰,至成、哀、王莽时,雒阳张长叔、薛子仲,訾亦十千万”。在关中,“前富者既衰,自元、成讫王莽,京师富人:杜陵樊嘉;茂陵挚网;平陵如氏、苴氏;长安:丹一一王君房,豉一一樊少翁、王孙大卿,为天下高訾。樊嘉五千万,其余皆巨万矣”。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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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汉书》卷二四《食貨志》。
 
班固接着强调指出:“此其章章尤著者也。其余郡国富民,兼业颛利,以货赂自行,取重于乡里者,不可胜数”。①可见在元、成、哀之间,各地旧的大商人普遍衰落下去了,新的大商人暴发起来。这是商人活动范围变化的结果。
    成、哀之间,与商业资本进一步活跃相伴随的,是土地兼并和小农破产所引起的社会危机的激化。这时社会危机的主要内容,是由于商业、高利贷发展所引起土地财富的集中和自耕农民的破产变成奴隶,以及由此而引起的阶级矛盾的尖锐化。所以,师丹、何武等人“救急”建议的中心内容,是限制贵族和富有者占有土地及奴隶的数量。他们的救急方案失败后,社会危机进入爆发的边缘.王莽乘机而起,企图用制造历史的手段来挽救这种危机,并使自己夺得政权。他的改革方案中主要的内容是:禁止土地及奴婢的买卖,打击与限制商业高利贷的活动。这些改革的内容是社会危机内容的反映,但只是消极的反映(禁止或限制)。它违反社会发展和商品货币关系发展的趋势,引起社会秩序大混乱。王莽改制的结果是:“农商失业,食货俱废。民涕泣于市道。坐卖买田宅奴婢、铸钱抵罪者,自公卿大夫至庶人,不可称数”。“每壹易钱,民用破业,而大陷刑”,“愁苦死者什六七”。最后是“富者不得自保,贫者无以自存,起为盗贼”。②奴隶农民大起义与继之而起的军阀间的大混战,使社会生产、交通秩序和城市都受到巨大的破坏。商业几乎陷于停顿。很少的一些交换倒退到使用实物货币。③这使奴隶制商业发展受到第二次严重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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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九一《货殖传》。
②《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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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后汉书》卷一《光武纪》:“王莽乱后,货币杂用布、帛、金、粟。是岁(建武十六年),始行五铢钱”。
 
总之,在西汉,特别是在武帝至元成之间,商业资本的发展,使奴隶制在自耕小农破产和生产力的发展的基础上走上历史的顶点。在此期间,商业资本起着促进债务奴隶制发展到顶峰的作用。恩格斯指出:“如果要使奴隶劳动成为整个社会的支配生产方式,那么还需要……有高度发展的美术工业和手工业以及广大的商业”。①但是,在两汉,由于公社残余严重存在,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紧密结合的自给经济占统治地位,中央集权国家的官营工商业及抑商政策的实行,限制了商业活动的范围,使商业和商品货币关系不能充分发展。这是两汉奴隶制没有得到充分发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四)东汉初年(公元25~75年)
    东汉初年,由于大批奴隶参加起义,大批奴隶被杀戮,大批奴隶被解放。②国内的混乱和边地民族的强大,使外族奴隶的来源减少。破产农民以起义的行动来反对把他们变为奴隶,教训了剥削者和统治者。因此,东汉初年不仅是“户口耗少”,而且特别是奴隶减少。大奴隶庄园的恢复遇到困难。破产农民日益多地转变为隶农或客民。奴隶制度开始趋向衰落,隶农制度得到发展。刘秀是起自民间的贵族,在夺取政权的过程中,亲身体会到奴隶和农民反抗力量之伟大,许下一系列解放奴隶、度田均赋役之类的诺言。在由光武至章帝之间(公元25~75年),由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统治阶级奢侈欲望的增长,特别是边境的扩大,国外贸易比西汉时更加发达,使国内商业迅速恢复。光武时,桓谭说:“今富商大贾,多放钱货,中家子弟,为之保役,趋走与臣仆等勤,收税与封君比人。是以众人慕效,不耕而食,至乃多通侈靡,以淫耳目”。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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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57年,第165页。
②  光武帝先后在各地颁发过十多次解放奴婢的诏令。
③ 《后汉书》卷二八上《桓谭传》。
 
  (五)章帝和帝时期(76~105年)的转折
 
  章帝和帝之时,是东汉商业发展时期,出现大商人如杜硕,“以货殖闻”。①至和帝安帝之世,王符仍说:“今举世舍农桑,趋商贾,牛马车舆填塞道路”。②但是,这时商业的繁荣和大商人的势力,若与西汉相比较,则较为逊色了。
    章帝和帝以后,货币经济显著地衰落。这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商品流通的减少,对货币的需求减少。大量黄金自发地离开流通而被贮藏起来。制钱流通量则显得过多,形成物贵钱贱。
其次,国家的赋税收入由征取货币改为征取实物。章帝时,“尚书张林上言:‘谷所以贵,由钱贱故也。可尽封钱,一取布帛为租,以通天下之用’。”③这个决定虽因朱晖等人的反对而“事遂寝”。但这种建议的提出和被皇帝接受,却反映实物经济和民间纺织业的发展,并且事实上田租征取货币的日少,征收谷物日多,而且在有的地区开始征调布帛。《后汉纪》质帝本初元年(146。该年桓帝即位)九月朱穆奏记:“河内一郡尝调缣素绮縠才八万余匹,今乃十五万余匹,官无现钱,皆出于民”。可见桓帝前河内已行实物调发。献帝建安五年(200),曹操在兖豫二州“急录户调”,“收其绵绢”,④再过四年,又下令“收田租,亩四升,户出绢二匹、绵二斤”,⑤户调开始法制化。这种户调,实际上是原有的口赋和算赋的合并。所不同的是,汉时因货币经济发达而征收货币,汉以后因实物经济占统治地位改征实物。布帛实物按人征收,则将使布帛割裂得非常零碎,不适于用,故征收对象(单位)由人改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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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八0《杜笃传》:“子硕豪侠,以货殖闻”。
②《潜夫论》卷三《浮侈第一二》。
③《后汉书》卷四三《朱晖传》。
④《三国志·魏书》卷二三《赵俨传》。
⑤  《三国志·魏书》卷一《武帝纪》引“魏书”。
 
    最后,东汉末年社会危机的内容,主要问题已不是商业高利贷资本的猖狂,而是整个社会生产力的衰退,首先是农业生产的衰退。刘陶说:“盖以为当今之忧,不在于货,在乎民饥”。人民经济生活与市场的关系也远不如西汉那样密切。刘陶甚至说:“民可百年无货(指货币)”。①但是,汉末的商业发展水平,与汉以后的状况仍有根本的区别,富人王仲能送人百万,并说:“方今之世,以货自通”。②汉末麋竺,“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赀产巨亿”。他能送给刘备“奴客二千,金银货币,以助军资”。③
    与城市贩运商业急剧衰落的同时,是交换的活跃。这种活跃表现在农村集市的兴起上。在西汉,长安城郊有“会市”。东汉以后,特别是章和以后,农村市的形成增多。章帝元和三年(86),张禹“迁下邳相。徐县北界有蒲阳坡,旁多良田,……遂大收谷实。邻郡贫者归之千余户,室庐相蜀,其下成市”。④张楷字公超,“隐居弘农山中,学者随之,所居成市。后华阳山南遂有公超市”。⑤历史文物中亦有类似的记载:“史君念孔,渎颜毋井,去市辽远,百姓酷买,不能得香酒。荧关于昌平亭下立会市,因彼左右,咸所愿乐”。⑥
从整个商业发展的趋势来看,汉末的商业日益衰落。汉以后变成了很少用金属铸币,主要用实物货币的经济.这是一切史学家都承认的事实。但是,对于商品货币关系这种变化的原因是什么,则有各种不同的解释。笔者认为:决定性的原因是社会生产结构的变化。汉代并存着奴隶制与佃农制(实际上是隶农制),东汉以后,奴隶制日趋衰弱,佃农制日趋繁荣。正如第一节所的,奴隶制的农业和工业能为市场提供商品和需要交换,从而提供商品生产和商业发展的条件。庄主制经济中的庄主,生活必需品取自佃农缴纳的地租.是不经营商品生产的经济。它比奴隶制经济的自给程度更大,与市场联系更少。佃农比自耕小农更加分散和贫困,更依靠本身生产以自给。因此,佃农制的发展带来交换范围的缩小和商业的衰退。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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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后汉书》卷五七《刘陶传》。
②《后汉书》卷八二《公沙穆传》(桓帝时人)。
③《三国志.蜀书》卷三八《麇竺传》。
④ 《后汉书》卷四四《张禹传》。《东观汉记》卷一一《张禹传》作:“茅屋草庐千余户,屠酤成市”。
⑤《后汉书》卷三六《张楷传》.
⑥ 《隶释》一《史辰(鲁相)响孔庙碑》,灵帝宁元年四月。
 
    小农经济占生产单位的大多数和土地可以买卖,是汉代经济结构与运行的重要特点。汉代经济的发展过程是土地日益集中和小农不断破产的过程。商业资本的发展,在一切时候都加速小农的破产。但小农的破产,在不同的时期,对商业的发展有不同的作用。这是由小农破产后,在不同的经济条件下,有不同的出路所决定的。在西汉,小农破产后大部分转化为奴隶。这一方面加速公社残余的瓦解;另一方面又刺激奴隶制度的发展。二者都是促进商品生产和商业发展的条件。东汉后期,小农破产后除仍有一部分转化为奴隶外,部分的变成了佃农,更多的成为游民和流亡者。流民(其中包括着一部分逃亡奴隶)到了外地最后变成客民。流民或客民比小农更加赤贫化。他们在流亡期间,脱离生产,引起农业生产的衰落。农业生产的衰落,使城市手工业得不到充分的原料供给,使它生产的农具市场缩小。其结果是使城市手工业更加脱离农业,更加向生产少数人需要的“雕琢之器”的方向发展。城市手工业的衰退,又引起城市商业和城市的衰退。在这种情况下,庄园、家族公社与农村公社等大规模农庄经济组织所需要的手工业产品,不得不依靠自己组织生产;或者依靠狭小的地方市场来供给。自耕小农和佃农,由于规模狭小和贫困,更是如此,因而使农业和手工业结合得更紧密。这是曹魏以后直到唐代,政府之所以能够规定每个农户交纳粮食与帛绢的经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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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佃农制日益代替奴隶制引起商业的衰落。因此,汉末商业的衰退,并不是社会生产力、社会分工和生产关系倒退的结果。相反,正是生产力、社会分工和生产关系进一步发展的结果。是以商业广大发展为条件的旧生产方式崩溃和以排斥商业发展为特征的新生产方式正在成长的表现。
促使汉末商业衰落的,还有很多其他因素。诸如汉代商业的性质是贩运商业,它的发达不是建立在社会分工和商品生产高度发展的基础上,而是超越生产的发展,依靠对各地自然特产与奢侈品的贩运。它的发达没有巩固的基础,易于受到各种条件的而迅速衰落。诸如政府的抑商和官营工商业的政策,官吏对商人的勒索,都是对工商业的沉重打击。诸如战争成为商业急剧衰落的直接导火线。东汉后期与西羌的频繁战争,使“农功消于运转,资财竭于征发,田畴不得开辟,禾稼不得收入”。黄巾起义及嗣后的地方势力混战,造成“出门无所见,白骨蔽原野”的惨象,繁荣的城市变成一片焦土,尸秽满路。战争使社会不安,交通破坏,商业几乎绝迹,以至使铜钱、黄金等于废物,有钱买不到商品。董卓烧洛阳周围二百里内城市村落及城内宫殿府库、民家,强迫人民迁入关中。至使洛阳“群僚饥乏,尚书郎以下自出采稆,或饥死墙壁间,或为兵士所杀”。①其他城市大体上也是这样。②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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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后汉书》卷九《献帝纪》。
②  长安:“李催等相攻战,长安中盗贼不禁,白日虏掠。是时谷一斛五十万.豆麦二十万,人相食啖,白骨委积,尸秽满路”(《太平御览》卷三五引《英雄记》)。寿春:“袁术在寿春,谷石百余万,载金钱之市,求籴无米,而弃钱去”(《艺文类聚》卷一00引《吴书》)。“汉末大饥,江淮间童谣云:‘大兵如市,人死如林,持金易粟,粟贵如金’。洛中谣云:  ‘虽有千黄金,无如我斗粟;斗粟自可饱,千金何所值’。袁绍在冀州时,满市黄金,而无斗粟、饿死者相食.人为之语:  ‘虎豹之口,不如饥人’。刘备在荆州,粟与金同价”(《太平御览》卷八四0引任昉《述异记》)。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1)城市破坏的惨重;(2)商业衰颓之状况;(3)东汉时,不是黄金的实体少了,而是“满市黄金”。黄金之所以在记载上少了,是由于商业之衰退,黄余从商品流通中退出成为贮藏手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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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奴隶价格飞涨,甚至失职的官僚、庄主虽然占有土地,由于缺乏奴隶劳动力,以致穷病而死。①
    自此以后,直至唐中叶的四百多年中,商品货币关系始终没有能够恢复到汉代的水平。②至于唐中叶以后发展起来的商业,则已具有新的、商品经济的性质了。
    汉代四百多年国内商业发展史的叙述,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一)汉代商业继承着战国以来蓬勃发展的趋势,在武帝到元帝、成帝间达到高峰。东汉时期,整个商业的发展水平不如西汉,但商业扩散到农村,农村地方性的狭小商业活跃起来。
    (二)关于汉代商业发展的程度,必须作辩证的估计。随时可以发现下述矛盾的现象:一方面是商品生产的发展,繁荣的商业和商业城市;但同时存在闭塞的家庭经济和实物交换,即使是商业最发达的时候也是如是。③形成这种情形的原因,除了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外,更重要的在于:同时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经济结构,以及整个社会生产的自然经济性质,商业的贩运贸易性质。在这里,商品生产和商业只是自然经济的补充。
(三)两汉四百多年的发展史,证明马克思下述原理的正确性:“生产是依照怎样的范围加入商业,通过商人的手,那是取决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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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三国志·魏志》卷二七《王昶传》注;卷一五《贾逵传》附《杨沛传》。
②  魏文帝黄初二年(公元221年)罢五铢钱,使民以谷帛为市(《三国志·魏志》卷二《文帝纪》)。明帝太和元年(公元227年)更立五铢钱.但流通很少,谷帛交易昔遍(《三国志·魏志》卷三《明帝纪》;《晋书》卷二六《食货志》)。到晋武帝秦始年间(公元265—274年)河西荒废不用钱,此后在市场交易中谷布帛实物货币占主导地位。参见全汉昇:《中古自然经济》,《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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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在商业发展的高峰时期一一武帝昭帝时,仍然看到实物交换的记载.其他时期更可想见了。如《盐铁论·水旱》篇言武帝盐铁官营以前:铁匠于农事急时,“輓运衍之阡陌之间,民相与市买,得以财货五谷新弊易货”。同书《散不足》篇:“今闾巷县佰,阡陌屠沽,无故烹杀,相聚野外,负粟而往,挈肉而归。夫一豕之肉.得中年之收,十五斗粟,当丁男半月之食”。可见,此时的实物交易主要是存在于农村中。
 
产方式”。①在汉代,奴隶制大经济的发展,必然伴随着商业的发展;小农大批破产成为流民或佃农,引起商业的衰退。两汉商业兴衰的根本原因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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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401页。
四、商业的作用
 
    从上述汉代四百多年的商业发展史中,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它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巨大作用。在这里,为了把问题说得更明白些,还必须强调指出和补充下列几点意见。
    (一)商业资本不管是对小农的直接掠夺,还是从统治者、剥削者那里分取一部分剩余生产物,归根到底都是对生产者的掠夺。所以商业资本壮大的过程就是对农民掠夺的过程,小农贫困和破产的过程。
商人握有大量的货币。小农在捐税的重压下,最感缺乏的也是货币。社会生产的自然经济性质,使农民难以获得货币。商人又经常以高利贷者的身份与农民发生关系。在汉代,商业资本与高利贷资本,不仅是孪生兄弟,而且结合为一。当他以商人资本的形式与农民发生关系时,使农民“当具有者,半价而卖”;当他以高利贷资本与农民发生关系时,使“亡者取倍称之息,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者矣”。②由于生产物的商品形态发展程度低,小农获得货币相当困难。“流通在社会再生产中的作用越是不重要,高利贷就越是发达。”③在这种情况下,高利贷者为了控制农民,不仅不贷予那些贫困的农民,④而且往往是“宁见朽贯千万,而不忍贷人一钱;情知积粟腐仓,而不忍贷人一斗”。⑤从农民来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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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③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793页。
④  《汉书》卷六四《主父偃传》:“家贫,假贷无所得”。
⑤  《后汉书》卷四九;王符:《潜夫论·忠贵第一》。
 
说,经济基础薄弱,货币赋税的负担重,很容易“落到高利贷网中去,并且只要一度这样陷落,就永远也不能翻身”。①因为,“除了货币需要者的负担能力或抵抗能力,高利贷者再不知道有什么别的限制”。②“高利贷者是不会满足于只榨取他的牺牲者的剩余劳动的;他会渐次夺得他的劳动条件自身,土地房屋等等的所有权,并且不断地对他从事这种剥夺”。③农民一经“取倍称之息”,结果必然是“卖田宅,鬻子孙以偿责”。对农民来说,高利贷比商业更加讨厌可恶。它往往是使农民破产最直接的力量。
商业的发展过程是加速土地兼并的过程。因为,商业的发展使赋税等货币化,农民为了支付沉重的货币赋税,被迫出卖农产品而受商人的剥削,最后必然弄到出卖土地、房屋等等而破产流亡.另一方面,是商人“获其赢利,以末(工商业)致财,用本(农业)守之”。④即用从商业中积累的大量货币购买土地。“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⑤因为土地可以买卖,而土地又是最牢固的财富,有了它,可以用奴隶生产,可以出租以获得“见税什五”的丰厚收入。在农业生产是社会基本生产事业的阶段,土地是社会财富最一般的代表,土地收入成为社会积累最主要的来源。故武帝前期,商业发展开始走上高峰之时,土地兼并和小农破产也开始激化。汉武帝实盐铁官营和平准均输,缩小商业资本的活动菹围,促使商业资本转向购买土地。所以政府虽禁止有市藉的商人(注意:只禁止有市藉的商人,而不是禁止一切商业经营者)占有田地,“敢犯令没人田僮”。但实际上商人仍占有巨量土地。这不仅从这种“没人田僮”的诏令中可以看出,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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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778页。
②  同上书,第777页。
③  同上书,第773页。
④《史记》卷一二九《货殖列传》。
⑤《汉书》卷二四《食货志》,晁错语。
 
而且在后来因告缗钱而没收的商贾中家以上的财物中也看得出来。①武帝以后,土地兼并和小农破产过程日益剧烈。东汉初年,这种现象虽一度有过某种程度的缓和,但并未终止。光武时有“富商大贾,多放田货”的事实。光武以后直到汉帝国的崩溃,这种情况又在不断地严重化。
    商品货币关系加速自耕小农的破产和土地的兼并过程,也就是促进公社残余进一步瓦解的过程。②公社残余的进一步瓦解有利于社会分工和商业的发展,有利于奴隶制的发展。因为“……如果要使奴隶劳动成为整个社会的支配生产方式,那么还需要更大得多的生产,商业和财富积蓄的增长”。③在中国古代的奴隶制,一直是以剥削自己同胞的债务奴隶制为主,是依靠小农的破产和把农民转化为奴隶。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对奴隶制的发展显得极为重要。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没有两汉时期商业的发展,便不会有两汉时期奴隶制度的发展。当然,反之亦然。
在汉代,小农破产后,大约有四条不同的出路:或卖妻鬻子,卖身为奴;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五;或流离沟壑,游手为功,充盈都邑;或流亡山林,转为“盗贼”。破产农民以哪一条道路为主,取决于政治经济环境。是以在两汉发展的不同的阶段,破产农民的主要出路不同。除了在起义时期,破产农民参加起义的多以外,大约在西汉,主要的出路是转化为奴隶(有些是先变成佃农,后沦为奴隶)。当时存在着广泛的奴隶市场。政府规定可以出卖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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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史记》卷三○《平准书》:没收商贾中家以上的财物的一部分是“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
②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55年版,第107页.恩格斯在分析雅典氏族开始瓦解和国家建立以后的公元前7~6世纪的情形时说:“货币与高利贷已成为压迫人民自由的主要手段。……日益发达的货币经济,正如腐蚀性的酸类一样,浸入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古老的乡村公社生活方式中。”
③  恩格斯:《反杜林论》,人民出版社,1954年,第165页。
 
为奴婢。西汉时商业的发展促进农民破产和奴隶制经济的发展,这扩大了各生产者间的交换;促进了更多种类的手工业从农业中脱离出来,成为商品生产的部门;扩展了城乡分工。因此,从武帝到元帝、成帝间,是商业发展最高峰的时候,也是土地兼并和农民破产最激烈,奴隶使用最多,奴隶制生产表现出明显的“愈益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性质”①的时候,又是农业和手工业生产力发展最快,社会财富增加最迅速的时候。这一时期内商业作用的主要方面,是促进社会分工和生产力的发展;促进奴隶制度发展到高峰;并有助于巩固已经形成起来的奴隶制统一帝国和中央集权制度。
西汉末的奴隶农民大起义沉重地打击了奴隶制度。东汉初年刘汉政权一经稳定,奴隶主又卷土重来,向农民和奴隶进行野蛮榨取。农民和奴隶为着改变自己濒临死亡的命运,大批离开土地,向外地流亡。他们涌人城市或填塞道路。政府为着防止他们结集起来暴动,只有进行救济。自明帝开始几乎每年都有救济流民的诏命。正是由于土地上直接生产者大量流亡,一方面加重政府的负担,政府将这种负担转嫁到现存的农民身上,加速着自耕小农经济的破产。另方面农田水利无人修理,招来不断的灾荒和人畜疾疫。所有这些现象交织起来,就造成了公元l~3世纪间中国古代奴隶制一步沉重一步地走向死亡。在公元2~3世纪初,少数贵族奴隶主大量掠取良人为奴婢,但一般地说,奴隶的来源逐渐枯竭。随之而来的是奴隶价格昂贵,奴隶制经济逐渐成为无利可图的了。紧接着是农民奴隶大起义以及东汉帝国的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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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402页:“在每一种生产方式的基础上,商业都会促进那种为了要增加生产者(在这里,是理解为生产所有者)的享受或贮藏而决定加到交换中去的剩余生产物的生产;所以使生产取得愈益以交换价值为目的的性质”。参见本文第一节关于汉代商品生产分析的结论。
 
    商业在两汉的发展,在不同时期,起着不同的作用。在前期,促进生产和奴隶制的发展;在后期,加速奴隶制的衰落和租佃关系的发展。其所以会有不同的作用,是由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所决定的。这是我们对两汉商业史分析的主要结论。
    (二)汉代流行这样的谚语:“以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不如依市门。此言末业,贫者之资也。”①商业是最易于谋生的有利事业。商业的发展扩大富裕者的贪欲,引诱他们去从事商业;②也引诱农民离开农业去从事“末业”。③小农“去本就末”是从各个方面破坏汉帝国存在的基础。这是因为:
    首先汉帝国的存在要有一支强大的军队,而自耕小农是士兵最主要的来源。农业有利于统治者保持现状。商业是一个世代相传的安定的社会中引起社会变革的一个革命因素。④马克思说:“古代人一致认为农业是适合于自由民的唯一的事业,是训练士兵的学校。从事农业,使民族的古老部落基础得以保存;而在那居住外来的商人和工业的城市里,民族便起了变化,同样,原来土著的居民也被吸引到那有利益诱惑的地方去”。⑤晁错认为,当时最大的问题是“游食之民未尽归农也”,其结果:“不农则不地著,不地著则离乡轻家,民如鸟兽,虽有高城深池,严法重刑,犹不能禁也”。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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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汉书》卷九一《货殖传》.
②  贵族奴隶主和地主们,为了避开商人的勒索或获得商业利润,往往自己去经营商  业。《汉书》卷六四《严安传》:“今天下人民用财侈靡,车马衣裘宫室皆竞修饰…… 侈而无节,则不可赡,民离本而徼末矣”。关于他们营商之材料,前面已引过很多了,又如梁冀“又遣客出塞,交通外国,广求异物”(《后汉书》卷三四《梁冀传》)。
③  关于农民“舍本趋末”的记载见前面所引材料。
④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第三人民出版社,1953年,第1177页恩格斯写的增补与跋。
⑤  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以前各形态》,人民出版社.1955年,第12~13页.
⑥  《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其次,汉帝国的存在需要很大数量的财政收入和充分的粮食,来供养军队及庞大的统治机构。财政收入和粮食的主要来源是依靠对小农征取赋税。贾谊说:“今背本而趋末,食者甚众,是天下之大残也”。为什么呢?因为农民脱离农业,粮食生产就会减少,国家没有积蓄,若“失时不雨”,或“卒然边境有急”,或“有勇力者聚徒而衡击”,则国必亡矣。故他称粮食的积贮为“天下之大命也”。他认为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是“殴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①
    最后,小农的破产和“趋末”,会激化小农的反抗斗争,造成社会秩序的不安定。
可见,商业的发展,对汉帝国有着双重的作用:一方面,商业的发展,促进交通的发达,货币制度与度量衡制度的统一,使各地经济生活和文化生活的联系更加密切或更加一致。这创造了客观条件,使帝国的最高统治者能够依靠军事及行政的力量统一全国,并强化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加强统治的效率。汉以后的分裂或中央集权的削弱,与商品货币关系的衰落,地区间联系的削弱有密切的联系。另一方面,商业的发展加速自耕小农的破产和离开农业,削弱汉帝国赖以存在的支柱(军事力量,统治机构和财政),并激化社会矛盾。前一种作用是逐渐的、间接的和不明显的,不易为时人所觉察。后一种作用则是表现明显的,立即的,而且更加强烈,直接使统治者感到威胁。再加上商人对贵族、奴隶主、地主的榨取,以及与他们在兼并土地和剥削农民上的竞争,这些因素是汉帝国政府实行严厉的困商抑商政策以及整个统治阶级贱视商人的根源。其结果是商人与政府斗争的尖锐,从经济上“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到政治上“行苞苴以乱执政”,直到参加武装的反叛。②商人和贵族奴隶主的矛盾是两汉社会的主要矛盾之一。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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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详见《汉书》卷二四《食货志》。
②  如景帝时的七国之乱,特别是吴国的叛乱,有商人之积极参加或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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